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光,哦不,现在是肖帅了。
他正坐在开往省城的大巴车上,他是原主睡着后穿过来的。
现在距离原身接到学校电话还有一个月的时间。
从怀孕到被发现,最早也要一个月的时间,肖帅不确定吴婵娟现在是不是已经被……
他只能尽快赶过去,虽然他现在也还不知道赶过去了要怎么做。
孙家。
是吴婵娟通过中介认识的。
孙永康和妻子熊兰只有一个孩子,名叫孙晓枫。
孙晓枫今年上初三,正是学业繁重的时候,熊兰担心孩子跟不上,通过中介给孩子找了一个补课老师。
省城第一名牌大学的学生,虽然不是状元,但也很厉害就是了。
吴婵娟一个星期来上三天晚上的课,周一周三和周五。
每天晚上从七点到九点,一个小时有六十块钱,一晚上就是一百二十块钱。
一个周就有三百六,足够她一个星期生活,吴婵娟每个星期就把大半的钱存起来,只留一小部分来生活。
她想,等下一年缴学费她就可以自己交了。
甚至她还可以在交完学费后存下一笔钱。
她喜欢学习,热爱学习,只有在学习的时候,她才是她自己。
在上大一的第一天她就想到了,她念完本科要继续读研。
她在为自己,为爸爸的期待而努力。
所以她很珍惜这份工作。
这个周末放中秋,周五早上孙晓枫的妈妈熊兰打电话给她,说这次中秋他们要回老家,孙晓枫的今天的课就不用上了,等到收假回来,下次放国庆的时候可以多补习两天,还问了吴婵娟国庆回不回去,要是回去的话能不能少回去两天。
吴婵娟应了下来,说国庆可以少回去几天。
然而才到下午,吴婵娟又接到了一个电话,是孙晓枫的爸爸,孙永康打过来的。
他说孙晓枫现在课业重,回老家玩三天,之前学的都能忘了,刚好他在这边工作还没处理完,孙晓枫就被他留在了家由他照看,今天晚上的补习正常进行。
这些话并没有什么毛病,吴婵娟不疑有他。
六点五十,准时敲响了孙家的门。
来开门的不是孙晓枫,是孙永康
吴婵娟很乖巧地喊了一声,“孙叔叔好,我来给孙晓枫补课。”
吴婵娟还是第一次这样面对孙永康,她有些不自在和紧张,一想到今天晚上熊兰不在家,她就想快点补习完回去。
孙永康的目光隐晦地落在吴婵娟身上,笑着侧了侧身。
“快进来,晓枫刚去超市买东西了,你们没有碰到吗?”
吴婵娟摇摇头,她每天得时间都规划得很好,来的时间也都是卡好的,所以她走路很快,一般都不会东张西望。
“那可能你们是错过了,你进来等他一会,你也知道平日里他妈妈管他管得比较严,孩子嘴馋了,我这个做爸爸的也于心不忍,偶尔就让他放纵一回。你别担心,今天晚上你还是九点走,没补课满两个小时我也算你两个小时的钱,这是我们家的问题,肯定不会赖在你身上,你们也不容易。”
孙永康絮絮叨叨说了不少话,都是贴合吴婵娟的现状说的,很难说一句这些话不窝心。
吴婵娟的警惕心也就一点点放松下来。
“哦,对了,你还没吃饭吧?我们也才刚吃完,厨房里还有不少,你要是不嫌弃……”
“孙叔叔,我吃过了,不用了,谢谢。”
“你都来我们家补习快两个月了,还这么客气。”
吴婵娟就只笑笑不说话。
吴光从吧台那边转出来,手里端了两杯咖啡。
“你尝尝,这是晓枫他妈新买回来的咖啡,我觉得这个味道还不错,饭不吃就不吃了,咖啡能喝一杯吧。”
孙永康递了一杯咖啡到吴婵娟手里,自己端着一杯小口的喝了起来。
吴婵娟坐在三人沙发上,他就坐在另一边的单人沙发上。
吴婵娟把咖啡放到茶几上,客气微笑道:“孙叔叔,我,我不会喝咖啡。”
孙永康放下咖啡杯不赞同道:“这有什么不会的,又不是酒,咖啡提神,晓枫妈妈说你晚上回去还要熬夜学习,你尝点儿试试,保准你今天晚上回去精神百倍。”
吴婵娟心动了,她最近的确感觉有点儿累,晚上做题的效果都不太好。
应该是月经快要来了,每次她月经快要来的前一个星期都会有两天这样。
在孙永康含笑的目光下,单纯的吴婵娟端起桌上的咖啡喝了一小口。
她在孙家补课期间也看见孙家人喝过,从孙永康熊兰到孙晓枫,她喝还是第一次。
这味道,有点儿苦,有点儿甜,还有一点略微奇怪的味道。
不太喝得惯吴婵娟微微皱起了小眉头。
但不浪费食物,不要不礼貌是她从小养成的生活习惯。
尤其这还是在别人家,别人特意把贵重的食物分给她,她要是只喝一点就扔下,很浪费也很不礼貌。
爸爸知道了要不高兴,她心里也过意不去。
吴婵娟端着咖啡杯,小口小口的,慢慢把手里的咖啡喝完了。
她松了一口气把咖啡杯放在桌子上。
“孙叔叔,我喝完了,谢谢。”
孙永康那双含笑的眼睛在她说完这句话时陡然多了一些东西。
她睁大眼睛想要去看清楚,脑袋却突然晕了起来。
“小娟啊,你感觉这咖啡,怎么样啊?还要不要再喝一杯?”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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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二章救赎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