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比高传礼的失态和高志节的沉默,单尚先想的有些不太一样,他注意到了眼前这位大帅话里的另一层意思,小心问了句:“张大帅为何只强征趟子手?”
单尚先当然不是担心镖师们会不会被强征从军,他怕的是振威军一会儿就要把所有镖师都拖出去坑杀了。眼前这位大帅,话里话外都是要兵进太平堡,高家是举族内迁,又被困在这营地之中,就算是想要逃回太平堡报信,不说登天之难吧,也可以说是九死一生了。
可两家镖局的镖师不一样,身手好,家室又都在太平堡中,可以说既有动机也有动力,不仅能跑回去报信,还能帮着守堡。
如果双方的位置换一下,单尚先觉得直接把所有镖师坑杀了才是最好的选择,没有之一。
口外草原又是法外之地,杀几十个人,根本就不叫事。
张亦隆冷冷的看了一眼这个表现极其突出的同盛镖局大镖头,“我们是军队,杀人灭口的事不是不能做,只是对你们没必要,你们两家镖局的镖师会和高老爷一起到边墙,为了表示我的诚意,我会出钱请大当家的把各位安全护送到边墙的。”
在座四人都目瞪口呆,一时都说不出一个字,让马匪护送?不说高家人会怎么想,真要是这么办了,两家镖局以后就不要在口外草原上混了。
候老镖头这次是真的忍不住了,拱手道:“张大帅,您要是真是信不过我们,干脆就把我们看押起来吧,让马匪护送高老爷回口内吧。”
也就是老镖头今天没什么心气了,否则一句要么杀了我,要么就放了我就冲口而出了。
单尚先也正色道:“张大帅,您是将军,可能不知道让马匪护送我们,那我们两家镖局以后就不要想着再有生意了。”
“哦?”张亦隆忍了忍,没好意思说出那句,你以为以后还会有多少生意给你们镖局吗?就算挡得住林丹汗,后面还有皇太极,和平的日子可以说是越来越少了。只不过,此时此地,不适宜说这话就是了。
手指轻敲着案几,张亦隆来回扫视着下面这四人,高家人好像没啥意见,特别是高志节,一副认命的表情,高传礼虽然脸色难看却也不敢有更多的表现。
两位镖局的大镖头到是一副宁死也不要马匪护送的表情,看来之前一丈红暗示的一杀了之确实是道理的。只不过,现在的自己应该还跨不过那道道德底线,毕竟说到底,再怎么有理由也是乱杀无辜。
“既然二位镖头都不愿意,那这事就算了。”张亦隆犹豫再三,还是否定了心中那个直接坑杀的选项,“那就麻烦二位镖头和高老爷在这里等个五六天了,事先说好,无论是谁,逃就是死!希望各位回去和手下人好好沟通一下。”
说完,张亦隆挥手就要赶人。
候老镖头站起身来,沉声道:“张大帅,老朽斗胆再问一句,大帅兵锋直指太平堡,是不是要玉石俱焚?”
这一次不仅是张亦隆,除了四人以外的所有振威军将士都笑了起来,把个老镖头笑得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
“我看中的是太平堡的商业价值,看中的是它的手工业能力,我又没疯。”张亦隆实在不明白这个老镖头怎么会问出这种问题,不过在两位镖头就要离开蒙古包时,张亦隆还是补充了一句:“你们四人应该都明白一点,太平堡之所以能有今天的风光是得益于蒙古右翼三个万户之间微妙的平衡,可现在林丹汗西征在即,这种平衡注定维持不了多久,太平堡无论是落在鄂尔多斯万户手里还是落在土默特万户手里,结局都不会太好,也只有我们才能最大可能的保全太平堡。”
在场四人自然不信,当然也不敢说出口。
张亦隆也没指望他们信不信,今天叫他们过来就是打个招呼,听就听,不听自然就要掉脑袋,兵进太平堡不是儿戏,事关振威军和穿越三人组在这明末乱世中能否活得更久,走得更远,所以张亦隆是不介意砍下几颗不老实脑袋的。
告诉高志节,关于太平堡的情报,晚饭前写好就行了,已经给他单独安排了一个小包。高志节连声称谢,只是高传礼的脸色依然阴沉。
把四人送出去后,吕少威来到案几前,压低声音道:“大帅,真的不用……”
看来他也是同意杀人灭口才是最好的。
张亦隆苦笑的摆摆手,“我不信什么上天有好生之德的鬼话,但是小吕,高家可以说是举族内迁,真要是杀了,也就杀了。”
“可这些镖师不一样,他们在太平堡是有家室和亲友的,我们在这里把他们一杀了之是省事了,可拿下太平堡后怎么办?继续杀吗?我不想在与林丹汗决战之时后方还有人想着找我们报仇。”
吕少威抱拳道:“是标下想得浅了。”
张亦隆示意他不用客气,留下镖师本就是柄双刃剑,真要是让他们逃回去,无论是事先报信还是协助守堡都是不小的麻烦事,自己做出留人一命的决定未必真的就是最好的选择。
说到底,还是意外太多,自己原来的稳扎稳打的方案时至今日已经被层出不穷的意外打得体无完肤。作为受过专业训练的解放军军官,张亦隆极其讨论现在这种两眼一摸的感觉,对于敌情近乎完全的未知始终让张亦隆觉得如芒在背,加上夺取太平堡又如同瓷器店里打老鼠,不能单纯凭借绝对的兵力和火力优势去碾压对方。
可想要实施精确打击,前提是要有准确的情报。能不能弄到足够的情报,就要看今明两天了。
明天,最迟后天,就要兵发太平堡了,实在不能再拖了。迟则生变这句话,张亦隆现在是真真切切的体会到了这句话的威力了。
此时的张亦隆就在纸上推演如何快速夺战粮仓。大体来说,此战不难,无论是从杨公公那本册子上还是从王晓东的话里,都能看得出来太平堡的堡丁像保安更多于像军队,战斗力不值一提,就算是现在的武甲头王雷锐意改革,不到一年也改不出什么大气象。
到是商会的私兵让张亦隆有些惊讶,杨公公的手册中记载不多,只是说这是一支由各个家族出资的雇佣兵,与专属于几个大家族的护院武师和家丁不同,私兵理论是由商会会长指挥。这就很奇怪了,太平堡是一个完全由商会控制的畸形商业城镇,商会的武甲头本就是归商会指挥,那么商会为什么还要再组建一支私兵呢?
杨公公的手册上对此没有细述,王晓东又是从口内到太平堡后不久就率运粮队离开了,对于私兵一事也不清楚,从守卫粮仓需要一百堡丁和一百私兵来看,张亦隆猜测有可能是要互相监视,这就更奇怪了。
不过相比商会私兵的归属,张亦隆更关心他们的战斗力,特别是面对突发事件时的反应速度和凝聚力,这将决定自己制订的突袭方案能不能顺利执行。
看来还得和高老爷再聊聊啊。
刚放下毛笔,邱成就推门而入,敬礼道:“大帅,点卯时辰了!”
“好,我马上到。”张亦隆放下改了又改的突袭方案,用一本抄录的杨公公手册盖住,这才起身,身后的邱成已经抱着鳞甲走了过来。
一边让邱成帮着披挂鳞甲,一边再次感叹,自己以后绝对不敢再吐糟当年的“护神”防弹衣的穿戴不便了。
张亦隆身上所穿是苏木沁板申金炉社老师傅耗时月余才打制而成的,形制上仿自明代军官穿用的罩甲,只是为了缩短打制时间用了较长的鳞甲片代替了旧有的小鳞甲片,虽然降低了一些防御能力,但从实射来看,足以在30步外抵御蒙古骑兵惯用的梅针箭了,无论是尖头还是平头的,都射不穿。更何况,到时这几位大人在鳞甲之内还要再穿一件铁网甲,别说箭矢不入了,就是刀砍也能防得住。
张亦隆身上的这件鳞甲实际上和其他振威军军官穿的鳞甲背心大同小异,同样是前开襟、无领、用系扣固定,只是多了一副鳞甲护臂。
由于这次是出去点卯,所以张亦隆就没套这副鳞甲护臂,也没背em311狩猎步枪,只是在牛皮外腰带上悬了腰刀和装着54式手枪的皮套。
邱成递上红缨铁盔,张亦隆看到这个红缨就想要叹气,这在现代战场上不就是靶子嘛,可在明末,这却是标志身份的重要工具,真是一切都要从头适应。
蒙古包外,已经用二辆大车临时拼了一个台子,四名精壮的鼓手一看到张亦隆出了蒙古包,就开始有节奏的擂响牛皮战鼓。
低沉的鼓声震撼着所有人的心神,高家人和两家镖局的镖师刚放下的心马上提了起来。不知道等待自己的是什么,只是没人在意他们的表情变化。
振威军正在整队,以营为单位,各队各哨在各色营旗下集合,乱而有序。
候老镖头重新装上一锅烟,对着身边的一脸凝重的单尚先说道:“听我一句,别想着折腾什么了,你看看这气势。”
单尚先没接这茬,眼光阴沉的注视着正在快速集结的军队。他惊讶的是,二三千人的集结,除了些许马嘶之外,没人大声喧哗,只有一些简短的口令,而且是单尚先从来没听过的口令,简洁明了。
“步军前营集合!各哨报数!”
“步一队到齐!”
……
听了一会儿,单尚先犹豫的说了句,“老镖头,您走南闯北,见多识广,这是哪家军队的习惯?”
老镖头吐出口浓烟,烟雾笼罩之下看不清脸上的表情,只听老人用低沉的声音说道:“我从来没见过,以我所见,当年戚少保带到蓟镇的戚家军也不过如此。”
“看着像是戚少保的营制,可好像又不一样,”老人又喷出一口烟,说出一句堪称盖棺定论的言语:“不管怎么说,这都是一支能够左右草原局势的军队。”
输给这样的军队,不冤!
人就要服老,候老镖头直到这时才真正放下心结,淡然说了句:“我还是回家抱孙子吧,不折腾了!”
不仅是单尚先,周围的两家镖局的镖师都一脸惊讶的看向这个仿佛一夜之间老了十岁的老人。
梁正仲刚要说什么,就被老镖头制止了,示意别说话,看着就是了。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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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七十一章 振威点卯(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