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我看清楚纸条上的字,呼啦一声,纸条随风燃烧,眨眼间化为灰烬。
时至今日,爷爷为我布下的三个锦囊,全部使用完了……
所有发生的一切,都是爷爷生前预料的,他在最关键的时刻给我指引。
但从现在开始,以后发生的任何事情,我都没有寄托和依靠了。
那道透明的魂体,似乎不是真正的灵魂,因为人死之后会下阴曹,除非成了鬼,才有机会停留人间。
显然,爷爷刚才的魂体也不是鬼。
道门法典有一种玄妙的法术,叫分魂术。
这种法术借鉴了传说中的一气化三清,将自己的灵魂分化成独立的个体,修炼条件非常苛刻。
只有爷爷这种天才,才能将道门的各种法术,修炼的炉火纯青。
刚才一剑刺死刘建军的魂体,似乎就是爷爷的一道分魂。
我躺在地上,看着昏厥的黄颖和黄老板的尸体,内心复杂。
我再次想起了,我当初对老叔说的话:黄老板命中注定一定会死,谁也救不了他。
这是他的劫数,任谁也改变不了的局面。
只是我没想到,他会因为黄颖而死。
此时,教堂灌入寒风,吹得我浑身打颤。
我喝了雄黄酒,浑身无劲,需要数个时辰才能恢复。
轰!
一声雷响,外面乌云密布,下起了阵阵雷雨。
这些雷雨顺着窗户打进教堂,把我淋了个透。
这时,我耳边传来了脚步声,有陌生人进了教堂。
一位穿着黑色祭衣,胸口挂着十字架的金发外国人,从教堂门口走了进来。
他样貌俊朗,剑眉之下有着墨蓝色的眸子,鼻梁高挺。
我一看到他,立马喊道:“朋友,帮个忙,打个电话叫救护车吧。”
金发老外视若无睹,继续向前走着,仿佛看不见地上的尸体一样。
他跨过了黄老板的尸体,经过了我的和黄颖,最终走到了神像下,双手合十。
他嘴里叨咕着什么,我听不懂,所以我再次喊道:“喂,你就没看到我们受伤了吗?你就不能帮我们叫个救护车吗?”
金发老外就像个聋子,不管我跟他说什么,他都当作没有听见的样子。
我心想就算你是个聋子,但眼睛不瞎吧,怎么跟个没事人一样啊!
“你他妈是个臭傻逼吗?”
我一肚子火,忍不住骂了一句。
这个时候,他转头瞪了我一眼,然后就拉着脸走了。
好你个混蛋,你他妈不是聋子啊,居然见死不救,别等哪天落在我的手上!
老外走了之后,外面的雨越下越大,教堂打进来的雨水也越来越多。
地上出现了水坑,渐渐的,我全身都被浸泡在了水中。
我也不知道被雨水泡了多久,一直等到乌云散去,天空慢慢晴朗,我的手指才能动了,四肢逐渐有了力气。
我咬着牙,缓缓站了起来,拿出手机。
还好手机是防水的,我给穆千雪打了个电话,我很担心她的安全。
我一看手机,上面有一百多个未接电话,都是老叔和穆千雪他们打来的。
我直接给穆千雪打了个电话。
“罗天,你跑哪去了,急死我了!”
听到穆千雪的声音,我也放心多了,只要她没事就是万幸。
我说:“我在镇江,马上就回去。”
“镇江?你怎么去那里了?”
“等我回去了再跟你细说吧。”
穆千雪这时说道:“对了,刚才有一个跟苏星辉长得一模一样的人,被秋霜韵砍掉了一只手,然后跑了。”
说完这句话,她的手机就被人抢走了。
电话里传出了冷冰冰的声音:“罗天,你什么时候回来?梁花婆婆也来金陵了,她要见你!”
我听出了秋霜韵的声音,只好说道:“我在镇江被白莲圣教算计了,我现在在南山公园,刘大胆死了,他的真实身份是金陵风水师刘建军,你要不要过来看看?”
我说的信息量很大,秋霜韵听完回复道:“你等我,我马上就到。”
三个小时之后,秋霜韵带着朝天宫的道士们来了现场。
作为道门巡察使,她可以随意征用任何道观弟子。
我早就叫了救护车,把黄老板的尸体带走了,也托人把黄颖送回了她家。
至于刘建军的尸体,我没让人碰。
秋霜韵背着长剑,穿着金丝镶嵌的道袍,腰间的令牌在腰肢下摇摆。
她依旧面若冰清,尤其是见到我的时候还皱了皱眉,好像我欠她几个亿一样。
秋霜韵也没问我怎么样,直接走到刘建军的尸体旁。
她眼神一愣,整个人都傻了。
“好强大的剑意!”
秋霜韵不禁感慨道:“这剑气斩破了地面,甚至在墙体也落下了如此深刻的痕迹,这样的高手,足以媲美三大天师了!”
秋霜韵从背包里拿出了一面八卦镜,再抽出宝剑,粘了一下尸体的血液,滴在八卦镜上。
紧接着,八卦镜发出了白色的光芒。
秋霜韵看到这样的结果,相信我说的一切了,刘建军就是刘大胆,白莲圣教的余孽。
这面八卦镜大有来头,它是道门的因果镜,一照就会显露气息。哪怕鉴别死人的身份,拿一根死者的头发,也能辨认出他的真实身份。
秋霜韵示意朝天宫的道士们,把刘建军的尸体送回道门,这是一件大功。
秋霜韵把我拽到身边,语气冷道:“罗天,没想到几天不见,你就为道门立功了。”
“你跟我说实话,以你的实力根本就杀不死这个家伙,谁帮你了?这是哪位剑法高手?”
“据我所知,武清师爷的剑意也没有如此霸道,况且他还在征讨魔门呢,你从哪里找来的高手?”
我说:“我爷爷出手,及时救了我一命。”
听完,秋霜韵秀眉皱道:“你这人不老实,玄风子早就死了,怎么可能救你一命?”
我也懒得跟她解释那么多,说道:“反正我告诉你答案了,你爱信不信。”
“对了,你怎么来金陵了?苏老爷子又是怎么回事?”
“苏老爷子?”秋霜韵疑惑的看着我,不知道我说的是谁。
我说,今天被你砍掉一只手的家伙就是苏老爷子,他为了修炼邪法,把自己子孙后代都杀了。
秋霜韵哦了一声。
她说,她把梁花婆婆带去了穆氏公馆之后,离开的路上碰到了苏老爷子,发现他身上带着邪气,于是一路跟踪,当苏老爷子准备伤害穆千雪的时候,她砍了苏老爷子的一只手,苏老爷子不敌,只好跑了。
我又好奇的问道,梁花婆婆来穆氏公馆有什么事吗?
“梁花婆婆算出自己不久于人世,想找人为她披麻戴孝。”
秋霜韵告诉我,梁花婆婆需要我履行诺言,让我和穆千雪为她送终……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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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9章 梁花婆婆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