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朝,安永,十二年。
镇国将军府内弥漫着一股紧张的气息,丫鬟婆子皆抿唇不语,端着一盆又一盆的热水进进出出。
产房外,镇国将军长跪不起,他面露焦急,双手有些无处安放。
突然,屋内传出一声声痛呼:“镇国将军你个杀千刀的!说好只生一个的!疼死老娘了!”
想起自己那三个儿子,镇国将军有些心虚地抓了抓衣角。
可听到夫人难受的声音,他的心又揪在了一起,不由得出声保证,“不生了,再也不生了!”
良久,产婆抱着个孩子激动的跑了出来,”恭喜将军喜得千金!“
“好好好!!赏,都赏!”
产房内,镇国将军搂着双眼紧闭,浑身白嘟嘟的女娃娃笑得合不拢嘴。
“夫人,你看婉婉是像我还是像我?”
夫人一连三胎都是儿子,这一次终于给他生了个小棉袄了!
倒不是他重女轻男,实在是棉裤多了闷脚啊。
“哼,我生的娃当然像我!”
床上躺着的将军夫人苍白着脸,也是笑得眯上了眼,天知道她多想要个女儿,这几年求神拜佛祖的,冒着生小子的风险怀了这第四胎,可算是个女儿了!
女孩子家温婉贤淑是最好,于是早就起了小名叫婉婉。
她越看自己女儿越喜欢,虽然闭着小眼睛,可长睫毛湿漉漉的搭着,乖巧极了。肉乎乎的小脸蛋,让人只瞧一眼,便想捏上一捏,粉嫩透红的小嘴撅着,像是受了委屈。
将军夫人忽然想到了什么似的,对将军说:“丞毅啊,这孩子怎么不哭呢?别的娃娃生下来都哇哇叫,就她睡大觉,该不是身体有问题吧?”
咱也是第一次生女娃啊,没啥经验。
镇国将军也纳闷呢,一双大手轻轻掀开奶娃的襁褓,露出一个圆滚滚,q弹极了的小屁屁。
“不然,我打一下?”
“你可给我悠着点,要是把我女儿打坏了,我饶不了你,这女儿可不比你那三个混儿子,皮糙肉厚的。
“哎!”
镇国将军咽了咽口水,把十分力气压到九分,大掌照着熟睡的奶娃就打了下去。
“啪!”
“呃呃呃哇啊——”
一声石破天惊的哭喊,不仅震得将军府所有人欢天喜地,还传到了附近林子里那些动物们的耳朵里。
飞的跑的蹦跶的,纷纷赶去看戏。
“哪家小娃娃喊疼呢?我们去看看。”
“是啊,叫的比隔壁屠夫杀猪还惨。”
“说俺们猪干什么,哼哧哼哧。”
“话说,咱们为什么能听懂娃娃的话…”
于是,各种飞禽走兽都围绕在镇国将军府周围。
惹得吃瓜百姓都不敢接近,内心都在吐槽:镇国将军府这是生了个什么玩意儿?
襁褓里的项天歌捂着屁屁,包子脸皱着,好家伙,为什么她一睁眼就要被打屁股?
独特的视角看着两个庞大的人,她似乎有点明白了什么,把肉手挥挥,小短腿倒腾两下,气得差点嗝屁。
她穿越了?还是胎穿?
她记得之前她刚当了实习杀手,第一单任务就是刺杀小说家。
刺杀之前都要了解死者信息,她还特地把那作者的小说看了一遍,杀了人之后,她就突然晕了过去,醒来就在这里了。
好家伙,幸亏她没杀悬疑作者,不然不得把自己整死?
但是……她穿到哪个角色身上去了啊喂!
难不成是女主?
就在项天歌美滋滋的时候,不幸的疼痛感传来,信息疯狂传输进她的大脑。
接受完后,她只想重新投胎,因为她穿的不是女主也不是炮灰,而是恶毒女配!
原书中,原主身为将军府唯一的千金,被她二叔一家各种带坏,导致长大后荒淫无度,奢靡成风,把将军爹爹和三个哥哥的好感度都败光了。
这倒不至于死,最悲催的是作者居然写了一个穿书女的角色进来。
在原主八岁那年,穿书女编造出一番凄惨的身世,成功进入将军府,把原主的哥哥们和爹爹娘亲哄得团团转,觉得她就是个可怜的小白菜。
最终致使将军府一家的结局凄惨,而原主也因为没了将军府的庇佑,最终被穿书女借大反派的手杀了。
这一切的悲剧,都起源于八岁要来的穿书女!
项天歌捏紧拳头,来都来了,她可不能像原主那样把好感都给整没了,八岁嘛,还有八年,到时候她一定叫那个什么穿书女从哪来滚哪去。
都是穿书谁怕谁啊!
要想活命,卖萌撒娇~
项天歌努力的弯着小肉胳膊,把大眼睛整的晶晶亮,腮帮子鼓鼓的,胖手手挥舞着。
“哎呦,我家闺女就是可爱,是不是饿了要喝奶啊?”
喝奶??
等等!!
良久后……项天歌打了个糯糯的奶嗝,羞的小脸通红。
“是个女娃娃哎,还冒鼻涕泡呢。”
“谁?”
项天歌警惕的看向四周,发现除了将军和将军夫人没别人了,还有就剩屋檐下的小麻雀了。
难不成……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新
第 1 章 天降福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