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时的记忆会随着成长丢失在时间的长河中,但有些记忆却会永远铭记。
就比如当年幼儿园门口的那句“我答应。”
侯子昂一直到拿到大学通知书才恍然反应过来当年乐然爸爸的那个坑到底有多大。
要是他中途辍学,那他和乐然也就永远止步于他辍学那年了。
幸而,他是一个好学的孩子,他用了十九的时间来回应当初承诺,大学毕业那天,他和乐然正式向亲朋好友们宣告了他们的恋爱关系。
这显然是一个众所皆知的秘密了。
朋友圈下面的评论,一溜儿的恭喜恭喜。
偶尔夹杂着几句,守得云开见月明,长跑冠军幸福,我终于等到了这一天之类的酸言酸语。
对此,侯子昂统一回复了一句:谢谢大家的祝福,我们会一直幸福。
简单的一句话,就……让人更酸了。
人家毕业就圆满了,而他们毕业了才刚刚开始,这可真是,人比人,气死人啊!
侯子昂和乐然的婚事在两人都找到了工作后,举行。
肖帅给小两口付了首付买了一套新房,乐家给乐然陪了一辆车。
小两口这就算有车有房了。
肖帅如今的经济能力,全款付了房款也是可以的,但他没有这样做。
他是这样对侯子昂说的。
“你现在的起点已经比很多人高了,人生还是应该自己努力才有意思,所有的路都让别人铺好,你就少了拼搏的冲劲儿,你还很年轻,应当自己多努力,所有房贷你就慢慢还吧。”
“还有一件事,爸爸也要跟你说一下。你现在结婚了,生不生孩子都是你的自由,但爸爸要提醒你一下,生孩子不是说生就生的。你最好做了当爸爸的准备再要孩子。孩子是爱的结晶,他需要爱,来自爸爸妈妈的爱。”
……
高杏花在童童上大学后表示她要回家了。
她很突然的在这座城市里生活了十几年,只偶尔回家几趟,但落叶归根,年纪大了的她越来越想家了。
也不说想念村子里的谁谁谁,就是单纯的想回去。
想那一方的水想那一方的土,想那一方人聊天说话的声儿。
老家的房子早在几年前肖帅就翻新了,把原来的房子推了,建了二层小楼,围着小院子。
只是这院子里一直没住人。
如今小院终于迎回了它的主人。
高杏花时隔十几年带着儿子儿媳妇回来了。
这么多年,当年的小村子早就大变了模样,家家户户建起了新楼房,村子里的泥巴路都变成了干净的水泥路。
高杏花回家的第二天去村子里养狗的几家转悠了一圈,然后捉了一条狗回来。
肖帅看到那条狗的时候,整个人都僵住了。
“妈,你怎么捉了一条黑狗回来?”
高杏花抱着小狗崽子,高兴道:“黑狗怎么啦?我喜欢就带回来了。”
“你不再考虑一下?其实我觉得白色的也挺好看的。”
“黑色耐脏。”
肖帅:“……这是什么理由,耐脏你就不勤洗澡了吗?”
“去去去,洗澡洗澡,村子里的狗哪家还能天天洗不成?我就买来看门又不是买来当儿子的。”
“不当儿子你倒是撒手啊,看门的哪要一直抱在怀里。”
“要你管,行了,我这里没什么事了,你们该上班的上班去,回去吧都回去吧,我有阿毛陪着我就行。”
肖帅再见到阿毛是半年后带着媳妇孩子过年回家。
他们家的看门小狗阿毛已经长大,一身绣虎纹的红衣裳穿在阿毛身上特别显眼,让人想不一眼注意到它都难。
“爸爸,你看条狗,还穿虎头鞋呢?”侯子昂看得惊奇不已。
肖帅拍了拍儿子的肩膀,“别看了,那就是你小时候穿过的虎头鞋。”
侯子昂:“Σ(っ°Д°;)っ”
……
高杏花不是村子里最长寿的老人。但她也活到了八十岁,看孙子长大后又送了重孙进小学,弥留之际,她做了一个梦,她梦见了那个晚上,他们没有发现抱着孩子外出的童蕊。
等他们发现不对的时候,看见的是童蕊和孩子血淋淋的尸首,都要咽气的高杏花吓得一个激灵睁开了眼睛。
童蕊就守在高杏花身边,见她突然睁眼凑近问:“妈,怎么了?可是有什么想吃的?”
高杏花颤抖着手一把拉住儿媳妇的手,“你没事就好。”
这么多年,她这个儿媳妇虽然嘴上笨了一点儿,但待她的心却是真的。
人心都是肉长的,高杏花后来是真正把童蕊当闺女疼的,有时候都超过了儿子,而她却不自知。
“妈你说什么呢?”
高杏花摇摇头,看着外头逆着光走进来的两个儿子惊诧地瞪圆了眼睛。
“妈,妈,妈—”
高杏花拉着童蕊的手无力的垂落下去,童蕊的哭喊声瞬间传遍了整个屋子。
肖帅和童蕊给高杏花治丧后,两口子就留在了这个小院里。
城市的喧闹他们已经听够了,也想回来听一听乡村的宁静。
阿毛的年纪大了,鲜艳的红衣裳和虎头鞋穿在它身上有些不伦不类的感觉,但它依旧穿着红衣裳和虎头鞋,每天就趴在院子里晒太阳,偶尔抬头看看屋里的人,偶尔看看院外的风景。
送走阿毛后,童蕊养了一条白色的狗子,然后白狗却和阿毛一样更喜欢黏着肖帅。
肖帅:“……”
……
都说月子仇一辈子都不会忘,童蕊却让自己忘记了许多年,直到临终前,过往的一幕幕像电影画面一样一帧帧在脑海中闪过,她才恍然想起,自己曾经还有那样痛苦的经历。
幸好,他来了。
幸好,她没带走他。
而他也应当如这般,一生繁花。
……………………………………………………………………第七个故事完结啦,撒花撒花,笔芯笔芯,我们下个故事再见。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新
第一百七十七章他当如繁花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