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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9章 这种事绝对很奇怪啊(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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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当·杜特拉是哨兵镇码头的一名搬运工,负责为各个不同的商队往船上搬货。

这里有帝国南部最大的运河,因此每天业务都十分繁忙。由于亚当肯吃苦耐劳,下力气干活,所以受到不少客人喜爱,除了紧巴巴的工资外,他偶尔还能得到一些小费,不至于日子过得太困难。

但就在半小时前,亚当向工头递交了辞职信。

这名工头当时见鬼的表情令亚当记忆犹新,他瞪着眼道:“亚当,我正寻思着下个月起给你涨涨薪水呢,你怎么突然就要走了?”

亚当知道,对方之所以会有这样的反应,主要还是因为他一个人能干两个人的活,当然不愿意轻易放他走。

至于涨薪水的事,听听就得了,别当真。

“老家那边出了点事,我得赶紧回去接班。”亚当撒了个谎。

“这样啊,那就没办法了。”

虽然不愿意放人,但毕竟没签长期合同,总不能把人强行留下,工头极不情愿地给亚当结了这半个月的工资,然后让他赶紧滚蛋。

半小时后的现在,亚当走在街上,嘴里叼着一根廉价的香烟,思考着自己接下来该去哪里谋生。

说老实话,这份工作虽然算不上待遇有多丰厚,工头也扣扣搜搜,但胜在每天客源很稳定,还有着小费这种额外收入来源,放在城镇平民中算是比上不足比下有余了。要是有得选,他还真想长做下去。

可情况不允许啊。

这五六年以来,亚当平均每三五个月就要搬一次家,每次都要换个城镇从新开始,可以说把大半个特里底斯行省都走了个遍。

在这期间,建筑工、厨子、酒保、修理工、车夫……基本各个职业他都干过。这还得归功于当贵族仆佣的那些年,他作为阿莱耶老爷的跟班,必须什么都得会,以至于掌握了许多技能,不至于在搬家之后没有工作饿肚子。

至于不停搬家的原因,可不是因为亚当主动想这么干,而是他的女儿——艾比盖尔·杜特拉,不能在一个地方住得太久。

否则就会看到鬼魂。

这个世界上哪有什么鬼魂嘛!

最开始亚当是这么想的。

艾比盖尔从刚生下来没多久,就会时不时对着空气哭或者笑,等她稍大些,就开始跟空气一起玩了。亚当作为单身父亲,当时还没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只觉得这是自己女儿的怪癖,加上自己得忙着养家糊口,无法时时刻刻陪在她身边,便也觉得这未必是坏事——小家伙懂得自娱自乐,挺好。

但等到艾比盖尔五岁的时候,情况就渐渐不太对劲了。

同龄人在这个年纪,许多连话都说不顺畅,但艾比盖尔不但掌握了流利的口语,而且竟然还知道许多自己从未教过她的知识,其中有不少甚至自己这个活了三十年的成年人都不曾听过。就好像……那些东西都是空气教给她的一样。而当亚当认真问起艾比盖尔这件事的时候,她却理所当然般地回答给了他几个令人毛骨悚然的名字。

“这些都是苏珊娜奶奶、艾克爷爷还有杜拉夫哥哥告诉我的。”

亚当瞬间就吓坏了。

苏珊娜他不认识,但艾克爷爷就是隔壁的邻居,半年前刚得病去世,至于那个“杜拉夫”哥哥,如果他没记错,是上两个月去旁边河里游泳淹死、半个月后才被从滩涂的水草深处找到尸体的可怜家伙。据说发现的时候,尸体已经肿胀得不成样子,被鱼虾啃了一大半,模样要多恐怖有多恐怖。

由于那天亚当跑去凑了热闹,正好撞见尸体被打捞上来,所以对此事记忆犹新,同时被恶心的好几天都没胃口吃饭。

但小艾比盖尔的下一句话更加刺激。

“爸爸,杜拉夫哥哥现在就在你的身边哦。”

亚当差点两眼一翻,晕厥过去。

从那以后,他就意识到了一件不得了的事,自己的女儿,好像能够看到一些普通人看不到的东西。

因为她嘴里说出的那些人,在自己的眼中根本就不存在。

但亚当又不由得不信。

因为艾比盖尔能够详细描述出他们的模样,即便她从未独自出门见过他们。并且在她的描述当中,这些人也并非蓬头垢面、满脸鲜血的恶鬼模样,而是保持着生前最体面的样子。

既然如此,一旦习惯了,也就没啥好怕的。

但如果事情能够一直这么顺利,那亚当也就没必要频繁搬家了。

事实上,并非所有“鬼魂”都很友善。

之前的艾比盖尔,或许只是运气好而已,恰好遇上了“善良”的鬼魂。

但有一天,亚当下班回家,发现六岁半的艾比盖尔躺在床上,大口喘气。她的脖子上有勒痕,脸色很难看,呼吸困难。亚当大惊失色,忙问怎么回事,艾比盖尔过了许久才恢复过来,吞吞吐吐说出了原委。

原来刚才她看到客厅出现了一个高大的“叔叔”,显然是鬼魂。对方原本没有注意到她,可是在她好奇地打量着他并对他打招呼的时候,这名叔叔却忽然面目狰狞地扑了上来,掐住了她的脖子。

根据艾比盖尔的说法,她虽然可以看见普通人看不见的鬼魂,并和它们对话,但同样也无法触碰到它们。但这个“可怕的叔叔”却不同,虽然它的身体也是虚幻透明的,但是掐住艾比盖尔的脖子时,却让她呼吸十分不畅,与此同时,她也无法移动自己的身体,就像真的被控制住了一样。

也就是说,虽然影响的幅度并不算太大,但鬼魂的的确确对她产生了伤害。这个过程持续了十几分钟,直到亚当回家并打开房子的大门时,这个可怕的鬼魂才忽然化为一阵风消失。要是他回来的再晚一些,几乎窒息的艾比盖尔说不定就要出大事。

当天晚上,亚当一夜没睡,陪伴在艾比盖尔身边保护她。

第二天,他就带着女儿搬走,离开了居住多年的小镇,就连工作也不要了。

这是大约三年半前发生的事。

而这一搬家就停不下来,一直持续到了今天,少说也搬了近二十次之多。

因为亚当发现,每当搬了新家之后,在一段时间里,长则半年,短则两三个月,艾比盖尔就无法再看到“鬼魂”,但久而久之,它们就会再次出现。大多数鬼魂都很友善,和人类没什么区别,可只要过了久了,总会出现不怀好意的鬼魂,它们会像那次一样伤害艾比盖尔,试图将她杀死。

虽然以亚当的见识,他根本无法理解那些坏的鬼魂为什么要这么做,但为了避免事情变得不可收拾,亚当只好一刀切,只要艾比盖尔告诉他自己能见到鬼魂,他就会带着她搬家。值得一提的是,搬得近了还不行。比如要是新家和旧家只隔了几个街道的距离,没过两天,艾比盖尔之前见到的鬼魂们又会来找她。必须得离得远远的,从一个城镇搬到另一个城镇,才能够清净一段时间。

虽然这种清净也很短暂就是了,但为了女儿的安全考虑,他不得不这么做。

要问这种生活痛苦吗?

当然痛苦。

尤其艾比盖尔还不是自己的亲生女儿……一想到她妈,亚当就恨不得自戳双眼:当初自己到底是多瞎才会看上那样的女人?为了她,自己可是抛弃了前途无量的贵族亲侍职业,甚至还背井离乡追随,结果却落得这种悲惨下场。

但……

孩子毕竟是无辜的。

虽然这样的生活很痛苦,可眼看着艾比盖尔一天天长大成人,转眼从当初的婴儿长成亭亭玉立的大姑娘,亚当还是感到十分欣慰。等再过几年,她真正长大,找到一个能够接受这种生活的丈夫,自己大概也就能够省心养老了。

回家的路上,亚当买了一壶酒喝着。平常他很少做这么奢侈的事,但最近家里鬼魂开始闹腾的厉害,不壮壮胆还真不太敢回去。

好在接下来该去哪里他大概已经心里有数,这两天就能出发。

这也多亏了之前阿莱耶老爷在他脱离家族时给了他城市自由民身份,让他这些年能够在特里底斯行省的各个城镇来如自如,否则他还真不知怎么办才好。要知道,那些低一等的平民或者奴隶,可是一辈子都得待在他们所属的领主的土地上的,擅自跑出去属于犯法,被领主大人抓回来杀了头都没地方说理去。

而每每一想到阿莱耶老爷,亚当的心里除了感激,还有深深的愧疚。家族辛辛苦苦培养自己二十多年,自己却为了狗屁爱情拍拍屁股跑路,尤其是后来还混成这幅模样,实在是没脸回去见人。

所以,这些年来,他再也没有回过银盔城。前些年还写写信报个平安,后来艾比盖尔出了问题,唯一的联系也断了。

也不知道现在的阿莱耶家族怎么样了。亚当心想,自己是不是应该抽空回去一趟,看看老爷和太太?还有赛文少爷……自己走的时候,他才和现在的艾比盖尔一样大,转眼过了十年,也应该成为一名高贵光荣的正式魔法师了。

但这一次,他依然没能下定决心。

就和以前无数次一样,他心里很明白,当年自己离开时,阿莱耶家族在银盔城有多璀璨夺目,现在只会更加耀眼。而自己不过是曾经的一个区区家仆,并且早已经主动脱离家族,那还有什么回去的理由?

因此,虽然心中很是想念,但亚当从来不敢把自己的想法付诸实践。

……

就在借着酒意沉浸于过去的回忆中难以自拔时,亚当忽然发现,自己面前的路不知何时被挡住了。

他抬起头来,发现面前站着三名面目狰狞的大汉。

这三人穿着带有帮派徽记的衣服,所以亚当立刻就明白,他们是哨兵镇的黑帮。

“我们的老大找你,跟我们走一趟吧。”带头的那人开口说道。

“你们……是不是认错人了?”

亚当可不敢招惹这些人,他小心翼翼问道。

这人面露不耐烦,啧了一声:“别废话,让你走你就走,就一会儿的事,等一下就放你回来了。”

“那好吧,不管什么事,都请快一点,我还得赶回去给我女儿做饭呢。”亚当一听这话,放心了不少,笑着说道。

但他没有注意到,这名帮派人员的嘴角,露出了一丝不起眼的狰狞笑意。

随后,他也和亚当一起笑了起来。

“放心,一点小事,保证不耽误你多长时间。”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第139章 这种事绝对很奇怪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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