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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4章(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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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番话说得陈晶很是难堪。这时,那个肥波上前解围,她对金君说:“这还不简单,时间不多了,你也不要把陈晶送回娘家了。呆会儿就让陈晶躲到我家去吧,在我家躲个一两天没问题!”

金君点点头说:“如此甚好!肥波姐,你快点带陈晶过去吧。呆会儿你再来打扫战场,哥还要和诸位同仁叽歪一会儿。陈晶一消失,就算金爷等人实然袭击出现在这里,哥也不怕了。”

此时,有些人已有了归意。朱雨深接了个电话,是肖蓉责备他在金君这儿喝慢酒,她叫朱雨深早点回去。

怎奈夏有礼却又撩起了一个新的话题,让金君为之一振。大伙都知道这个做东的人的脾气,所以都坐了下来,稍安勿躁。

夏有礼问金君道:“金贤弟,不几日,愚闻贵千金冷飞飞曾飞来黄镇,意欲与贤弟摒弃前嫌,从而再续前缘。不知此事究竟如何?”

金君做了个下压的动作,意思是叫大家再静下心来听他说话。接着,他醉眼朦胧地说:“黑蛋兄,甭提这事了!冷飞飞这个雀子前不久是来过这里一次,但她只是向哥倾诉苦楚来了。

因为离开哥以后,她也遇到了一钵子伤心的事。现在,这个雀子把哥完全视作了她的大哥哥。所以她这一次来黄镇,已经不能称作送货上门了。

然而外界却对这事不甚了解。看到她来黄镇,就又联想到她与哥在一块糗,或许陈晶也搅和进来。咱们玩三p!

狗日的。谁要是这样想。那他真是个理想主义者!这事哪那么容易做呢?这是因为冷飞飞早就骑到哥头上去了,哥和她已不是一个档次的人了。

那天,一切都很平淡。咱们俩坐在沙发上吹着、聊着,陈晶在边上伺候着咱们,哥一点歪歪心思都没想。

冷飞飞告诉哥,那个能作七步诗的杆子原来不是个正常的人。尽管那家伙很优秀,但她和他处的时间长了,渐渐地发现了很多不对头的地方。

首先是这个杆子比较女性化。狗日的有事没事都喜欢扯着一副娘娘腔讲话。并以此为荣。

关于这一点,哥当时是有觉察的。在咱们俩碰面,进行才艺大比拼的那会儿,哥有时竟然产生了错觉,把他当作了一个不折不扣的女性!这还因为他长得又白又嫩,脸秀气得不行,又戴了副带花边的眼镜。当然,他讲话也是像黄莺叫一般好听。

哥在想,如果他的头发养得像冷飞飞一样长,哥八成在醉酒后会揩他的油的。

所以哥那次才艺比拼败北以后。才没有跟他再斗下去。因为哥觉得跟这样的人斗没啥意思,就如拼命地出一拳。却打到棉花团上面却去了。

那天他作完七步诗,让冷飞飞心花怒放以后,他上来摸冷飞飞的香肩,并要把冷飞飞拥入怀中。他做这个动作的同时跟哥讲,自古美女爱英雄,今儿个已经证明他是英雄,所以他就要抱得美人归!

狗日的,就是他这句话激怒了哥。哥当时就上去踹了他一脚,以致于后来发生了冷飞飞父母要报警的事。

其实在哥的潜意识里,根本没有把他当作一个男人看。哥似乎觉得他是一个没有老二的人,所以冷飞飞随了他整不出什么东西来。所以哥就撤退了。

后来却证明哥在这一点上哥弄错了。这个狗日的,虽然女性化,但老二还是有的。他和冷飞飞也像模像样地鼓捣了一段时间。不过时间一长,冷飞飞就感觉有点不对劲了。

因为在她和哥相处的那些日子里,哥展现在她面前的是一个纯爷们的形象。哥虽然没有多少作为猛男标志的肌肉,但哥遍身都弥漫着阳刚之气;哥又疾恶如仇,耿直得不行,且颇具正义感。哥给她的印象是很有魅力、很有安全感。

她把哥与那个杆子一比较,就觉得和那个狗日的在一起糗狂没劲!

关键是,除此之外,那杆子还有很多缺点。其中之一就是这家伙的恋母情结很浓。受了点委屈之后,他八成要躲到其母亲怀里哭泣!

这不是变态还是咋的?然而这还不够,在冷飞飞针对这事对其批评之后,她反遭那对母子的唾骂。

因为这个狗日的觉得自己整得那事是正道,他说顶级优秀的男人就应该是这个样子的。因为从近代到当代,有不少男人刻意扮作女人以后,获得了巨大的成功了呀。

正好,他天生就有女人的资质,不妨就顺着这条路走一走。这也是一种美啊,因为那些亦男亦女的成功者,不是已经被称作大师了吗?

狗日的,他的思路也许没有错。因为咱们的文化氛围、咱们的大众审美观,历来也是喜欢整这个劳什子。就拿那个阉人现象来说,也是咱们这边特有的现象。生活之中又充斥着太多不男不女之辈了。而不像西方的文化中,男女轮廓分明,男的彪悍,具有阳刚之气;女的玲珑可爱,具有阴柔之美。

总之,这个杆子一方面恋母情结严重,一方面又严重女性化,并以此为荣。他还说,他生活的那个比较高级的圈子里的人,有的是像他这样模糊了男女性别观念的角色。整天不阴不阳,半死不活的。

虽然他们强悍地认为这样很爽,并有可能会收获更大的成功,但这样却害了冷飞飞。因为她这还是传统的女人呀!

冷飞飞说,久而久之以后,这个杆子摸她,她就没有快感了。因为她已宛然把其当作了一个姐妹,并进一步怀疑他的功能了。

如换作是一个穷的下等女子,跟了这种女性化的杆子也就算了。因为那种女人多半是冲着钱财来的,能达到这个目的,其他的方面就不要鬼喊鬼叫了。

但冷飞飞不差钱呀。她出身高贵,从小父母就要把她打造成一个淑女、才女。这种女人脑子比较够用,她们对男人的要求也高。她以前就告诉过哥,她最崇拜的是彪悍的又富于才情的文武双全的男人。

和哥糗了一段时间后,她对哥的感觉还是不错的,觉得哥有点像那么回事。

然而,那段时间她竟然一时头脑发昏。加之她的父母恶意怂恿,为贪图富贵而横加干涉,棒打咱们这对鸳鸯。打散后,让她倒入了那个杆子的怀抱。没过多长时间,她就开始不适应了,渐渐地也就痛苦了。

狗日的,那天冷飞飞跟哥诉苦,到后来,她竟然哭了起来。哥又勉为其难用纸巾帮她擦泪。然而,哥此时心里在急速地盘算着,在理着这些事情的头绪。

哥在考虑要不要像以前一样,帮她擦着擦着两个人就上床。虽然那时陈晶也在场,但这事哥也完全能做的出来,因为哥是一个很有魅力的人嘛。咱们也完全可以把陈晶这大活人视作乌有。

然而,哥最终还是放弃了。因为哥的眼前老是闪现着她的父母那张两张冷脸,哥的耳边老是回旋着他们所说过的刻薄的话。这些回忆都令哥非常之不爽。哥最终决定等她话一说完、泪一流完,就立即送客。

并且,哥当着她的面亲吻陈晶,和陈晶温存。哥是在告诉她,以后别再来黄镇了,因为她这样做比陈晶来此还不靠谱。她还是趁早再寻觅一个如意郎君算了。况且在她生话的圈子里,想找出一个文武双全,且胜出哥的人也并不难啊。

哥知道,哥这样对她似乎有点不尽人情,但长疼不如短疼啊。哥还知道,经过哥本人及那个女性化的杆子的折腾,她的心已然支离破碎。

哥的心也在滴血呀!再说了,这个世界上内心滴血的男女多着呢!有什么好办法呢?凑和着过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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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第2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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