允城的烽火狼烟已经燃了三月有余,兽族的军队已经围困这支军队三月,各部落已经集结完毕。
允城万军死伤过半,十三岁的庹荻披甲上阵,直面兽族。
庹荻手中的弓弩有些光滑,他伸手摸了摸身上的箭桶,一只手刚好握住全部,一共六支箭,不用数了,他心里很清楚。自从弩箭没有供应开始,他每时每刻都在计算弩箭还剩多少。
作为一个弓弩手,他深知,一旦没有了箭,如同没了爪牙的猛虎,只是一只肥点的猫。
烈阳悬挂,晒得人恍惚。庹荻哒吧哒吧一下干裂的嘴唇,摸了一把腰间的水袋,干净的水是越来越少了。兽族的号角吹响了,这是进攻的信号。城楼下的尸体堆积得快有城门高了,城主曾提出和平清理尸首,可兽族好像并不想收回这些战士们的尸体。他们生活得如同动物,无论是习性还是情感,对于他们来说,战士只分两种,一种是勇敢的英雄,另一种是毫无用处的弱者。英雄的尸体会被带回去供奉,而弱者只配在黄沙中被虫蚁分食,在时间中毁灭、腐烂。
庹荻转身看着远方的荒原,随着第三声号角吹响,兽族的身影逐渐清晰。与此同时,发起进攻的战鼓也已敲响,气势直逼长空。这样的场面对于常人不可为不震撼,但是,这三个月来,庹荻对此已是司空见惯。
他低头慢慢地给自己的弩上弦,兽人冲到城角还有一段时间,他歪头,在城墙下面看见了一个兽人尸体,肚子鼓囊囊的,太阳依旧,忽地一声炸响,伴随着一大群苍蝇飞出,花花绿绿的东西溅了个乌七八糟,这样恶心的场面在战场上层出不穷,可他依然难以忍受,腹中翻涌,干呕几次,连口水都吐不出来。
不能再浪费时间了,兽人的冲击就快到了,第一批羽箭已经飞了出去。漫天箭雨,如同大网铺开,无情的吞噬着低等兽人的生命。
三轮羽箭射出之后,便轮到弩箭发射了。原本守城还有杀伤力更强的八角弩,但是,这些不要命冲击城墙的都是些低等兽人,本就是炮灰,八角弩需要留来对付更强的骑兵。
弩箭只射出了两轮,兽人就已经集结城下。它们一层一层的铺开,利用城墙下堆积的尸体,很快就爬到了城墙上与墙上守城的步兵交战在一起。
庹荻放好手中的劲弩,抽出短刀与兽人战斗。
低等兽虽人智慧不高,但胜在身体强悍,且不惧死亡,所以双方混战初期往往能够占到先机。但是人族军队在协同作战上强于兽族太多,五人一组,十人一队,互相帮助,来回穿插,不与其单打独斗,也不给机会让兽人发挥自身优势。
只要利用好它们智慧不高,协同能力差这一点,合理的配合,利用战术,避免和它们一对一单死磕,人族在近战上也能够保持相当明显的优势。
城西守将余飞苦守三月未曾落败,今日他以一敌三,单人对战三名兽族先锋大将,无奈悲惨落败,战死城头。好在是让三名兽族先锋身受重伤,在城中后续部队补上之时,它们也只能被迫带军撤退。
城西守将余飞已经战死,经过一役,这支守城的军队所剩无几。庹荻比将军幸运,他身上穿着混乱中不知从哪个士兵身上拔下来的甲胄,幸亏有了这套不合身的甲胄,他得以在这场战役中存活。
大战之后无法轮休,因为城中的军队所剩无几,更何况现在的守城士兵大多是城中百姓的成年男子的滥竽充数,可即便如此,延绵的城墙上依旧站得是稀稀拉拉。
庹荻换了一身合身的甲胄,抱着劲弩背靠在墙角瘫坐在地上,左右都是生面孔,他也懒得打招呼,反正下一次迎接兽族的进攻之后又会是新面孔。
六月中旬,允城终于下了一场雨,豆大的雨点砸在黄土城墙上溅起了道道白烟,不大的功夫,天地间尽是茫茫的雨雾。
兽族的大队人马静静地站在雨地里,刀剑长枪已全数出鞘,左贤王鄂尔多莫亚知道,弦受潮便不能使用,而对面城墙里的人正是靠着他们强悍的弓弩才苦苦支撑到现在。所以这场雨是难得的及时雨,是上天给他的启示,是天神对他的恩赐。
尽管大雨下来,重甲骑兵不能使用了,但他依然选择进攻,与人族展开白刃战。他清楚,这一地带的雨水来的急促,去的也快。战机稍纵即逝,他必须赌上全部。
三个月的围堵让他收获颇丰,人族的粮草援助大部分被他拦截下来,周围村落也被他尽数洗劫,现在只要拿下允城,城中三万百姓都会成为他的奴隶,能够再短时间内加强部落实力,而新奴隶不仅能够劳作,还能够为野兽新增口粮。
城外兽族部队蓄势待发,城内守军也在有条不紊地做着决战的准备。
城中将军秦牧羊下达了最后的命令。集结了所有能够持刀上阵的人,无论男女老幼,决心和兽族做最后的殊死搏斗。
在决战到来的三日前,中将秦牧羊已经预感到决战即将来临。他召集了全城校尉以上军官制定了最后的作战计划。
而步卒韩守城就是计划的一部分,那日他没能躲开兽族的流石,双腿被砸中,位置偏上,腰部以下已经没有知觉。人虽没有死成,但如今他也只能瘫在床上屎尿齐落无发控制。他已经不想活了,活下去也没有半点意思。按理说队正该给自己一刀,送兄弟最后一程,可队正告诉他还有一个点火的活儿需要人来做,只要干了就能混个妥妥的三转军功,够韩守城连升三级。
升个狗屁,他想,朝廷都不管咱们的死活了,还有个毛的军功可以捞。虽是这样想,但他也并未说出来,而是爽快地答应了这件事。他知道这个事是死人干的,做了活不成,不过他本就是个死人,他不在乎,临死了还能替兄弟们干件大事,天底下没有比这更划算的买卖了,值了。
韩守城躺在地窖里,手边有一坛子酒,身前是两个黑油漆涂刷过的大油桶,里面是什么他也不清楚,但是只要点着油桶他最后一项任务也就完成了。这很简单,不需要太多力气。
按计划,还有两天,两天之后,城破之时便是他点燃油桶的时候,到那时候进城的兽人一个也别想活。
这会时间还早,韩守城喝口酒,想起了他七岁的娃,那娃聪明,以后一定能够成才,不像他,活了几十年还是个蠢材。哎,再有十年那娃就能讨媳妇了,也不知道老子寄回去的军饷够不够娃儿花销。一定要找个屁股大,好生养的女娃,将来能传宗接代,千万别贪图脸蛋儿,找个福薄的难养活。
这个计划之中,韩守城只是其中一个部分,像这样的点火地点,在允城到处都是。有的在地窖,有的在民房院儿里,还有的藏在空荡荡的猪圈内……
大雨落下的这日,安西军第三军将军——中将秦牧羊,下令所有能够提得动刀的人聚集城西,放弃了城墙上的防御,有马的骑马,没马的骑驴,驴也没有的就用跑的,总之就是所有人做好准备,准备和兽族做最后的一场殊死搏斗。
城中百姓中身体健壮的男女,还活着的军人,以及一些不愿憋屈而亡的老人汇聚成一支浩浩荡荡的万人军队。
庹荻处在这支万人队伍的最前方。
他骑在马背上,十三岁的他还不及马背高,但是马背上的他却是骑得稳稳当当,左手拽着缰绳,右手拿着劲弩,最后四支箭已上弦,腰间有他半人长的刀斜跨着,左则马背上还挂着一柄长剑。
剑是他父亲庹沐风的佩剑。
他的父亲是这支骑军的将领,一个月前和兽族拼杀时战死疆场,现在他成了这支骑军的副军校尉。
仅存的一千二百骑井然有序的立在城门前,他们将负责冲阵,将身后的那些步兵和没打过仗的百姓们带到兽族大军中,然后左右横冲,给他们制造杀敌机会。
“小校尉,莫不是害怕了。”
庹荻还有些稚嫩的面容满是不该出现在他这个年龄脸上的肃穆表情:“我们比比,谁跑的最远。”
旁边有人笑道:“小少爷长大了,有你老头子的那股狠劲。”
庹荻:“就你了,给老子扛旗。”
刚刚还在旁边笑的那人脸色一下僵住:“老子一个佰长,扛旗?”
“怕了?”庹荻不屑地一笑。
“怕?”那人扑哧一声,说道:“老子跟随你父亲战前杀敌的时候,你还在吃奶,我怕个卵蛋。扛旗就扛旗,老子身后百十来个兄弟各个都是一顶一的好手,不会让兽人摸到我手中的军旗一下。”庹荻眼神坚韧地望着前方:“护好旗,我要将它插在左贤王脑门上。”
眼前的少年只有十三岁,对方是兽族的左贤王。却没有一人嘲笑他的这句话,年少轻狂,少年胆气,他们相信他能做到,或许不是今日,但他一定可以做到。
西北黄沙中的雨来得凶猛,去的迅速。
黄土被雨侵透变得泥泞。
酥酥的大雨声中传来了兽族部队行军的声音,兽族狼皮鼓被敲的轰隆如雷鸣咆哮,城墙上的哨兵传来信号,八个巨大的鱼龙齐声作响,气势丝毫不输兽族的战鼓。
秦牧羊一声令下,允城封闭三月的西城门缓缓的打开。
庹荻双腿用力,手中缰绳扯动,脚下骏马率先腾跃而出,直奔迎面而来的兽族大军。
十三岁的少年冲出城门那一刻,天上的雨水恰好停住,撤去油纸,露出准备好的劲弩,一连射出两箭,两个兽人随机倒下。他还有两支箭,但已经没有时间上弦了。他已冲入兽族大军中。扔掉手中的弩,抽初腰间的刀,脚下骏马没有一刻停歇,在兽族的大军正一往无前,直奔正中间的中军而去。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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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序章、允城的烽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