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不知道这算不算因祸得福,秦梦检查出身体不好后,小何志突然变得乖巧起来。
并不是像小时候那样,沉默的害怕的被迫的乖巧。而是像一个小暖男一样。
在秦梦感觉到累的时候,他会主动牵着妈妈的手让她坐下休息,在妈妈不小心睡着在沙发上时,他会拿来自己的小毯子给妈妈盖上,然后他也不跑,就坐在妈妈不远处画画,一边画一边看着秦梦。
秦梦带他出去玩,他也不会像以前一样,要么躲在角落里不跟人交流,要么出去了在别人想看他的玩具时把人使劲推开。
他好像一夜之间长大了。
他会和人分享玩具,会在妈妈笑时告诉其他小朋友,“我妈妈生病了,你不能和我打架,我妈妈会担心。”
被告知地小朋友愣愣朝着秦梦看一眼,然后很郑重地点头。
但这些小朋友都不能算小何志很好很好的朋友,他会出去跟他们玩儿,不会邀请他们回家玩儿。
小何志很好很好的朋友是珊珊小姐姐和凌褚哥哥,每次去店里跟他们玩,小何志都会邀请人到他的家里玩。
然后都被郭凌褚哥哥毫不犹豫地拒绝,还把自己的妹妹拉到一边。
“我妹妹要陪我写作业。”
已经上幼儿园大班的小何志表示,他也有作业,也可以陪凌褚哥哥一起写作业。
郭凌褚:“……”
小何志的小学在他强烈的要求上,去了郭凌褚和郭菱姗所在的小学。
在小学六年级之前,小何志都是和郭菱姗一起下学,一起去秦梦和郭老板媳妇的店里写作业,玩耍。
周末小何志要去跟老师学习画画,郭菱姗要去跟老师学跳舞学乐器。
回到店里时,小何志会把自己画的画送给郭菱姗,郭菱姗就给他弹奏一段乐器,或是跳一段舞蹈。
除了和爸爸妈妈在一起,小何志和郭菱姗小朋友在一起时也很乖,不对,好像还更乖。
像是没有底线一样的包容。
他的玩具郭菱姗随便玩,坏了他也不哭,能修的就自己修,不能修的就拿了零花钱带着郭菱姗去买新的。
他最喜欢吃得东西,只有一口了,只要郭菱姗要,他都会毫不犹豫给出去。
有时候肖帅和秦梦都没有这待遇。
小小年纪就特别会养女孩子,给他的零花钱三分之二都花在郭菱姗身上了。
上六年级的小何志变得沉默寡言,往往会学习到很晚,明明只是要参加小升初考试,他却学出了一种要参加高考考试的架势来。
让秦梦和肖帅都很纳闷。
直到秦梦“不小心”看见了小何志的日记。
是的,自从发现小何志写日记后,秦梦会有“不小心”偷看小何志日记的习惯。
肖帅发现后,给小何志的抽屉特意上了一把锁,对上秦梦焦虑的神情时,他在发现安抚无用时,给秦梦买了一本日记本,让她也开始写日记。
等秦梦写好后,他就不经意的偷看秦梦的日记,每每都会让秦梦发现。
秦梦又羞又恼,还和肖帅理论了一番。
然后肖帅也给她买了一把锁把抽屉锁上,表示以后都不会再看她的日记。
自那以后,他们谁都没有再偷看谁的日记。
这里再说回小何志的日记,秦梦在小何志的日记里看到,小何志之所以会这么努力,是害怕初中考不到郭菱姗的学校从此以后和郭菱姗分开。
这个原因让人哭笑不得,却让小何志动力满满,最终以全校第一的成绩进了郭菱姗所在的初中,就这样一路追赶,小何志从小学初中到高中再到大学都和郭菱姗在一个学校。
结婚对象自然也是郭菱姗啦!
婚礼上,郭凌褚小朋友,哦,不,郭凌褚已经是个接管了自家生意的大人了,郭凌褚看何志很不顺眼,他在初中时就知道为什么他第一次看见何志就看他不顺眼了,因为何志想拐走他妹妹。
为了防止自家妹妹被拐走,他告诉何志,她妹妹所在的初中不是什么人都要的,成绩不好的,你有钱也塞不进去,然后何志考了全校第一进去了。
诸如此类的事情还很多,郭凌褚每使一个绊子,何志总能以更出色的表现完成,然后得到郭菱姗的夸奖。
抛开看不顺眼这一说,郭凌褚的确还没有见到过比何志对他妹妹更好的男生,很多时候连他都比不过。
搞得后来他媳妇老说他,“你妹妹抢不过人家就算了,你对媳妇还没有人家对媳妇的一半好,你还整天板着个脸跟人比什么比。”
郭凌褚:“……”
当然这些都是后话。
此时的郭凌褚现在妹妹妹夫面前,板着脸看向何志。
“何志,你以后敢对我妹妹有一丁点不好,我就让你好看,我把她带走让你再也找不到她!”
何志那双眼亦如孩童时明亮有神,他牵住郭菱姗的手说:“大哥放心,我不会给你那个机会的。”
“那、最、好!”
肖帅和秦梦的大房子房贷是在贷款后的第五年才还清的。毕竟大房子连带装修和家具,真贷了不少一笔钱。
贷款还清一年后,肖帅给这个家添置了一辆小轿车,这次没有再贷款,是全款买的。
买完就变穷光蛋的那种。
何志结婚蜜月旅行后,肖帅也带着秦梦到处去旅游。
他们早年攒下的家底,足够支撑他们来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而且肖帅也一直打算这样做,只是秦梦一直以孩子还需要照顾拒绝肖帅。
现在孩子结婚了,再不旅行要到什么时候旅行。
秦梦这一生,前半生很苦很苦,遇到肖帅之后的后半生很甜很甜。
周围的人都羡慕她,说起别人家的老公就是何化成,说起别人家的妻子就是秦梦。
丈夫宠她,尊重她,儿子儿媳妇孝顺她。
每次被别人包围羡慕,她都会说:“其实我曾经也很苦很苦,苦到每天都好像随时会崩塌。”
这一天晚上,秦梦是和何化成分开睡的,她恼何化成经常窝在书房自己睡,她也跑到了自己的小书房睡。
她做了一个很可怕很可怕的噩梦。
梦里的恶魔依旧是恶魔,她被打断了两根肋骨,她没有办法带着孩子离开,只能自己一个人离开。
她想,何化成每次打她都避开孩子,他应该不至于像对待她一样对待小何志。
她看见小何志在醒来找不到她时吓得哇哇大哭,她看见何化成回来第一次动手打了孩子。
“你妈呢,你妈呢。一个大活人你都看不住,要你有什么用!”
她看见孩子饿得只能去厨房啃生菜叶子,渴了只能去水龙头上接生水喝。
她看见孩子发烧整个人烧得通红,何化成也只是给孩子灌了两颗退烧药就继续出去跟人喝酒。
她看见何志才小学就开始学习何化成抽烟喝酒,没有烟没有酒,他就偷拿何化成的,然后被何化成发现,又被暴打一顿。
“小兔崽子,老子真是把你养大了,敢偷拿老子的东西,老子打死你,打死你!”
她看见何志跟她一样,小学毕业就没有再读,她是被迫没机会读,而小何志是主动没机会读。
她还看见小何志在十七岁时喜欢上了一个女孩儿。
那个女孩儿竟然和长大后的郭菱姗一模一样,她的总算没那么揪疼时让她窒息的一幕发生了。
郭菱姗生日,何志答应了给郭菱姗买一个生日蛋糕,但何志问何化成要钱时却遭到了何化成拒绝,父子俩为此发生了争执,何志竟然冲进厨房拿了菜刀出来。
菜刀砍在何化成身上,嫣红的血顿时流了下来。
何化成痛苦地倒在地上,回过神来的何志慌乱地提着菜刀跑了。
那天郭菱姗刚好带着哥哥郭凌褚来看望她交的男朋,地址是之前郭菱姗偷偷从何志朋友那知道的。
就是这么巧,跑下楼的何志远远就瞧见郭菱姗挽着郭凌褚的手臂,兄妹两人正有说有笑。
当何志手里的菜刀落在郭凌褚郭菱姗身上时,秦梦在梦里惊慌大叫,她泪流满面,却是徒劳无功。
她像是被锁在了梦里一般,任凭她怎么挣扎也挣扎不出去。
她无力地看着何志绝望的抱住郭菱姗,无力地看着何志被警察抓走判了死刑。
她最后看见的是何化成,那个她像是许久都没有见到的男人,他老得头发都白了,老得脸上都是褶子,他的眼神比以前任何时候都让人害怕,像淬了毒的刀子,像彻底疯魔了的恶魔。
她看见他因为生病痛苦地倒在地上就再也没有爬起来。
那个家里只剩下了那个男人,他病死时痛苦的神情永远留在那张僵硬的脸上。
秦梦从床上坐起来时,满脸的泪水,她的后背都被汗水浸湿。
她什么都顾不上,噔噔噔朝着楼下跑。
复式公寓里只剩下她和何化成。
关上的书房门,她一拧就开了。
肖帅已经听见动静从床上起来了,看见秦梦突然出现,他声音沙哑问:“怎么了?哪里不舒服还是你听见什么动静了,别怕,我在呢。”
秦梦刚止住的眼泪又哗哗流下来,她不管不顾地跑过去,第一次主动的扑进了肖帅怀里。
“化成。”
肖帅被抱住的身子一僵,他的手臂缓缓圈住秦梦,抬手在她的后背轻轻拍着。
“别怕,发生什么了,你慢慢跟我说。”
“我,嗝,我刚刚做了一个噩梦,梦见小志,小志杀了珊珊和凌褚,梦见你,你……”
秦梦剩下的话说不出口,她无法将眼前的男人和那个恶魔联系到一起。
肖帅轻拍秦梦后背的手微微一顿,随即继续不疾不徐轻轻拍着。
他声音温柔,说:“别怕,那只是一个噩梦而已。”
何化成与妻子一起终老。
是啊,那只是一个噩梦。
秦梦一直这样告诉自己,一直到她垂垂老矣的那天。
她躺在床上没有力气再站起来。
何志带着妻儿都守在她的身边,她却只看着那个同样白了头的男人。
她把孩子们赶出去,看向男人,问道:“现在可以告诉我你是谁吗?我一定不会告诉别人的。”
“我叫,肖帅。”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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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暴力酗酒的爸爸二十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