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啊!”
仿佛溺水的人终于浮上水面,萨摩·瑞恩猛然醒来,剧烈喘息。
随后,他神色惊讶地看着周围的一切:这里是自己出发时的旅馆房间,柔和明媚的阳光从窗外投射进来,而此时的他,正躺在柔软宽大的床上。
怎么回事!
自己刚才不是在雅尼克斯子爵的房间门口,被一道猛烈的光芒偷袭击中了吗。而且那时是深夜,现在怎么居然成了白天?
莫非,塔苏里老师救下了自己,而现在已经是第二天早上了?
带着这种疑惑,萨摩·瑞恩坐起身来,随后,整个人忽然愣住。
因为他看到,一旁的桌子上,静静摆放着汤姆逊冲锋枪和五块铁饼一样的弹鼓,旁边还有着一个手提箱、一些钱币、一把匕首、一支肾上腺素、一颗进攻手雷、两颗闪光弹……
短暂的呆滞后,萨摩·瑞恩的背后升起一丝凉意。
这些物品竟是如此熟悉,简直和自己十几个小时前初次醒来时一模一样!
萨摩·瑞恩想到了什么,连忙低头看去,只见上半身完好无损,哪有受伤的样子?
这不可能。
明明那种撕心裂肺的疼痛与窒息,甚至连血液的呛鼻气味都还未彻底消退,自己怎么可能只是昏迷了一会,就毫发无损!
莫非……
自己又回到了行动开始前的清晨?
为了验证这个疯狂的想法,萨摩·瑞恩如同灵活的猫般弓着身子冲到了窗台前——这是他在训练中养成的习惯,以避免暴露在可能存在的敌人视线内,现在已经成了条件反射。随后,他便发现,外面的景象竟同样如此熟悉。
而且不光是景象,就连路上的马车和行人,也和印象中上次醒来时毫无区别。比如一个穿着蓝衣服的富有商人,正带着他的随从大摇大摆从旅馆走出,由于他的装扮十分显眼,所以萨摩·瑞恩对他的印象十分深刻。而现在,同样的场景竟再次上演,这名商人和他的随从,保持和记忆中相同姿势大摇大摆走出了旅馆,坐上华贵的马车离开。
萨摩·瑞恩没有停留,转身飞快冲出客房,来到旅馆的走廊,敲响了隔壁房间的门。
没过多久,门开了,后面站着一名睡眼惺忪的陌生男子。
“你谁啊?”
萨摩·瑞恩睁大了双眼。
眼前的陌生男子,语言、动作和神态,果然都和上次见到时一模一样。
眼前这人,正是自己上次醒来时想要寻找塔苏里老师,结果敲门后碰上的陌生人。一周之前,塔苏里老师就是在这个房间里把汤姆逊冲锋枪交给自己的,所以萨摩·瑞恩不可能记错地方。
这下,他彻底确定了自己的猜测。
不是自己被从雅尼克斯子爵的府邸救了出来,而是时间回到了过去!
至于行动本身,无论他多么不甘,但……失败了,就是失败了。
但在短暂的慌乱过后,萨摩·瑞恩很快冷静下来。不管这事是否和塔苏里老师有关,是否因为他才变成这样,都意味着自己拥有了第二次机会。
他朝着远方山顶眺望,那里是雅尼克斯的豪华府邸,不久前自己曾在那里大开杀戒,但现在它静悄悄的,一片祥和。
既然如此,那就再杀一次吧。
不过,这一次,萨摩·瑞恩没打算采用和昨天一样的办法。
有了之前的经验,他意识到,真正的实战依然和训练中有着巨大出入,至少在训练中,那些作为“无辜者”的标靶,不会被目标标靶挟持和利用。这一点,是之前的萨摩·瑞恩从来没有考虑到的情况,因此一时间大脑宕机,遭到反杀。
毕竟在雅尼克斯子爵的宅邸里,真正的目标只有那么十几人,但那里还有几十名不相干的仆役和普通宾客,如果自己为了复仇,便不分青红皂白大开杀戒,那便已经超出了复仇应有的范畴。
冤有头,债有主,杀死那些武装护卫是情非得已,至于那些毫无反抗之力的无辜者,萨摩·瑞恩并不希望他们因此而陪葬。
但……
哪怕再来一次,如法炮制,他依然没有把握能够闯过最后一关。
生活在酒池肉林的雅尼克斯子爵和黑胡子帮会的几名最高层,他们的豪华房间里,有着太多不应该杀死的无辜者作为侍奉,其中……或许就有像自己姐姐那样受到胁迫的人。既然有了第二次机会,那么必须要找到更加稳妥的行动方案。
但萨摩·瑞恩依然不敢放松,他不知道自己还会不会有第三次机会,因此必须格外珍惜这来之不易的“时光倒流”。
有了昨天的经验,萨摩瑞恩倒是省了许多获取情报的功夫。他不但知道晚上雅尼克斯子爵会举办私人宴会,还知道今天下午雅尼克斯子爵和黑胡子帮会的高层会出席公民大会,并宣布护卫官阿托姆·斯塔克——也就是首领鲁道夫的上任事宜。
这原本是一个机会,但由于萨摩·瑞恩之前的训练都以宅邸为模板进行,而且大白天容易失手,因此被他放弃了。
但现在,或许应该着重考虑一下。
毕竟,当这些外表光鲜、内心邪恶的人渣们出场的时候,他们高高在上,不会有“无辜者”能够过于接近,很方便动手。
萨摩·瑞恩做出了新的计划。
他购买了一套长袍,足以把汤姆逊冲锋枪和所有战术装备藏在其中,略显瘦弱的他穿上它之后,看起来整个人都变大了一圈,更加像一个成年人。除此之外,他还和上次一样对自己的容貌进行了精心修饰,虽然由于雅尼克斯子爵不可能对外公开那天在地牢里发生的事,所以高坚果镇至今都没有发出针对自己的越狱通缉,而是默认自己已经死在了“火灾”中,但不代表真的就没有人认识他。
尤其今天要去的是公民大会这种正式公开场合,就要更加注意隐藏身份,否则可能还没等进场,就会被有心人认出来。
但很奇怪,就和上次醒来时一样,萨摩瑞恩直到正午过去,时间来到了下午,也依然丝毫不觉得饥饿。如果说上次是由于太过于紧张而导致没有食欲,倒还可以理解,可如今时光倒流,回到了行动之前,已经历一次杀戮的萨摩·瑞恩早已经没有了那种紧张感。
就像没有上过战场的新兵蛋子,无论经历过多么严酷的训练,第一次上战场之前,那种真正面临生死边缘的紧张感,也难以克服一样,一但经历过,便会有着脱胎换骨般的心态转变。
那么,自己为何还会不知饥饿?
萨摩瑞恩用一些钱币买了块面包,即便塔苏里老师提供的资金很多,但他依然保持着最低限度的开销。面包是便宜货,甚至都没有黄油,但即便如此也是萨摩·瑞恩眼中的美味之物。
可一连几块下肚,他依然没有感觉到肚子里有什么变化,就跟没吃一样。
怪事。
但更怪的还在后面,大约半小时后,正在中心广场踩点的萨摩瑞恩不经意间看到,一只高空掠过的飞鸟消失在了远处的天空……
没错,就是凭空消失。他揉了揉眼睛,心想自己一定是看错了。
不过在这之后,类似的“怪事”就再也没出现,因此他很快便将其抛诸脑后,把全部心思放在了下午的公民大会上。
萨摩·瑞恩对于公民大会并不陌生,因为在他还是个窃贼的时候,每当这种两个月一度的大型集会展开时,便是“业务”最繁忙的日子。
每每雅尼克斯子爵在高台上借助扩音法阵滔滔不绝讲述着自己的丰功伟绩、爱民政策、以及对帝国的忠诚时,他们这样的小窃贼就会盯着那些被吸引过来的外来旅客一顿猛偷。
因此,对于中心广场的地形,以及公民大会召开的流程,萨摩·瑞恩不要太熟悉。
下午两点,雅尼克斯子爵会带着阿托姆·斯塔克和他的护卫走过广场前的红毯,享受围观群众的敬意,之后才会上到高台上开始大会。而阿托姆·斯塔克和他那些身穿甲胄的护卫,便是黑胡子帮会的那十几人改头换面的结果,换言之,在这个时候动手,那么走在红毯上的人没一个是无辜的。
凭借着多年经验,萨摩·瑞恩轻而易举地躲过了形同虚设的安检,混入了潮水般的人群中。由于商路刚开,大量商旅团滞留后的集体出动,导致高坚果镇的人流量比平常更大,因此这一次的公民大会规模颇为壮观,规模数年难得一见的盛大。
在人群中静静等待了大约半个小时后,萨摩·瑞恩看到了雅尼克斯子爵的登场。
他衣着华丽,举止优雅,和身后神情肃穆的“阿托姆·斯塔克”护卫长官形成鲜明的对比,在他们的身边,十几名身披全身甲胄、由黑胡子帮会成员列队整齐,踩着正步夹道保护。
萨摩·瑞恩心想他们融入新角色的速度真够快的,表现居然不差。
距离越来越近。
当雅尼克斯子爵和大统领鲁道夫扮演的“阿托姆·斯塔克”护卫长官距离萨摩·瑞恩只有不到五米的时候,他终于从长袍里掏出了早已上膛的汤姆逊冲锋枪,朝着两人扫射。身为高阶骑士的鲁道夫率先反应过来,下意识伸手将雅尼克斯子爵拦在身后,但他的护体斗气还没开出,就已经被十几发子弹穿透了身体,和身边的雅尼克斯子爵一起倒地身亡。一时间,周围尖叫声此起彼伏,人们奔相逃命。
萨摩·瑞恩直接清空弹夹,又有几名黑胡子帮会的重要成员倒下,其中包括了鲁道夫的几名心腹手下。随后,他原地扔出了一颗闪光弹,并飞速冲到了早已经规划好的掩体,娴熟地更换弹鼓。
整个过程只用了短短数秒,等到这群假护卫和周围真正的帝国士兵反应过来时,第二个弹鼓已经更换完成。萨摩瑞恩再次冲出,对着几名前往鲁道夫身边查看情况的黑胡子帮会成员们扣下扳机,这次是快速且持续的短点射。
耗费十几颗子弹后,他们尽数身亡。
但与此同时,更多的黑胡子帮会成员则选择了散开,毕竟他们在黑道摸爬滚打多年,一个个都机敏无比,虽然没有见识过“汤姆逊”的威力,却早已反应过来这是仇杀。
而一旦散开,这群人转眼间便躲得无影无踪,因此萨摩·瑞恩仅凭一己之力,根本无法阻拦。
事实上,他也已经没有机会阻拦了。
因为就在下一秒,萨摩·瑞恩听到了呼啸的风声,随后他看到,一连串化为实质的风刃从不远处的一座高塔朝着自己激射而来。
他这才猛然想起,那里是帝国的法师塔,大多数时候都有一名魔法师值守。
大意了。
这名魔法师是帝国的人,而非雅尼克斯子爵的私人武装,但是眼下这样的场景,他显然没有理由不出手阻止自己的杀戮行为。
紧接着,萨摩瑞恩就感觉自己的身体一紧,而后又是一轻。
他首先发现自己被切断的双手连通汤姆逊冲锋枪一起掉在地上,而后胸前爆裂开了剧烈的血花,随后是大腿、小腿、肩膀……
无数风刃如同一把把锐利的刀刃斩击在自己的身体上,飞快撕裂着脆弱的血肉。
看来,又失败了。
还会有第三次机会么?
眼前彻底陷入黑暗之前,萨摩·瑞恩的心中不禁如此想道。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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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0章 我大意了啊,没有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