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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二十八章 暗夜突袭(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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驼队过后就再也没啥事了,甚至连预想中的查岗都没出现,所以天刚擦黑,七个私兵就热热闹闹的准备开始吃肉喝酒了。

要木制的警戒哨塔上生火做饭可不是一件容易事,弄不好就一把火把大家都烤了,所以无论是太平堡堡丁还是商会私兵在警戒哨上热饭、烧水时必须要用铜盆装着木炭,这笔木炭钱当然是商会出,对于一个商业帝国来说,些许小钱也无需和这些小兵斤斤计较。

天刚黑,火红的木炭就已经在铜盆里喷吐着旺盛的火苗,火苗一下下的舔过被铁架支住的炭烤羊腿,旁边还有六七块滴着血的羊排被插在铁叉上一起烤着,七人二天一只羊,这是几名私兵离开太平堡时商会准备的食物,其他的食物全靠自备。

现在是夏天,生羊肉很难保存,得烤成熟肉才行。夏天烤肉是件辛苦活儿,所以周胖子让三名私兵饭后把羊肉带到警戒哨塔下找块空地去烤。

按商会私兵副统领齐广成定下的规矩,只要上了警戒哨塔,除非换岗,七人的吃喝拉撒都得在警戒哨塔上完成,只不过无论是太平堡堡丁还是商会私兵,大多数人都没把这规矩当回事。

周胖子本来也不太把齐广成的话当回事,现在就更无所谓了。据他所知,太平堡之所以在封堡后设立警戒哨塔,就是要起到一个预警的作用,警戒哨塔共设了16个,每个方向上各有二个,其中最危险的西、南二个方向,每个警戒哨塔上有五到七人,其余方向上一个警戒哨塔上就只有三人甚至二人了。

没人指望这点人手能有多大作用,真来了成千上万的大军,就算站着不动让这几个人放箭,累死了也射不死几个敌人。他们真正的作用就是提供预警,让太平堡有所准备,无论是谈还降还是打,都要有所准备。

所以警戒哨塔上最重要的不是刀枪和弓箭,而是放在三层木架上的一个大号铜盆,里面是加了特制调料和火药的狼粪,白天点燃就算是草原风大,仍然会有一道近乎笔直的黑色烟柱直冲天际,数十里外都能看得一清二楚。铜盆旁边放着三根铜筒,里面装有一直阴燃着的火绳,只要把火绳吹旺了往铜盆一插就完事了。

白天是黑烟,晚上就是窜天猴了,这种传信窜天猴同样是特制的,光是尾杆就长达二尺有余,药筒更是比正常的窜天猴大上一倍有余,可升空十余丈高!在半空中炸出的火球足以让十里以外的人都清晰可见。

为了保证万无一失,每个警戒哨塔上至少会五枚传信窜天猴,像是周胖子所在的这个警戒哨塔上就存放了七枚传信窜天猴。

周胖子所在的这个警戒哨塔是面朝西南方向,理论是用来为大明边军的搜套行动和鄂尔多斯万户的袭扰提供必要的预警,但事实上,自从隆庆和议之后,互市开放,大明边军基本上也就不再出边搜套了。只有极少数胆大又快要穷疯了的夜不收敢跑到边墙外来捞一把,而且也没人敢深入到太平堡附近,所以基本上不存在南方来敌的可能性。

现在王家这支规模庞大的驼队明显是奔着鄂尔多斯万户去的,这样一来,如果鄂尔多斯万户想要袭扰或是劫掠太平堡,就首先要攻击这支驮运了大量金银的王家商队,只要这支王家商队不遇袭就意味着西南方向平安无事。

南边不会有敌人过来,西南边万一来了敌人也有王家商队在前面顶着,周胖子觉得自己这次真的是高枕无忧了,可以放心的吃肉喝酒了。

“来,兄弟们,吃肉,吃肉!”周胖子用手中锋利的解腕尖刀从烤的焦香的羊腿上切下一大条肉扔进嘴里,连声称赞!

围坐在木炭火盆周围的私兵们纷纷用餐刀或是尖刀从羊腿上割下一小块肉扔进嘴里,味道确实鲜美,只有口外的肥羊才能有如此美味。

周胖子让每人先分着喝牛皮酒袋里的酒水,最后才喝一人只有一碗的二粮酿,这样就不会出现喝过好酒后再喝便宜酒就没个滋味的窘境。

众人齐声说对!

当过蹄土大盗的私兵把牛皮酒袋中的酒水倒入每人碗中,酒香四溢。

“哟!居然是高粱烧!”一名私兵把碗凑到鼻子下闻了闻,又抿了一小口品了品,肯定的说,“没错,就是高粱烧!”

周围人的眼睛都亮了!

太平堡和口外草原上其他汉人聚居的板申有一点是相通的,那就是都有比较发达的酿酒业。只不过受限于粮食产量,绝大多数板申只能酿造最便宜的地瓜烧或是红薯烧,能酿造高粱烧就算相当富裕了。

虽说太平堡中产量最大也是最便宜的酒水也是地瓜烧和红薯烧,但更受欢迎的却是高粱烧、小米酿、黄酒等粮食酒,只不过这些酒水确实不是每天都能喝得起的。

此时在警戒哨塔上的七人中,四人带的就二斤地瓜烧或是红薯烧,只有两人各带了一斤高粱烧。现在凭空多出了八斤高粱烧,怎么能不让人兴奋异常呢?

就连周胖子都有些惊讶,马上把碗送到嘴边抿了一口,没错,确实是高粱烧!没想到魏老六这么上道啊?出手爽快!

想着一仰头,一碗高粱烧就下肚了,一道火线仿佛从丹田升起,打了个酒嗝,周胖子觉得通身舒畅,抓过另一支皮酒袋,拧开木塞,给自己又倒了一碗,闷了一大口,这才重新拿刀割羊肉。

一见周胖子彻底放开了,他手下的私兵也就跟着大吃二喝起来,四支皮酒袋,周胖子自己独霸一支,剩下的正好二人分一支!

王家商队扔上来的羊腿是腌制入味后再烤的,味道最是鲜美,自然也是周胖子吃大头,其他六人意思意思就行了,反正对他们也不亏,本来是七人二天吃一只羊,现在多出条羊腿来,意味着其他人都能分到更多的羊肉。

这就是太平堡的规矩,官大一级压死人。如果现在有个队长在,那周胖子也得老老实实去和私兵们吃一样的东西,即使他是伍长,也一样。

可此时此刻,周胖子的官最大,他就能享受最好的!

正在开心的啃着鲜美多汁的羊排,喝着够劲的高粱烧,回去还能拿到手双倍的军饷,没人注意到警戒哨塔周边的异常。

只有那个干过蹄土大盗的私兵端着酒碗,有些困惑的看向黑沉沉的夜幕,他总觉得哪里有些不对劲,却说不出是哪里不对劲。

不等他想明白,身边之人就推了他一下,示意他赶紧喝!别娘们似的,用酒碗养鱼啊?

他没注意到,警戒哨塔周边的虫鸣声消失了。

夏日的夜晚,本应该是昆虫们开演唱会的时候,可现在警戒哨塔附近的虫群好像被什么东西惊动了,瞬间就全部沉寂下来。

因为有十几双充满杀意的眼睛正在黑暗中注视着警戒哨塔上七名私兵的一举一动,在气死风灯的照耀之下,警戒哨上的一举一动都清晰可见。

敌明我暗,这是发起突袭的最好时机!

十张长弓上的平头梅针箭都稳稳的瞄向尚处于无知状态的七名私兵,只要身边的张大帅一声令下,马上就能把他们变成死人!就算他们踩了狗屎动,躲过了暗夜中的箭矢,早就潜伏在警戒哨塔附近的标营悍卒也能让他们在瞬间身首异处!

只要一声令下!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第二百二十八章 暗夜突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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