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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章现实很骨感(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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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沈敦轩咬了咬牙,说道,“皇上,传闻多半也不是讹传。其实微臣还是那个不学无术的纨绔世子。”。

“只不过今日微臣见皇上和蔼可亲,顿觉神清气爽,如有神助,脑海里不由自主的便流露出了刚才的那些念头。”。

“至于微臣之前校阅写的策论,也是一派胡言,还请皇上恕罪。”。

南高祖没有吭声,阴沉着脸老半天没有做声,弄得沈敦轩诚惶诚恐的,一颗心“噗通噗通”的跳个不停。

“咳咳……”南高祖终于轻咳着发话了,“好了,沈世子,今天就到这吧,朕有些累了,你先回去……”。

听到南高祖这句话,沈敦轩如释重负,赶紧应了句,“是,皇上。”,走出了御书房。

南高祖看着沈敦轩消失的背影,向玉国公问了一句他曾经问过上智和尚同样的一句话,“御弟,你说这镇南王世子到底是真纨绔,还是假纨绔啊?”。

玉国公不敢贸然作答,思考了一会才说,“皇上,是真是假皇上只需以校阅胜出的名义,把他调来国子监学习一段时间,自然就知道了。”。

“嗯嗯,不错。御弟这提议甚合朕的心意……准了。”。

……

沈敦轩回到镇南王府的时候,负责打探蒋松荣住址的吴钩也回来了。

吴钩在上京呆了这么多年,一直负责在上京打探情报传往上阴,自然有他的人脉。

再说,一个原本兵部小小的文职头目,住址也不是什么秘密。

所以,吴钩很轻松的就找到了蒋松荣家的住址。

……

天快黑的时候,沈敦轩换上便装,喊来了红鸾,要红鸾陪他出去一趟。

红鸾见他一副鬼鬼祟祟的样子,忍不住问道,“世子,天都黑了,你这是要去哪?”。

“去找蒋松荣。”沈敦轩随口应道。

“蒋松荣谁啊?”红鸾说着立刻反应过来,“就是那个在罗府被你坑了的蒋松荣?”。

“咦,你怎么知道?”。

当天陪他去罗府的是吴钩,并不是红鸾。

所以沈敦轩有点诧异。

“他被世子你坑了,还官降三级的,上京谁不知道?”红鸾说道,“你去找那货干嘛,自找没趣啊……他应该恨死你了!”。

“这个本世子知道,但是……本世子必须去找他!”沈敦轩说道。

“世子,你是不是觉得坑他坑得还不够,还去找人家麻烦啊?”红鸾皱起了眉头。

“不是找麻烦,是去求他!”。

沈敦轩这话音一落,红鸾瞪大了眼睛,“去求他?你觉得他会答应?”。

“答不答应,总得去了才知道吧,红鸾?”。

“记得把礼物给带上。”。

沈敦轩没有再跟红鸾纠缠,说完径直朝府门外走,红鸾赶紧拎着沈敦轩安排吴钩准备好的那个礼包,跟了上去。

两人没有搭乘车架,而是步行。

按照吴钩提供的信息,大约个把时辰的样子,就找到了蒋松荣的家。

红鸾上前敲了敲蒋松荣家的大门。

门开了,一个二十多岁模样温文尔雅的妇人从里面探出个头。

“喂,两位找谁?”。

“请问,这是蒋松荣蒋公子家吗?”沈敦轩上前搭讪,露出一脸无公害的笑。

“是啊,你们是?”妇人疑惑的问。

因为,在妇人的印象中,她家并无这样的亲戚。

而且,貌似她丈夫蒋松荣也没有这样的朋友。

沈敦轩笑了笑,“我是镇南王府的世子,这是我的随从。”。

沈敦轩原本以为自己报出名号,会招来妇人的一顿怒骂,或者直接将他跟红鸾拒之门外。

没想到,这回沈敦轩料错了。

只见妇人脸色微变,随即欠身说道,“妇人艾氏,见过沈世子……两位,屋里请。”。

在南莽封建王朝,等级森严。

沈敦轩是王府世子,是贵族。

旁人自当尊重。

但是,蒋松荣老婆艾氏态度还是让沈敦轩讶然。

他没想到,蒋松荣会有这么一个贤惠通情达理的老婆。

艾氏把沈敦轩跟红鸾让进屋。

沈敦轩边走问,“你丈夫蒋公子在家吗?”。

“在的,沈世子。”艾氏带着沈敦轩、红鸾走进里屋,指了指,“在那呢,每天一回来,就捧着个酒壶喝酒。”。

顺着艾氏手指着的方向看过去,沈敦轩见到了蒋松荣。

才几日不见,蒋松荣浑不是当日在罗府离那丰神如玉的样子,整个人憔悴了许多。

能不憔悴吗?

蒋松荣当日虽然只是兵部一个文职小头目,但职责特殊,也算是兵部一个不可或缺的人物。

而且,他还很年轻,只不过二十五六岁的年纪。

在官场中,年轻就是资本。

只要舍得熬,媳妇也能熬成婆。

他原本是想趁着兵部右侍郎罗霄杰大宴宾客,前去攀附点关系。

只要罗霄杰能罩住他,那么,他的仕途将会一片光明。

蒋松荣的初衷是相当好的。

但是想法太丰满,现实很骨感。

他遇上了镇南王府的纨绔世子,沈敦轩这个要命的小魔星。

去罗府赴宴,成为他踏入仕途后最大的败笔。

他在沈敦轩送的礼物那文字暗喻中,把自己给绕进去了,骂了兵部右侍郎罗霄杰愚蠢如猪。

他知道,他的仕途应该就会从此终结。

那日,他都不知道自己是怎么离开罗府的……

果不其然,第二天他就接到了通知,被贬看守武器仓库。

……

……

自罗府宴会后,蒋松荣受尽了兵部那些同事的白眼,也成为了他人茶余饭后的谈资。

他是真的恨镇南王府的那纨绔世子,恨不得那纨绔世子去死……

每天当值他受尽冷眼嘲讽,回家之后就借酒浇愁。

这不,今天回家之后又喝上了,还喝高了。

醉眼迷离中,他似乎看到自己的老婆艾氏陪着两个人走了进来。

其中一个人的身影貌似还很熟悉……

模糊的思绪从他的脑海里闪过,接着听到一个声音响了起来。

“蒋公子!”。

这声音怎么这么耳熟?

“是那个纨绔沈世子?”。

蒋松荣揉了揉自己的眼睛,以为自己是喝高眼花看错了,听错了。

他仔细一看,立刻就确定了。

此刻出现在他面前的,就是在罗府宴会上把他坑惨了的那个纨绔世子!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第三十七章现实很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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