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晚的城市热闹,奢靡,却暗藏危险的气息。
位于这座大都市的边缘地带,那里是血猎存在的公会。
“两天了,奥斯特,他们还没有回来吗?”随着急躁的声音响起,一个穿着黑斗篷的男孩皱着眉走了进来。
名为奥斯特的男人将钢笔一放,抬头,淡定的说到,“根据洛的调查,费伦德他们已经死了。”
啪!
少年一拍桌子,表情有些阴沉,“你说他们死了?”
奥斯特微微点头,“是的,你之前给的消息并不准确,那个血族并非是混血,而是一只……纯血族。”
说完,奥斯特手指一紧,看着少年的眼神也略有不满,“若曼,对敌人调查的不仔细会造成我们极其严重的损失,你这次相当于白白害死了费伦德他们。”
血猎这个职业适合的人不多,因此人员稀少,现在一下次就失去了一个队的精英血猎,这怎么能让他不恼火?
若曼咬唇,眼底阴鸷无比,不知想到什么,他表情一变,担忧的问到,“你是说这个消息是洛给的?”
“那洛现在……”
“在那座府邸。”
闻言,若曼的脸色更是黑了一层,他咬咬牙,“请让我,去把洛找回来好吗?”
奥斯特拒绝道,“若曼,你要知道,对方是个纯血族,你只是个普通的血猎,若没有洛那样的身手,你恐怕连进去都难。”
“孩子,我已经失去了我的爱丽丝,现在我并不希望你也离我而去。”
若曼欲言又止,随后只得点头。
他是奥斯特捡来的,奥斯特有一爱女,不过却被一只吸血鬼咬死了,这让奥斯特颓废了很久,也让奥斯特将所有的对他女儿的爱转到了他现在唯一的孩子上。
若曼看着奥斯特,记忆似乎一下子被勾回了上一世。
上一世,奥斯特也阻止了他,只不过他没有听话,依旧任性的逃出去了,结果惨死在外,死后的他在天上看着奥斯特一夜白头,沧桑了下去,日日夜夜沉浸在了失去孩子的痛苦中。
所以这一世,他绝对不能重蹈覆辙!
他要活下去,然后……亲手杀了吉恩·金!
…………
阴森带着些许凉意的卧室,孤仟夙正端详着他这具身体的模样。
作为本就长相惊艳的血族,吉恩更是完美的继承了他父亲的俊美。
他穿着极其绅士的燕尾大衣,一头乌黑的头发用一条红色丝带随意的束起,轮廓阴柔却不失男人的凌厉,五官立体,削薄的淡唇,直挺的鼻,血色,狭长的眼眸好似无时无刻都带着笑意,波光潋滟,往深处望去却带着丝丝寒芒,如同遮掩完美的深渊,令人深陷其中。
因为是血族的缘故,他的皮肤是那种病态般的白,脖子,手背上隐隐约约能看见青筋,也给他添上了一丝邪气。
孤仟夙眼睛眯了眯,对于这副身体,他还算满意,只不过……
他望着镜中,自己殷红如血的眼睛,不禁陷入了沉思。
红眼睛是纯血族的标志,颜色越深,血脉越纯。
吉恩本来是混血族,眼睛是粉色,可被孤仟夙这么一穿,瞬间成了纯血族,这让他自己都有些懵。
难道……因为颈带的力量变弱了?
摸了摸脖子,孤仟夙嘴角翘了翘。
他环顾了一遍房间,忽然脚步定住,目光看向了窗外,笑眯眯开口,“小老鼠躲在外面那么久,还不想出来和我见见面?”
“难道需要我将畏头畏尾的阁下请进来吗?”说着,孤仟夙眼中红光闪烁,危险的气息瞬间从他的周身弥漫开来。
外面的人看见了孤仟夙的后,动作僵了一下,他抿唇,手慢慢滑向挂在腰间的银枪,就在他快碰到的时候,一股凉气从脖子处传来,紧接着,那戏谑慵懒的声音在他耳畔边响起。
“阁下看的那么专心,倒让我有些不想打扰你呢。”孤仟夙一只手轻轻的扣在那人的脖子上,另一只手摁住了那人想要拿银枪的手,动作暧昧至极。
白时洛瞳孔猛的紧缩,他手指握拳,猛的甩开孤仟夙,翻身从树上跃下,做出一副警戒的模样。
【主线任务:攻略白时洛】
“来自东方的血猎?”孤仟夙眉梢一挑,端详着这个送上门的猎物。
白时洛长相不俗,轮廓棱角分明,一对剑眉下是细长蕴藏着锐利的黑眸,如隐含星空般明亮璀璨,耳朵上高挺的鼻下,桃粉色的薄唇紧抿,似乎对孤仟夙有着很大的敌意。
但相反的,白时洛这张脸是孤仟夙喜欢的类型,也是……这个世界的男主角,小受的爱人。
白时洛是这偌大的世界里年轻一辈的血猎中的佼佼者,他的实力不凡,能力甚至比一些经验丰富的顶级血猎还要强悍,是现在血猎工会重点培养的对象。
他也没想到,这一次,自己竟然要和主角抢人。
孤仟夙眼眸弯了弯,将目光移到了白时洛的脖子上。
白时洛身形高挑,修长,黑色的劲装将他的皮肤衬托的很白。
他虽然略有些青涩,但浑身凌厉的气场却不输于孤仟夙。
危险,强大,令人食欲大增。
好像不管哪一点,都很符合孤仟夙的口味。
白时洛被孤仟夙的目光看的神色沉了下去,身子后退几步,与从树上落下的孤仟夙保持了距离。
“我不知道,什么时候,我的府邸成为了你们血猎随便来的地方。”孤仟夙歪头,缓缓靠近白时洛,抬眸望去才发现对方比自己高出了很多。
“你们违反了和平条约。”白时洛见他靠近,瞬间举起银枪,对准孤仟夙的额头,沉声说到,“别靠近我。”
孤仟夙步子一顿,望着这个男人凝重,警惕的神色,他嘴角忍不住翘了翘,心生出逗弄的意思,“哦~那阁下我若是靠近了呢?”
说着,他往前移了一步。
砰!枪声响起,一发银色的子弹从孤仟夙的耳畔边划过。
白时洛抬眸,眼中尽是肃杀。
“下一发,就是你的心脏。”
[待续]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新
第 455 章 变相臣服(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