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敦轩在后院见到了怡红楼的头牌花魁柳青青。
她看见沈敦轩的时候,正坐在后院里的一株梧桐树下怔怔的出神。
柳青青素面朝天,身着一袭湖绿色的衣裙,宛若天上的仙女遗落凡间。
给了沈敦轩一种相当空灵、飘忽的感觉。
没错,身为怡红楼的当家花魁,柳青青与浓妆艳抹的老鸨萧十一娘绝不相同。
她不讲排场,没有贴身使唤的丫鬟,就连收拾庭院,也是自己动手。
这种特立独行的性格,就是放眼整个南莽王朝的青楼,也找不出第二个人。
她的身边还蹲着一只小兔子。
那小兔子浑身覆盖着洁白的毛发,一双眼睛灵动得跟它的主人柳青青一样。
柳青青明显的听到了沈敦轩的轻笑声,却依然没有起身。
只是瞪着那双灵动如一潭秋水般的眼睛看向他。
沈敦轩的原身是经常流连烟花柳巷之主,经验相当的丰富。沈敦轩脑海里当然有原身关于这方面的记忆。
他不羞不恼的轻轻走近,一摇手中的香妃扇,落出一脸痞痞的神态,开口说道,“你就是怡红楼的柳青青姑娘,果然人间绝色啊!哈哈……”。
柳青青从沈敦轩身上收回了目光,用手轻轻佛了佛那只小白兔的兔毛,声音幽怨。
“青青只不过是一风尘女子,哪敢当世子口称的人间绝色。”。
沈敦轩厚颜无耻的说道,“若是青青姑娘当不起人间绝色这四个字,那么,这四个字从此无人敢当。”。
“够了,沈世子。”柳青青抬起了头,美目流转,“沈世子若是真当青青是人间绝色,那敢不敢娶青青回府当侍妾?”。
“侍妾?”沈敦轩心中一愣,但立刻大笑道,“青青姑娘这话当真?若是当真,本世子二话没说,立刻锣鼓喧天八抬大轿娶青青姑娘回府。”。
然而,柳青青对于沈敦轩这承若,却没有半点欣喜的神色。
她用那双如溅水秋瞳般的眼睛看着沈敦轩,张了张嘴,“沈世子,青青只不过是随口一说而已。沈世子当不得真,青青也不敢奢望。”。
“而且,就算沈世子真有这个念头,也是晚了。”。
“青青打算明天就离开上京,回荆州。”。
“荆州是我的故乡,回去了就不再出来了。”。
“啊?”。
沈敦轩惊呼出声。
他心里暗道,“这么巧?兵部那个邓集武刚死在她的床上,她这么快就要走了……她要离开上京,离开怡红院,会不会跟兵部那个死肥猪邓集武的死有关?”。
这念头刚从沈敦轩脑海里升起,忽的看到柳青青起了身。
她一双眼睛里散发出清冷的光辉,“沈世子,青青素闻世子你风雅之名。今儿个青青有幸能在离开上京之前见到沈世子你,也算是缘分。”。
“沈世子果然如世人说的那样,貌比潘安,宛若天人下凡。”。
“青青擅长剑舞,若是沈世子不弃,青青愿意为世子你献舞一曲。”。
“沈世子,你敢不敢看?”。
沈敦轩不知道柳青青葫芦里到底卖的什么药。
他只是觉得那个邓集武死在她的床上不正常而已,也没往坏处想,而是豪言壮语的说道,“有何不敢?”。
柳青青媚笑,“沈世子真敢?世上可没有后悔药的……”。
沈敦轩脑海里一动,但立刻应道,“就算死了也值得!”。
“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流。青青姑娘可曾听说过这话?”。
“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流……”柳青青美目一震,立刻端正了神色说道,“青青出身贫寒,没读过什么书,自然没听说过。”。
“沈世子,请稍后,青青稍作准备就出来为世子剑舞。”。
“去吧!”。
……
……
只一盏茶的功夫,柳青青便走了出来,一袭红色的精壮把一个原本就好看的身躯包裹得更加凹凸有致,风化绝美。
在柳青青的身上,沈敦轩似乎看到了红鸾的影子。
她手提三尺青钢长剑,红菱缠在手上,尾端系剑,捡走偏锋。
刹那间,满院都是寒光凌厉的剑锋。
柳青青一边舞剑,一边轻启朱唇,语声哀怨。
“昔有佳人公孙氏,一舞剑器动四方。观者如山色沮丧,天地为之久低昂。霍如羿射九日落,矫如群帝骖龙翔。来如雷霆收震怒,罢如江海凝清光……”。
“绛唇珠袖两寂寞,晚有弟子传芬芳。临颍美人在白帝,妙舞此曲神扬扬。与余问答既有以,感时抚事增惋伤。先帝侍女八千人,公孙剑器初第一……”。
“五十年间似反掌,风尘澒洞昏王室。梨园弟子散如烟,女乐馀姿映寒日。金粟堆南木已拱,瞿唐石城草萧瑟。玳筵急管曲复终,乐极哀来月东出。老夫不知其所往,足茧荒山转愁疾……”。
柳青青身段妖娆,剑光嚯嚯,沈敦轩竟似看得痴了。
幽怨的歌声中,柳青青眼睛里闪过浓烈的杀机。
当年,她还年幼。
他爹柳福兵身为玄机门荆州分舵的舵主,被镇南王沈红林率领大军攻破分舵。
他爹重伤之后带着年幼的她,回到了荆州乡下的老家。
没隔多久,他爹就不治而亡。
真名柳眉的她便化名柳青青流落风尘,先是学了最地道的上京腔调,再拜异人习得一身超群的剑术……
然后,柳眉来了上京,去了怡红楼,因姿容出众,立刻名动上京,成为了上京最负艳名的头牌花魁。
凭她的剑术,她不敢前去上阴城的镇南王府找镇南王沈红林复仇。
但是,她知道镇南王府有一个不学无术的纨绔世子。
杀死那个纨绔世子,她有足够的把握。
整整几年的时间,她都没能等来这个纨绔世子,没有等来机会。
没想到今儿个恰逢镇南王沈红林出事,这个纨绔世子倒是自己送上门来了。
难道这是,幂幂之中自有天意吗?
她问过他的,敢看剑舞吗?
他说,死了也值得!
还说,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流。
若是刺杀了这纨绔世子,那么镇南王府肯定会一蹶不振。
而且,她也是抱着必死的决心的。
不过也好,总算能在九泉之下给她爹一个交代。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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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二章一舞剑气动四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