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夜无眠。
林牧第二天一大早就起来了,他昨天晚上躺在床上想了一夜,应该这么去改变家里的情况。
昨天宋思思低血糖晕倒林牧帮她把脉的时候就发现了,她身上所谓的怪病,其实就是二十一世纪很常见的冠心病,这种病虽然暂时没有生命危险,但是痛起来的时候心如刀绞,并且会时常伴随昏迷。
林牧以前在实习的时候,接触过这类型的病患,知道该怎么用药,只是这买药也需要钱,他们家现在什么都没有。
必须得赶紧赚到钱!
根据眼下情况,做生意肯定是不可能的,他没有启动资金,只能运用一些不要钱的东西去卖。
想起昨天掏鸟蛋的时候,林牧很快就想到了。
他可以去抓蛇啊!
这个年代,医疗技术没有那么发达,人们若是不幸被蛇咬了,不管有毒没毒,都觉得自己要死了不行了,所以这里的村民基本都不敢碰这个东西。
但根据林牧的观察,这集南村地处南方,这边的蛇基本上都是没有毒的,就算有微量的毒素也根本不会危及到生命。
而且这个朝代,王侯贵相最爱吃的一个东西就是蛇羹,蛇的价格也很高。
用这个赚钱,绝对是个稳赚不亏的法子!
说干就干,林牧起来,简简单单的吃了个早饭,跟宋思思说了一声就往后山而去了。
现在天色还早,林牧上山的时候,基本上没什么人,他在后山挑了跟笔直的树枝,砍断之后尖端留下一个叉子,又在叉子的上方,做了一个可以调节的机关。
只要拨动上面的机关,叉子的大小就可以得到控制。
这做起来虽然有些复杂,但他以前小的时候,看村里的抓蛇人做过,用了一个小时的功夫,简易的蛇叉就做好了。
叉子前端看着不小,但一旦叉住了蛇的身体,再拨动上面的机关,就可以刚好把脑袋固定住,再用手抓住它的七寸,插上翅膀也跑不掉了!
工具准备完毕,林牧开始在林间搜索蛇的踪迹,现在正是夏季,又是早上凉爽之际,蛇最喜欢到灌木丛里面去找吃的。
他沿着灌木丛慢慢的找着,不一会儿,就看见一颗树下,一条蛇盘在地上,嘴里哈叼着半只没吃完的耗子!
“乖乖,这体型,少说也得有个一两斤吧!”
林牧两眼放光,慢慢的靠近蛇的方向。
估摸着现在天气还早,这蛇又刚刚吃饱,警惕心没有那么强,林牧靠近到合适的位置,他都还窝在原地,没有动弹。
提起叉子,看准时机,精准落下。
叉子准确的卡住了蛇的脑袋,那蛇瞬间反应过来,剧烈的扭动身体,林牧眼疾手快的拨动上面的机关,叉子稳稳的卡住蛇的脑袋。
它只能后半部分动弹了。
脑袋都动不了了,还怕个啥?林牧手摸到那蛇七寸的位置,冰冰凉凉的触感还是有些让人头皮发麻的,但是比起贫穷,他瞬间战胜了恐惧。
捏着七寸,林牧将蛇提了起来,直接装进带来的破布袋子里。
“小蛇蛇,跟我回家做蛇羹吧!”
眼疾手快的将布袋系上,林牧拍了拍袋子,拿起蛇叉,准备再去抓几条。
这山上的蛇不少,而且因为没人捕捉,条条都有大拇指粗细,约莫一两斤的样子。
林牧抓到太阳完全升起,这才收了收,掂了掂袋子,总共抓了四条,差不多有八九斤的样子。
“应该能换几两银子了吧!”
林牧美滋滋的想着,拿起棍子,朝着山下走去。
刚到山脚,迎面就碰上了村里准备山上挖野菜的妇女们。
她们一路叽叽喳喳,看见林牧从山上下来,惊了一下。
正准备出声调侃,余光一撇,又看见了林牧手上提着的袋子。
袋子是粗布纱,隐约之间,里面装的东西展漏无疑。
只一眼,众人脸色都变了。
“这,这是长虫!”
靠的最近的一个妇女吓了一跳,一张原本就黑的脸都有些青了,好半天才缓过劲来。
“林秀才,你不要命了,竟然敢去抓长虫!这要是被咬一口,那命可就没了!”
“是啊是啊,我们村周老三那儿子去年不小心被蛇咬了一口,过了两天就死了,你这还敢去抓!”
旁边人也应和着,林牧却只是耸了耸肩,颠了颠手中的袋子。
“那是因为他们乱用药导致真菌感染引发坏血病所以才死的,这山上的蛇基本上都是没毒的,咬一口根本死不了人!”
林牧说道,旁边人却是不信。
“什么菌什么病啊,林秀才,我看你是被你那病秧子媳妇传染了,也得了怪病了!”
那些妇女看林牧的眼神都开始警惕起来了,林牧也懒得再跟她们解释,微微挑眉,自顾自的朝着自家走去。
留下那群妇女,连连摇头。
“这林家爹娘在的时候,可把他这独苗苗儿子当宝一样捧着,如今成了这样,真是造孽哟!”
妇女们都觉得林牧是被这鬼迷了心窍,才会没事去抓这么多长虫。
倒是有个丈夫是村里猎户的妇女微微皱了皱眉。
“哎,我忽然间想起来,我家那口子以前好像说过,这长虫虽然毒,但是拿到镇上的酒楼去卖,却能卖个好价钱呢!”
“真的假的,这长虫还能卖钱?酒楼要这个做什么?”
“我之前也听当家的说过,好像是可以用来做蛇羹,那些有钱的大户人家最爱吃了!”
“那这林秀才抓了这好些条,岂不是能换好几两银子了?”
一群女人,一边走一边叽叽喳喳,话中尽是惊讶之意。
林牧到家的时候,恰好看着宋思思在外面晒着被子。
她个子不算高,力气又小,晒被子的时候够不着竹竿,显得很是吃力。
林牧放下手中的袋子,上前,从她背后接过她手里的被子。
“我来吧!”
宋思思身子一僵,随后俏脸一红。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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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抓蛇赚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