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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刚穿越就背媳妇回家(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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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牧在床上坐了半天,才勉强接受一个事实。

他穿越了,从二十一世纪,穿越到一个落后封建的世界!

“这他妈是什么狗血剧情啊!”

林牧绝望的看着头顶用黄土糊成的天花板,仰天长叹!

原来的林牧是个只会读书的穷秀才,而他所在的大乾王朝,国力衰弱,南临山越,东有倭人,西有拉姑,北方大原虎视眈眈,铁骑纵横劫掠大乾边境,民不聊生。

这些年林牧读书,花光了家里的钱,林父在的时候,还勉强有口饭吃,可惜前几天林父突然暴病而死,剩下林牧还有他刚过门不到一年的妻子。

林牧的妻子叫宋思思,是隔壁村出了名的美人。

按理来说,这么漂亮的娘子怎么也落不到他身上,可三年前,宋思思生了场怪病,身体十分虚弱,动不动就晕倒,别的人家都不敢娶,于是,折腾到十九岁,宋思思还没嫁出去,这才落到了林牧头上。

林牧读了二十多年的书,心高气傲,一直不想娶别人不要的,但家境如此,容不得他挑选,无奈之下,只能百般不愿的跟宋思思成了亲。

只是原林牧这个大傻蛋子不知道疼媳妇,还经常冷暴力,打心眼里瞧不起宋思思,就这样一年了,他们甚至还没有圆过房。

真是旱的旱死,涝的涝死,他上一世活了二十多岁,一直都在读书工作,别说谈恋爱,连女孩的手都没牵过!

林牧在心里叹了口气,正想下床走走,门外响起一阵急切的脚步,接着,有小孩的叫喊着。

“林家哥哥,林家哥哥,快起来,你娘子在山上把脚扭伤了!”

声音很大,很明显就是在喊林牧。

林牧身子一愣,连忙起身,三两下穿好鞋袜,走出去,看着门口的小孩。

“你说什么?在哪儿扭伤的?”

“就在后山上面,现在脚肿的跟个馒头一样,路都走不了了!”

小孩说着,话刚说完,只觉得一个人影闪过,转头一看,身后已经没了林牧的身影了。

循着记忆,林牧直奔后山而去。

虽说这娘子是原宿主的娘子,真正意义上来说跟他本人没有什么太大的关系,但是自己现在毕竟占着人家的身体,怎么说也得尽好一个当丈夫的职责才是。

后山就在村子后面,不远,如今春季,正是野菜生长的时候,村里的女人每天早上都会来山上挖野菜以此果腹,宋思思也常跟着去。

今日,宋思思也是跟往日一样,去了山上挖野菜,想必就是在挖野菜的过程中,不小心扭伤了脚。

思索至此,林牧不禁在心里面又骂了一句这原宿主真不是个东西,自己的女人去山上挖野菜养着自己,而他还在家里睡大觉!

怪不得睡着睡着就睡死了,活该!

一边想一边朝着后山赶去,十来分钟的功夫,林牧就远远的看见了一群人。

皆是穿着粗衣麻布的妇女,林牧视线在她们身上一一扫过,基本上都是皮肤黝黑,脸色蜡黄,手里提着一大框野菜,嘴里念叨着这家那家的闲话。

望了一圈,最终停在最后面一个半坐在地上的女子身上。

女子同样穿着满是补丁的麻布衣服,一张小脸却美的让人嫉妒,白瓷玉般无暇的肌肤,三千青丝如瀑,眸若星空,唇如樱花,身形纤细,丝毫不输给如今当红的电影明星。

林牧都看呆了,站在原地忘了动弹,身边一妇人注意到了林牧,上前一步,拍了他一下。

“林秀才,站在这里干啥,没见你娘子脚扭伤了吗,还不赶紧扶着人家回去!”

妇人的话也让众人的视线朝林牧这边看了过来,包括那女子,林牧这才回神,融合记忆,他知道,眼前钟灵毓秀的女子,正是他的妻子,宋思思。

乖乖,真他妈的不识货啊,这么好看的老婆竟然不知道珍惜!

林牧在心里又骂了一通原宿主大傻逼,接着朝着宋思思走了过去。

随着他的靠近,宋思思似乎有些害怕,神情忐忑,待林牧在宋思思面前蹲下,宋思思瞬间低下头。

“对不起相公,是奴家不好,奴家没用,这点事情都做不好!”

宋思思声音细如蚊蝇,林牧被这突如其来的道歉搞得一愣。

忽然想起来原宿主之前经常骂她,她估计是怕了,这才反应过来。

林牧丝毫没有责怪她的意思,这样个娇滴滴的美人受了伤,他心疼都来不及呢。

伸手掀起麻布纱裙,宋思思很明显的往后缩了缩,却不敢躲开。

林牧看了一眼伤势,纤细的脚踝只是肿了一圈,应当是伤到了肌肉,休养几天就没有大碍了,林牧松了口气,起身,在宋思思面前蹲下。

“我不怪你,走吧,我背你回家。”

“背,背我?”宋思思明显一愣,忽然间眼泪流了出来。

“相公,奴家知道,你一直都不喜欢我,但求求你,不要把我送回去,我已经跟你成婚,就是你的人了,我日后一定更加努力织布,赚钱让相公考取功名,好好服侍相公,求求你别休了我”

宋思思哭求着,声泪俱下。

跟林牧结婚一年多,他对自己不喜欢这一点,宋思思还是知道的,之前也提过好几次要休了她的事情,但都被林父压下去了,如今林父不在了,他要是休了自己,根本没人会说半句话。

她本就久病缠身,现在又扭伤了脚,林牧没有怪自己,还突然对自己好,宋思思理所应当的觉得,他是想要休了自己。

饥荒之年,娘家也没有粮食,自己回去只会饿死。

林牧听到这话,又是一愣。

面前美人哭着这样,我见犹怜,他哪有责备的意思,又深知现在跟宋思思解释,她也不一定听得进去。

转过身,也不等宋思思反应过来,直接将她背起来,起身。

“抓好了!”

“我不把你送走,我是要背你回我们的家!”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第1章 刚穿越就背媳妇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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