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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二十四章 巷战(中)(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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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时的沐信正在三名凤来仪伙计的保护下,伏身在一座漂亮的二层小楼的屋檐之上,凝神注视着半条街外正在稳扎稳打振威军,眼前的一幕让青年大开眼界。

原来巷战还能这么打?

沐信是三名跟着大小姐离开黔国公府的扈从之一,他们都是军户出身,自小接受的是专业的军官训练,想要永镇云南这种蛮荒之地,没点拿得出手的武力是万万不行的。

要论王府护卫的战斗力,靖难之役后黔国公府的护卫绝对算得上是第一流的,就算不是人人都按基层军官来培训也相差不远了,所以要论行军打仗这一套,沐信可以说是非常熟悉了,要说欠缺的也只是一些实战经验。

可就算没吃过猪肉,总也是见过猪跑的,所以现在青年眼中的振威军就显得格外奇怪了。

走在最前的一小队人,衣饰驳杂,手中的武器也是五花八门,一看就是太平堡中某一大家族的护院家丁或是武师,他们举的是商会会旗,只是上面绣着“高”或是“王”字,经过询问身边凤来仪的伙计,沐信知道这是太平堡四大姓中特有的旗帜。

让他们显得奇怪的是,他们中有人手持一个奇怪的金属圆筒,对着自己嘴的那一头小,对外的一头大,一边走一边大喊着:

“各家生业,不许外出!”

“趁火打劫,就地斩首!”

“放下武器,就有活路!”

翻来覆去就是这三句,初听之下有些可笑,可略一思索,沐信就笑不出来了。

简单,粗暴,直接了当!

只要太平堡居民不是傻子就能听得明白,至于说想不想照着做,在沐信看来,大多数人还是会做的。

因为就在这支杂牌军后面,总是跟着二三支军容严整的正规军。

每队都有一杆红色大旗,上书“振威”二字,旁边还有一行小字,沐信不敢过于接近,只能隐约看到有步军前营几个字。

旗下是十二三人一队的小型军阵,前方三名刀牌手,手持小圆盾和雁翎腰刀,刀刃在夕阳下闪出一阵阵寒光。

三名刀牌手身后是四名长枪手,手中丈余长枪足以让乌合之众为之胆寒,其中一人长枪之上还系有一面红色小旗。

在他们身后则是五六名弓箭手,手持草原上最常见的角弓,只要看到街面上有手持武器之人,先由打头的陈家或王家呼喊,要求对方放下武器,双手抱头。

如果不听,无论是想要逃跑还是反抗,长枪手中枪系红色小旗之人就会用手中长枪一指,身后五六名弓箭手马上就是一轮攒射。

就算射术不是那么精湛,可五六张角弓对着一二人射箭,想不中都难。

就算是碰到一股几十人的乌合之众,不等他们冲过来,劈头盖脸就是三四轮箭雨,敢冲的也就倒地变成了直挺挺的尸体。

这还不是最让沐信惊讶的,想当年戚少保纵横东南,横扫倭寇的戚家军惯用的鸳鸯阵也有这样的效果。

真正让沐信觉得神奇的是,振威军对于那些弃械投降之人的处置。

军阵后方二十步外跟着一队人马,多的百余人,少的几十人,推着几辆大车。遇到弃械抱头蹲地之人,先搜身,再剥衣服,只剩下贴身的衣裤,然后再用大车上成捆的粗绳捆个结实,最后是用一串绳结套在脖子上,由几名长枪手押着走向堡外!

沐信可是跟着大小姐混迹江湖多年,除了这种抱头蹲地比较少见以外,剩下的完全是土匪绑肉票的翻板啊。

打头阵算是太平堡商会的叛军,其后是为其提高支援的正规军,最后则是用来打扫战场的土匪?!

沐信脑中浮现出的这样一个怪异的组合。

这让他看得有些入神了。

“小兄弟小心!”耳边忽的传来一名凤来仪伙计的惊叫声!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第四百二十四章 巷战(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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