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代完,昌南王端着酒盏起身,朝着不远处的司骅走去。
“新科榜眼别来无恙啊。”
“王爷见笑了。”司骅嘴角自始至终挂着抹标志性的浅笑,一派温润如玉。
昌南王敬了一杯酒,直接开门见山,“榜眼朗可有空到牡丹亭一会,本王有话要与你说。”
言罢,他抬手意味不明的拍了下司骅的肩膀,转而无言离开了。
司骅的努力他是看在眼里的,只道可惜的是,他的野心却是被明启侯牢牢掌控在手里,他太过于听明启侯的话了。
不过,正巧这便是他如今可以利用到的点,司骅需要他的助力。
只要司骅待会去到牡丹亭,见着他女儿的那一刻起,想必便会明白他的用意。
在距离牡丹亭不远处,便是更衣间,项天歌趁着清水不备,故意直接将那几颗银铃落在了更衣间里。
谁知,还是被清水发觉了不对劲。
“哎呀清水,婉婉很乖的,有没有那几颗小铃铛都一样。”
她拉住了清水的衣角,昂着小脑袋眨巴着星星眼,试图萌混过关。
可清水依旧蹙起秀眉,神色纠结,“不行,那是夫人交待的。”
项天歌忍不住扶额,她家娘亲可真是不要太损了,那些银铃的实际作用是用于训练贵家小姐的莲步姿态所用。
她家娘亲倒好,直接用来定位。
“那你去找找叭。”可有得找。
她抬眸眺望着眼前的亭子,伸出胖乎乎的小肉手一指,“婉婉先去亭里等着你。”
清水望了眼那座被牡丹花海所包围着的亭子,又觉现在青天白日里的,她家小姐也不是那等不省心的孩子,便也点点头。
“那小姐可得乖乖的等着奴婢过去找你,奴婢即刻去取回银铃。”她忍不住叮嘱了句。
项天歌垂着眼帘,乖巧的点了点头,白软软的小肥脸轻轻颤了颤。
当清水确定她坐在亭内观赏着周围的牡丹花海后,方才快步折返回去。
坐在石凳上的项天歌双手托着脸颊,盯着那些争相绽放的牡丹花稍稍失神,骤然耳边传来了一声阴阳怪气的少女音。
“啧,你也在这啊…难怪本县主总觉得此番的牡丹花海怎么变得碍眼了。”
县主?
项天歌一双宛若黑葡萄般的大眼睛滴溜溜一转,并未扭头看向身后,反倒是嘴角噙着一缕狡黠的弯弧。
“县主?哪位县主呀?见着本郡主竟然不行礼问安?”
这还是她第一次端着郡主的架子,瞧她不气死花姣姣,上一次的仇她可还记着呢!
原书病娇反派又如何?反正只要不是终极大boss,她都不慌。
更何况,对方早便和她杠上了,她若只懂得躲避,那才是大傻子好吧。
花姣姣未曾料到项天歌这小贱蹄子竟是会这般讲,登时气得她脸上的表情都给扭曲了,提起裙摆黑着一张脸走了过去。
“项天歌你说什么?”
项天歌这才转身,眨了眨眼,“哎呀,原来是柔怡县主呀。”
听着她这么一声县主,再盯着她一副欠揍的面容,花姣姣气得胸口一阵此起彼伏,但想起自己一旦失态,便不是正中了她的下怀麽?
思及此,花姣姣攥紧了手心里的锦帕,将内心的不爽转移,面上扯出了一抹笑意。
“几日不见,倒是没想到锦鲤郡主架子竟是这般的大啊!”她故意咬重了郡主两字,语调显得意味深长。
正在这时,她的贴身丫鬟芍药快步而来,双手附在她的耳畔低语了句,“县主,世子祈在假山园。”
花姣姣眸光微闪,紧而略带傲气的抬起了下巴,轻哼了声,“这牡丹亭的美景本县主觉得比之先前丑陋了许多,郡主便自个儿好好观赏吧,不奉陪了!”
说罢,她火急火燎的跟着芍药离开了,同时,也与昌南王派出来寻她的侍从意外错开。
项天歌睨着花姣姣主仆离去的背影,黛眉轻挑,悠悠的荡着小短腿,又转头看向更衣间的方向,心里莫名有些许心虚。
她当时随手便把那几枚银铃塞到了某处角落,这会若叫她过去,她估摸着一时也找不出来,真是为难到清水了……
“婉婉?”
骤然,一道温和得如沐春风般的男声袭来。
项天歌微愣了下,方才遁着声音的来向转头望去,只见穿着一身月白色锦袍的少年长身玉立的站在她身后,嘴角挂着一抹标志般的温润浅笑。
“大哥哥?”她有些意外。
咋刚送走了花姣姣,原书主角便凑巧的找上门来了?这难道是老天爷顺手给她的安慰奖?
“真巧啊,你也过来赏花?”司骅敛去了眸底的疑惑,轻笑着问道。
真是奇怪,昌南王让他过来牡丹亭,说是有话要告诉他,怎么在牡丹亭的会是这小丫头?
难不成,是昌南王还未来?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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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72 章 为难到清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