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比仁善堂这边的一波三折,慈仁沟的混混总堂到是简单粗暴的多。一男一女两名中年剑客,男人手持一口生锈的铁剑,女人则是一口绕指柔的软剑,二人从慈仁沟的门口一直砍到总堂大厅,在连着砍翻十三条好汉后,混混们就没人再敢动了。
所谓的慈仁沟,当年确实是一条荒沟,后来随着太平堡的持续扩张,最终把它并入了太平堡内,西北方的慈仁沟和东南方的仁善堂都是太平堡各式人渣的聚集地。只不过相比只是一片破败院落的仁善站,慈仁沟更加寒酸,大多混混只能住在窑洞里。但要论吃喝,那混混比闲汉可就好太多了,同样是管饭,仁善堂的闲汉们能吃个馍馍就能高兴好几天,慈仁沟的混混们可是顿顿有荤腥,最不济也能吃上堡里几家大酒馆的剩饭,大当家的时不时还会赏下几坛红薯烧。
原因无它,闲汉们卖的是力气,混混们卖的是命。
太平堡的混混人数不多,也就百十人上下,可个个都是凶悍的亡命徒。谁身上都背着几条人命。
逃到这口外草原上的无法之地,这些人也不想靠着种地做工养活自己,贱命一条,能活一天算一天,何必为难自己?
就算是太平堡商会的历任武甲头也不愿意太过于得罪他们,双方事实上形成了一种默契,只要混混们别做得特别出格,武甲头就会睁一眼闭一眼。到了最近十年,随着太平堡内的商业竞争越来越激烈和残酷,混混们的好日子来了。
想要除掉竞争对手,好,给钱就行。
想要悄悄在对方的商队里动点手脚,给钱就行。
想要给对方制造点麻烦,好办,给钱就行。
只要给钱,混混们什么活儿都接,杀人放火都是小菜一碟。
太平堡内的大商家也愿意雇佣混混,毕竟相比用自家的家丁或是护院武师,雇佣混混的成本实际上更低,只要给一次钱就行了,之后不管混混是伤了、残了还是死了都与主家无关,各安天命。
十年不到,太平堡的混混就从百余人增加到现在的二百人出头,实在是来钱太快了,只需要给大当家的交二成佣,剩下的就是自己的了。无论是在堡内花天酒地还是跑到蒙古右翼三万户那里买牛羊奴隶当个牧主都是之前不敢想的幸福生活。
至于说生死二字,没人在意。
后来就算是四大姓把持的太平堡商会,一些不方便出面的事就要由他们负责料理,毕竟有些矛盾,公开撕破脸对谁也不好,能悄悄解决了最好。
就算是动手的混混死了,也追究不到主家身上。
生死不重要,信用才是混混们在太平堡中如鱼得水的生存之道。
太平堡中每年的命案,混混们起码占了七成,如果不是商会明里暗里的庇护,这些混混就算再不要命,也都没命了。
只不过拿人家手短,吃人家嘴短,平时好吃好喝伺候着,让他们能在太平堡内横着走,现在就是需要混混们出来卖命还债的时候了。
本来按马东仁的安排,在他出堡后,现任大当家的就要带着所有的混混直扑凤来仪,这是一笔一万两白银加一千石粮食的大买卖。
打不来也得烧了,就这么简单。
可还没等混混们分发完武器,二名煞星就杀上门来,如同砍瓜切菜一般把大当家的和他的亲信一一砍倒,无一人幸免。
与闲汉不同,混混们是很有追求的,如果可以选择,他们当然不愿意卖命还债,所以当这一男一女两名剑客把混混中想要出人头地的十几条好汉一一砍倒后,剩下的混混都表示,我们服了,大哥您说什么都对!
“拉倒吧,”男人伸手从地上一具混混尸体上扯下一块没被血污染的布条,仔细的擦拭着铁剑上的血迹,一边擦一边对周围瑟瑟发抖的混混们说道:“我没什么可说的,你们想干什么随便,是出去趁火打劫还是蹲在这里混吃等死,随便你们。”
他身边的女人一言不发,只是冰冷的注视着众人,鲜红的血顺着剑锋滴落在地。被她冰冷的眼神扫中之人无不有冰锥刺体之感,有人甚至直接吓得尿了裤子。
男人擦完了剑锋上的血水,满意的点点头,别看铁剑已经生锈了,可砍起人来还是很顺手的,实在是事发仓促,没空磨剑了,看来以后还是得找时间稍稍磨一下。
扫视了一下四周,确认再没有混混想跳出来充好汉了,一男一女这才转身走向大门。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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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二十章 血夜(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