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的好,少年愁,都是男欢女爱惹的祸,越是喜欢,越是胆怯。
我看得出来,康轩的性格有一些懦弱。
本来呢,张天师让我收他为徒,我是一百个不愿意,因为我嫌麻烦,而且收魔主为徒,因果大了去了。
万一他将来觉醒了,为祸人间,我这个做师傅的也要承担一部分因果。
当然了,如果我将魔主引渡道门,道门众神也会记我一笔大功德,张天师获得的好处也是无法估量的。
我深知其中的利弊,这就像一场赌博,富贵险中求。
如果康轩突然觉醒,我及时斩杀,斩断我与他这一世的师徒缘分,他下一世再投胎,为祸人间也跟我没有关系。
但凡事都有例外,如果他觉醒后变得强大了,我杀不死他,或者让他跑了,这些都有可能发生。
正因如此,我才不愿意冒险,收康轩为徒。
如今,我发现这小子如此单纯,似乎又觉得引渡他并不是一件难事。
我拍了一下康轩的肩膀,他抬起脑袋,有气无力的看着我说:“李先生,有事吗……”
“呵呵,不就是被欺负了吗?我有办法帮你找回尊严!”
康轩眼睛顿时睁大,有些激动的说道:“真的吗?”
“当然了,你不就是因为打不过宋茂吗?”
“而且你这次挨打,也是因为他们人多,你才不敢还手,如果你强大了,还有这些问题吗?”
在我眼里,康轩懦弱的根本原因,就是他不够强。
至于宋茂的背景,据我所知,鬼医世家的前身是四大阴门中的仵作,说白了就是古代衙门的法医。
近几十年以来,这一脉多次在玄门立功,发展迅速,自成一派,改头换面自称鬼医世家。
十年前,鬼医世家好不容易占据了玄门高席的位置,不过马上就要换届了,鬼医世家的底子薄,不像麻衣世家和驭鬼世家,所以下一届能不能再任高席就不好说了。
只不过,这个家族现在既然是玄门高席,哪怕是康敬德这种富豪也不敢招惹,只能拉拢做朋友。
鬼医世家的传承比较久远,最早叫宋氏家族,因为他们的老祖宗是南宋第一仵作宋慈,撰写《洗冤集录》的那位。
这个家族几百年来替人伸冤,积累阴德,属于鬼道修行者,算是四大阴门中唯一自成一脉的存在。
说实话,这种世家哪怕是玄门高席,在佛道两大势力的眼里仍旧微不足道,如果我打通了一百处穴位,完全可以无视它们。
康轩觉得我说的对,于是问我怎么变强。
我说,变强不是一天两天的事,需要长年累月的修炼。
我简单传授了他一门练气法,并没有传授他道门的纯阳真气。
不是道门弟子,没有皈依三清祖师,不可以传授正统的道门法诀。
我传授他简单的练气法门,是为了方便以后传授他一些符箓之术,这样他就可以画符对付那些欺负他的人了。
我把口诀说了一遍,当着他的面盘膝打坐,告诉他怎么呼吸,怎么吐气,若是丹田处感受到了暖流,说明练气成功了,只要不断积累,体内就会源源不断的产生真气。
有了真气,就有了画符的基本条件。
如果康轩的资质不错,我可以考虑收他为徒,等他皈依三清祖师了,我再让他转修纯阳真气,或者传授他武清师叔的太极真气。
纯阳真气比较霸道,至阳至刚,乃是克制天下邪祟的法门。
相比之下,太极真气比较柔和,真气连绵不断,对于善剑者来说有非常大的优势。
这两大真气绝学,我都会。我之所以选择修炼纯阳真气,是为了跟我爷爷一样修炼的原因。
康轩听完了口诀,照着我的方式修炼,居然一点就通。
不到五个呼吸,我的慧眼就看见,他的丹田处源源不断的产生了真气。
我顿时惊呆了!
这小子,天资极高!
当初我感受真气的时候,足足用了半个小时……
但我随后一想,他是魔主转世的青天魔王,神格与六御相当,再怎么天才也不为过。
我看着康轩体内的杂质从毛孔中排出,觉得这小子未来不可估量,如果真成了道门弟子,简直是道门一大幸事!
我越看这小子,越觉得顺眼。
十分钟之后,康轩停止了修炼,闻着身上的味道,皱眉问我:“李先生,我这是怎么了,身上为什么这么臭?”
我解释说:“修炼是改变人的体质,排除身上的杂质,你先去洗一洗吧。”
康轩点了点头,背着书包跑出了会客厅,准备去大厦的洗浴间收拾一下。
没多久,李蓉儿来了,对我说道:“李先生,车准备好了,您可以去康董事长家里休息了。”
我点着头,跟着李蓉儿下楼,坐上轿车。
十几分钟功夫,康轩上了车,拿毛巾擦着湿漉漉的头发,坐在车里与我聊天。
“李先生,您太神了,我修炼之后发现身体特别有劲,下次再碰上宋茂他们,我肯定不怕了!”
我笑了笑,“不错,这回说话有底气了。”
“把手伸出来,我传授你雷诀,以后打架的时候,你就可以用此法对付他们,不过以你现在的状态,一天最多只能拍出一招。”
康轩点了点头,伸出手掌。
我在他的手心画下五个雷子,中间再画一个圈,并传授他咒语,最后演示了一遍。
“念起都天大雷公。霹雳震虚空。念起铜兵千千万万走无踪。强神恶鬼不伏者。五雷破火走无踪。吾奉太上老君,神兵火急如律令!”
此乃五雷咒。
下一刻,我的掌心雷光四溅,发出了噼里啪啦的响声,吓得司机赶忙踩住刹车,坐在副驾驶上的李蓉儿也被惊愕了。
我一甩手,雷光消失,让康轩看的目瞪口呆。
我继续说道:“雷法修行,初期需要念咒,等你念咒十万遍以上,达到念头通达,无须念咒,无须画符,到时候就可以掐诀雷光立现!”
说完,我再次演示了一次。
我眼神一凝,掐指之间,雷光立现!
康轩始终盯着我的手掌,愣了半天,最后来了这么一句话:“李先生,你太帅了!收我做徒弟吧!”
我大手一挥,雷光消失,然后笑道:“收你做徒弟是有条件的,你什么时候念满十万遍五雷咒,可以做到雷光立现,我就收你为徒!”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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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2章 天资极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