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曾问爷爷,什么是伏尸?
爷爷说,人死之后,埋在地上,日久天长,尸身腐烂,只留下一具白骨。这白骨若有机缘,得天地灵气润养,便会成为不化骨。
所谓不化骨,就是人死之后,怨气留在胸腔,经地脉灵气熏陶,整具白骨会变成墨玉一般的颜色。
不化骨一般会趁着月夜,从地下钻出来害人。
等死的人多了,不化骨吸收的日月精华越来越多,就会变成游尸。
这个时候,游尸会长出一层皮囊,这层皮囊跟死人身上的一样,没有弹性,但是坚硬无比。
游尸如果找到一则灵地,把灵气吸光,或者吃下什么天材地宝,又或者杀了什么修行者,就有一定几率变成伏尸。
过去,伏尸被称为旱魃,所去的地方都会干旱。
在古代,老百姓为了阻止旱魃的出现,经常挖掘枉死之人的坟墓,检查他们的骨肉有没有变成墨玉色,一旦发现了,大家就会把白骨烧成灰烬。
这是一种民俗,叫打旱骨桩。
现在,我能看到活生生的伏尸女僵,也堪称奇迹了。
宋朝的时候,宋真宗去龙虎山请张天师出山,张天师拿着雌雄斩邪剑,号令无数道门高功法师围杀伏尸,花了三十年的时间,才彻底将这些怪物封印。
难道,我眼前的伏尸,就是当初玄门封印的伏尸之一?
这座龙虎斗山穴形成了一千多年,按照时间推算,正是宋朝时期。
柳初墨看着我,露出了邪恶的表情。
她使劲摇晃着铁链,使得墙壁一阵剧烈摇晃,好在她还是不能挪动半分。
“你会火符!你是道门中人!”
“臭道士!我平生就最恨道士了!”
“你们把我镇压在这里无数年了!”
“等我出去了,一定要杀光你们!吃你们的肉,喝你们的血!”
这一次,柳初墨原形毕露,再也没有了之前的娇柔妩媚,黑发瞬间变成了银白色,发丝飞舞!
她露出了尖锐的獠牙,对我又吼又叫,墙壁上被她划出了一道又一道痕迹。
柳初墨足足骂了我一个多小时,只因为我会道术!
我躲到墙角,跟她保持着一定距离。
我能深刻体会到,柳初墨对我的恨,跟这座洞穴尸解的前辈有关系。
因为这墓穴里的大修行者也是道门中人,于是我被转嫁了仇恨。
我唉了一声。
还好我是妖之子,遗传了我母亲的血脉,不然刚刚就被柳初墨吸干了。
此时,我脖子上的伤口正在快速愈合,但我失去了太多血液,整个人昏昏沉沉的,眼睛一闭就再难睁开了。
不知过了多久。
当我醒来的时候,我喉咙干燥,特别的渴。
我靠着墙面,站了起来。
这时候,柳初墨对着我柔声喊道:“小哥哥,你没事吧?”
我一声不吭,心想我差点被你咬死了,你还有脸问我有没有事?
过了一会儿,柳初墨又说道:“小哥哥,你是不是渴了?我这边有水池,你要不要过来喝水呀?”
水?
我看到柳初墨的床旁,果真有一个小水池,里面哗啦啦流着水。
我的喉咙干燥极了,也不知道自己睡了多久,太难受了。
“小哥哥,你过来吗?”
“我被关在这里一千多年了,你要是走了,就没有人陪我说话了……”
“我不会再咬你了,你放心,我不会再伤害你了……”
“要不我发誓?假如小哥哥你过来,我再伤害你的话,我柳初墨就永远被镇压在这里,永远都出不来,怎么样?”
整间密室,只有柳初墨所在的位置有水源,而唯一能出去的地方,就是顶上那个通往棺材的位置,现在也被人封住了。
所以我没有办法,只能鼓足勇气站了出来,回应了柳初墨。
我说:“你说话算数吗?”
柳初墨妖娆的点了点头,浅笑道:“我说话算话,我比你大这么多,骗你有意思吗?”
我犹豫了一下,还是来到了她面前。
等我靠近过去,柳初墨坐在床头,翘着白色的脚丫子,对我邪魅一笑。
我没敢看她的眼睛,怕被她再次蛊惑。
我来到水池旁,大口喝水,那叫一个爽。
可等我站起来的时候,柳初墨长长的锁链,居然缠住了我的脚,把我拽了过去。
一时间,我整个人都慌了。
“柳初墨,你要干吗?你不是说不会伤害我的吗?你忘记你发的毒誓了吗!”
我根本没有反抗的余地,被她按在床上。
她早就恢复了正常的模样,骑在我的身上,嫩白的小手在我身上摸索着。
符纸,玉佩,念珠,朱砂,大印,统统掉落床上。
甚至那张照片,还有装着情虫的白瓷瓶,也被她翻了出来。
她的力气大的吓人,仅一只手就把我的两只胳膊按得死死的。
我不断反抗着,想要翻身,想把她推下去,结果我自己连动一下都难。
“放开我!你这个老妖怪,从我身上滚下来!”
柳初墨随手一个嘴巴,扇的我眼冒金星,脑袋就像被锤子重击了一样,身子都软了。
“老实点!本座好久没见过人了,你的血还不能喝,自然要翻翻你身上有没有吃的东西!”
我好不容易才缓过神来,看到柳初墨打开了白瓷瓶。
她把情虫放在手掌,自言自语道:“一个道士,还养虫子玩?”
柳初墨看着那条又白又嫩的大虫子,在掌中翻滚,眼睛发红。
下一刻,她张开嘴,把情虫咽了下去……
天啊,她这是要干什么啊!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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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章 误吃情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