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流奔流赴海,岸边传来了女人们的欢呼笑语,家常话,洗衣服的浆声。
接近响午了,洗衣服的人少了起来,林小云慢悠悠的提着两桶衣服去河边洗。
她的衣服积攒了好几天了,再不洗,她就没衣服穿了。
这个时候了,外面还是那么冷,她满脸幽怨。
到了河边她看到了往日的几个小伙伴杨招娣陈玉蓉何燕兰也在洗衣服,她看她们洗的差多了,故意的在她们的旁边洗,她们看到了她洗那么多的衣服,说不定会帮她洗上几件。
她放下了手中的桶,从桶里拿出衣服洗,故意的将棒槌敲着衣服敲得老大声,在敲打着衣服,说着笑的杨招娣陈玉蓉何燕兰看到林小云在她们旁边洗,她们全都站了起来,换了一个地方洗,不愿跟她这种人挨在一块。
“看河面上又冒白气了,我小时候以为这样的河水以为河里会很暖呢,我还想洗衣服可以不冻手了。”
“哈哈哈,我以前也是这样想的,手下水的时候发现还是冷冰冰的,冻人得很。”
几个小女孩继续的说着笑着,林小云看她们不理她了,还在她的上游洗,心生恨意啪啪的敲打着衣服,“真蠢,水热的冷的都分不清,白吃了那么多年的饭!”
“林小云你说什么呢,我们洗衣服碍着你啥事了?”
“歪歪唧唧的吵死了。三个人在上头洗,真不要脸!看把这河水敲得浑的,我还怎么洗衣服?作为补偿,这两桶衣服你们帮我洗了!”
“你……”
“招娣别跟她说话,她什么人你还不知道?她就是故意想让我们帮她洗衣服。”
“对,别中她的计,我们就还有一两件衣服了,洗了衣服赶紧回去晒衣服了。”
陈玉蓉何燕兰把红着脸的杨招娣拉着蹲下继续洗着衣服。
金花提着一篮子的萝卜来洗,看到了林小云手捧着泥沙要丢到别人的桶里,她唉的叫了一声,拉住了她的胳膊,将她推到一边。
“林小云你做什么呢?”
金花一吼,杨招娣陈玉蓉何燕兰纷纷回头,看到林小云手上的污泥,她们全都看向自己的桶。
林小云知道事情败露了,她翻了个白眼,似蚊子哼哼地道了一句,“长舌妇,与你有何干系!”
金花体型胖,不像那几个瘦猴子好欺负,她越过金花就蹲着河边洗衣服去了。
“金花姐,多谢你了。”
杨招娣陈玉蓉何燕兰挽着桶,气愤的看了一眼林小云。
要不是金花姐的出现及时,她们的这一桶衣服也就白洗了。
“以后看到她一定要留一个心眼,她人年纪不小,心肠却很坏。”
“知道了金花姐!”
林小云站起身来,“你居然骂……”声音突然戛然而止……
前面的路上,有两辆精致的马车哆哆哆的在路上前行,第二辆马车的车帘忽而的被打开了,露出了一个有着一双浅棕,似琥珀般挑剔的眸的俊秀公子。
他平静地看着车外的风景,目光极短暂的落在林小云她们几人的身上,便掠过她们落到了她们身后的那条宽阔的大河当中。
这在林小云看来,他是在目不转睛的看她!
“御儿,外面冷,不可吹风,快把车帘放下。”
“是,母亲。”
马车行驶过去后,林小云的目光还一直追随着车身。
御儿,他叫做御儿?
金花看着林小云那恨不得想黏住马车的作目光,她笑了起来,“林小云,我听我当家的说你沈县令的儿子沈御的病已经被治好了,治好他的人好像就是我们盲山村的……”
“你是说林青禾把沈御的病给治好了,那车上的人是沈御?”林小云吃惊的道。
“呵呵,哪个名字带御的能驾得起马车,请得起车夫!姐知道你一直想嫁镇上的有家底的人,成为人上人,可姐觉得你没那命。”金花如实的道。
“你说老天给了你一个机会,让你能嫁给县令的儿子沈御,作为一个村妇之女,他应该是你能够得着最高的枝了,偏偏他重病。你一退婚,人家反倒好了。小云啊,认命吧,找个老实人嫁了,你姐姐青禾的话也是话槽理不糟,找个方羊的就挺好……”
杨招娣陈玉蓉何燕兰听到此言,都捂嘴笑起来了。
林小云红着眼睛瞪这金花,金花跟她对上了一会,提起了篮子去河流的别处去洗萝卜去了。
那小丫头的心肠忒坏了,她说了她几句,没准,她等会就把她给推到河里去冬泳了。
金花都走了,杨招娣陈玉蓉何燕兰这仨人哪里还敢在这里多待,她们也走了。
河边只剩下了林小云在这里生着闷气,悔得肠子都青了,恨得想剁了林青禾。
“她存心的,她就是故意的!明明我可以嫁给沈御的,林青禾,都是因为你!”
那个女人明明可以帮沈御治好病的,沈御病好了,她也不用守活寡了,可以过吃穿不愁的上人上人的生活,为什么,她要这般羞辱她?
一开始就是林青禾设的局对不对?
那富家少爷的是林青禾跟他串通好了的,合起伙来故意让她退婚,让她成为众矢之的了……林青禾!
林小云肺都要气炸了,衣服也不洗也不要了,直往家里跑。
“娘……”
林青禾回去后就趴在李月桂的身上哭。
李月桂这次是真的生病了。
林满田摸到了她的存根,把她的二百两银子全都取了出来,都花没了。
她气病了。
她现正躺在炕上,头还发着热呢。
“小云啊,你不去洗衣服吗,你怎么又哭了……”
“娘,我见到沈御了,沈御好了,他对我有意思,刚才他在马车里还一直看着我,眼睛都不眨,娘!”
李月桂闻言,来了精神,“沈御好了,来向你提亲了?”
“没有,他往山上走去的,林青禾把他给治好了……”
接着,林小云就跟李月桂说起听到的跟刚才发生的一切。
李月桂觉得这是一个大好的机会,她掀开被子穿着衣裳,看林小云还愣着,她道:“还傻在这干什么,赶紧去擦粉梳妆打扮,把你最好的衣裳给娘穿上,我们去山上见沈御……”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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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4章 娘,沈御看上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