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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有的人不服,他们骂道:你肖蓉有啥了不起,搞得比公主还傲!此时她就亮出了底牌,她实话实说,阐明她们家情况特殊姐夫、姐姐都不见了,把外甥留在她们家;母亲年纪又大了,小外甥又没别的去处,将来肯定是要由她来抚养。
这是毋庸置疑的,谁要是有心要她,就要能接受这个附加条件。人都不是傻子,结果吓跑了绝大部分她的追求者。母亲还为此事一度叹息不止,她老人家也两面为难。
当然还有一些三十多岁的光棍,上门拍着胸脯承诺要娶她,声明结婚后连那孩子一起养了。但光说有啥用?那些大光棍这么大了,还没娶到老婆,肯定是有问题的。他们多半是家里太穷,或自身不善于生活。他们也许自己都养不活自己,休要说再养一个别人的孩子了。
她当时的希望全部寄托在张森身上了。为此,她从心理上抗拒其他任何追求者。在行动上,她也几乎回绝了除张森之外的,一切可与之结为伉俪的机会。
她与张森之间也一直可称得上是君子之交。一次张森用自己被评为优秀教师所获得奖金买了些护肤品送给她时,他们才彼此牵手出去转了转。母亲当然同意她与张森的关系,她只是担心张森这个工作不错、成绩不错,家境也可以的人,最终也不能接受那个要养难子的附加条件而放弃二丫头。
母亲的担心终于在几个月后得到了印证。那时间她感到张森渐渐对自己冷淡了,上班时也不从她家门口经过了。后来,好不容易才在镇上遇到他。她想问他到底怎么了?
谁知张森却说得很干脆。他说他父母了解到了很多你肖蓉家的情况。他父母觉得自己儿子这么优秀,又不是娶不到老婆;你肖蓉又不是貌若天仙,凭什么将来还要帮你姐姐养儿子?
张森说,彼此的关系还是断了吧,省得以后痛苦!为此,她回去痛哭了一顿。母亲的反应却很平静。母亲一边喂难子吃饭,一边说,就再等等吧。也许将来能等到好心的大男孩,能接受你以及难子的。
她当时瞥了难子一眼,心里对他产生了怨恨。这之后,在爱情方面她已心如死灰了。她暂且不想再考虑此事,只想一味地把活干好,多挣些钱。继而她的技术越来越好,终于可以做最难的那道工序了,收入也上来了一些。
沈夫人耐心听完肖蓉冗长的述说,感觉身子有点麻木了。这时天色已暗了下来。肖蓉打招呼说,不早了。她去厨房忙晚饭。虽然那些往事不堪回首,但此刻她的心情是不错的。
因为从沈夫人的介绍中。她了解到了那个中学教师朱雨深的优秀程度应该超过张森,听说他人长的也比较帅;而且介于他身世特殊,这种人更渴望得到爱,她知道应该怎么去俘获这个小才子的心了。现在的情况是,只要与他见上面,交谈一下,她就可以下决定将来到底要不要嫁给他。
沈夫人看到肖蓉提了那么多事后,现在的心绪也已从过去的阴霾中回来了,并显出了得意的神情;加之她了解到这个大女孩到目前为止,应该算还是清纯的,这样一来,就好把她推荐给朱雨深了。至于她的那个外甥难子,那是他们俩以后的事了。
想到这里,沈夫人也来到厨房,两个人一起忙起了晚饭。她准备吃过了再回去。也是为了跟肖蓉的关系拉近一点,这样对男女双方都有好处。
饭菜要烧好时,沈夫人才想起了给沈兵打电话,告诉他晚上自己要在这个女孩家吃饭。沈兵回话说,他已和同事在街上吃过,等她吃过饭,他骑车来接她回家。吃饭时肖蓉没再多说什么,只是客气地招呼着沈夫人吃喝。
半个小时后,沈兵来了。肖蓉把他们夫妻送出院门。在摩托车上,沈兵歪过头来跟老婆说:“这个大姑娘看上去还不错,配朱哥应该没问题。”
沈夫人说:“这事要是成了,得叫朱雨深好好感谢我们。”
晚上,在床上,沈夫人更是把肖蓉及肖惠芳的事全都告诉了沈兵。忽然沈夫人好像想起了什么,她说:“我们不会是害了朱雨深吧,因为那个小孩的事?”
沈兵说:“放心!我了解朱雨深,他有一套特殊的价值观与人生观。那个小孩的事对于他来说不成问题。”然后他们就睡下了。
那一边,朱雨深的生活依然在乏味中进行着。他似乎有些焦虑,他在盼着沈兵夫妇的音讯。经历了那些事后,时间又悄悄中过去了很多,他的年龄已经达到了本地人所认为的比较危险的阶段了。读书明志的他比一般人更能认清这个世界、认清自己。
这期间他因公出差,去过市里和县城几次,大街上到处都充斥着现代化的气息。美的、不美的女人,大多都淡妆浓抹、穿着暴露,身上散发着化学品的味道。引得不同年龄层次的男人贼溜溜地看着她们,内心更是想入非非。一些农村来城里做粗活的小伙子,更是容易看着她们发呆,那咬牙切齿的样子,似乎是恨不能立马逮一个回家做老婆。
其实条件差的人又哪里知道,面对那些浮躁的、入时的、花费大的女人,就算跟着你走了,你又怎么能耗得起?现在这个社会这么残酷,下层人的生存变成了要苦苦支撑的事,哪里还能经得起高消费的瞎折腾呢?由此可见,穷小子都不具备想坏心思的资格。
朱雨深想,自己当然也属于穷小子之列。所以能有人肯帮自己介绍女朋友,对于自己个人来说,不管成功与否,都是一种幸福的事。因为最起码在介绍人看来,他是有这个相匹配的资格的。
朱雨深想到了以前亲身经历过的一件事。那是他读中专时,一次放寒假去大姑姑家玩。有妇女上门来说她儿子看上了姑姑村上的某家的女孩,他们老夫妻俩也一心想要这个儿媳妇。因为该妇人曾和姑姑一起出去打过工,所以央求姑姑帮他们家做媒,搞定这个女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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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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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4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