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这一次他再度被另外一个男人给抢先了一步。
顾泠身上披上了衣服以后,她诧异的看向了身后的人。
紧接着她就看到了盛之昂。
“你怎么会在这里?”
顾泠这一次是真的惊讶了,这个男人不应该在这里啊。
“顺道来接我的侄子,没有想到又碰到你了。”
盛之昂举止十分的绅士,笑容也是温和极了。
他看着顾泠的目光意味不明。
顾泠眨了眨眼睛,上一次的桃花债,她以为就到这里了呢。
没想到人家还想有后续。
她倒是无所谓,只是现在身上有任务,可不是那么轻松的。
“多谢盛先生了,不过我们就要上车了,衣服还是还给你吧。”
顾泠朝着他露出了一个警惕的微笑,警惕里面还不失矜持。
盛之昂眼底的情绪微微变了一下,突然问了一句:“顾小姐什么时候有空呢?我还想和你喝一杯。”
顾泠却看向了旁边的简与恒:“这个得问我的男朋友了,毕竟现在我们两个人还处于交往的过程中,我得尊重他才行。”
盛之昂眼眸变深,看向了简与恒。
简与恒同时也在看他。
这个人是一直以来他都需要仰望的人物,比起别人继承家产,盛之昂这样一个能够把破裂的家族企业重新聚合,甚至送上高峰的人才是让人仰慕的对象。
“我跟顾小姐是故交,之前也有一段渊源,简先生如果方便的话,还是放她跟我去喝一杯吧,毕竟大家都是商场上的人,低头不见抬头见的。”
盛之昂并没有把话给说明白,可是这话里的意思其实也并不难懂。
“那对不起了,我跟我的女朋友已经对今天晚上有了安排了,实在不能够再陪你,抱歉了,盛先生。”
简与恒嘴角翘起了一抹虚伪的微笑。
此时人都已经走的差不多了,只有他们三个人在对峙。
有没走的,一看这个架势,也不敢上前了。
盛寒年远远的望着那一幕,嘴角的笑容变得更深,他深吸了一口烟,丢到地上碾灭,才懒洋洋地上车。
他的叔叔他最了解了,藏在绅士外表下的是一个恶魔的灵魂,比他还要执拗,比他还要残忍。
想要的东西他是一定要得到的,尤其是第1次没有得到的那一种。
那接下来应该是有好戏看了。
“那好吧,太遗憾了,希望以后能够与你的女朋友有一段愉快的时光吧,到时候我会再约你的,顾小姐,千万不要爽约。”
盛之昂脸上露出了遗憾的表情,不过还是显得大方又得体,看不出什么不对劲来。
“好,那就就此别过。”
顾泠把外套递给他,两个人四目交接时,有着火花仿佛在空中迸发。
这是单纯属于被吸引的男女才会有的火花。
简与恒脸色一点点的变暗,冷着脸带着顾泠上了车。
等到上车之后,简与恒才重新开口:“那个人很危险,你不应该靠他很近,你会遭遇危险的。”
顾泠摊了一下手:“我的交往自由不需要你来束缚,刚才就给你脸,现在你应该弄清楚自己的能够管到我的界限,交友是我的自由。”
简与恒并没有因为她的这句话生气:“我只是提醒你一下,你不应该招惹他的。”
“那你呢?我其实也挺后悔招惹你的,现在被绑在这里,真不知道你什么时候才能够对我无聊。”
顾泠打开了手机,一边若无其事地说道。
等你爱上我,这一切就可以结束了。简与恒在心里这么说道。
但他表面还是保持了沉默。
两个人到别墅时已经是深夜了。
顾泠蹦蹦跳跳地进去了,状态一点都没有受影响。
简与恒也沉默着走了进去。
两个人接下来都没有交流,各自做完自己的事,就回到自己的房间睡觉了。
然而半夜响起了一道惊雷,仿佛在人的头顶忽然炸响,一下子就把简与恒给惊醒了。
他本来还沉浸在一个不好的梦境之中,现在又看到这一道雷,这个人的额头上出现了冷汗。
没有人知道他的一个秘密。
他并不害怕雷,但是害怕惊雷之后的大暴雨,那种暴雨会给他一种说不出来的惊悚之感,他在幼时曾经在这样的暴雨中被硬生生地赶了出去,甚至差点被淋死。
所以每次遭遇这样的暴雨,心理上造成的创伤就会让他整夜整夜地睡不着觉。
他从床上重新坐起来,把窗帘拉好以后,走到了客厅里。
这是简与恒的别墅,他在后来已经跟顾泠说好了,让顾泠过来一起。
顾泠后来也妥协了,毕竟住在别墅里也挺好的。
简与恒走到客厅里,阴沉的客厅里没有一丝光,他按开了遥控,光终于亮了。
他看上去脸色有些阴暗,整个人都呈现出一种沉郁的色彩。
他已经不再关注其他人了,此时心里的那种莫名其妙的空茫感,让他只能在这个空荡荡的客厅里坐着,等待着暴雨的来临。
然而还没有等到暴雨来临,另外一个人已经穿着拖鞋出来了。
“你怎么在这里啊?”
顾泠一边打着哈欠一边走出来。
扭过头,简与恒发现是顾泠时,脸上也没有别的表情。
他整个人好像是被封印了,多余的感情也全都消失,只剩下最后的一丝理智,让他熬过这一夜。
“竟然不理我,好吧,那既然你都在这里了,我吃你一点夜宵,你应该不会说什么吧?”
顾泠笑着看看了他,就对简与恒吐了吐舌头,看上去有些调皮。
简与恒依然没有回复她。
顾泠就去了厨房里,不知道做了什么,十分钟之后,两碗热腾腾的汤面就被端到了餐厅的桌子上。
“好了,饭已经做好了,既然你都在这里了,那我不替你做一晚都不好意思,快点吃吧。”
顾泠一边说着,就把筷子塞到了他的手里。
而这个时候,暴雨终于降临,简与恒看着手里的那双筷子,不由自主地握住了。
他的目光落在了那一碗还冒着热气的汤面上,浓郁的香气扑鼻,唤醒了他已经快要失灵的味觉。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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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9章 失忆的渣女(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