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志节亲手拍开一个酒坛的泥封,浓郁的酒香瞬间喷涌而出。
草原上的男人几乎没有人不喜欢喝酒,无论是蒙古人还是汉人,美酒都是打发漫长无聊时光最好的饮品。口外较为富裕的生活也使得人们可以比较容易的获得各种酒水。当然,酒和酒的区别是很大的,例如苏木沁板申中最常见的就是用红薯酿制的红薯烧,太平堡中最便宜的是地瓜烧,也叫土豆烧,比它好的是杂粮酒,是由各种杂粮酿造而成的烧酒,酒味差异较大。更高级就是高志节命人抬出来的这几坛了,太平堡特产高梁烧,是高粱米酿造而成的,真正的粮食酒。
酒香很快就把所有男人的注意力都吸引了过来,大家都停下了手中的活计,看向高志节。
“各位兄弟们!”高志节接过仆役递过来的一个酒碗,从酒坛中倒出一碗酒,“大家都忙乎一早上了,现在休息一会儿,吃口饭,喝点酒。”
众人都是一愣,之前说的是营地收拾好后统一吃早饭,现在怎么提前了?可看到高志节身后的仆役抬来的大锅和锅中还冒着热气的羊肉,所有人还是发出了一声低低的欢呼,放下手中的工作聚拢了过来。
高家家丁还有些许胆怯,镖局的镖师和趟子手可就不客气了,纷纷挤到锅前,把手中的大碗伸过去,让高家仆役从锅舀肉。
“来块大的,不要肥的!”
“你懂个屁啊,肥的才好吃,下一顿饭还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吃上,不吃点肥的能顶得住?”
“就是就是,这羊肉肥的才香,吃了才顶饿!”
高志节没有阻拦大家的争抢,只是笑着说道:“别急,别急,羊肉多的是,管饱!”说话之间,就又有三大锅羊肉端了过来。
“高老爷,这顿怎么这么大方啊。”有镖师从碗里挑起一块肥美的羊肉块,一边扔进嘴里大嚼,一边含糊的问道。
“各位兄弟们一会儿要打硬仗,我怎么能连点肉都不舍得呢。”此时此刻的高志节显得十分客气。
他当然知道这名镖师是在明知故问,高家商队突围在即,自然不能再赶着牛羊群缓缓前进,牛群要当火牛阵用,羊群中的大部分要被宰杀,请大家吃肉不过是做个顺水人情而已。
想到这里,高志节就想要骂娘,离开太平堡时根本就没想着要快速鞣制大量的毛皮,现在突然要宰杀上千只肥羊,剥下来的毛皮根本没时间也没原料处理,只有丢弃在营地后边。
高志节的心在滴血,这些皮毛如果运到口内,马上就能变成白花花的银子!现在却只能扔了!
“我一定要让一丈红付出代价!”只不过这话,高志节不敢说出口,天晓得现在这帮人里面有没有一丈红的眼线。尽管在离开太平堡之前已经反复考查过多遍了,可没人敢保证队伍里没有一丈红的眼线。
毕竟马匪想要收买人心太容易了,在这个法外之地的口外草原,不杀你难道不是最好的收买方式吗?
看着这些人如风卷残云般的把一碗碗羊肉倒进嘴里,高志节努力克制着心中的痛苦,脸上堆着笑,招呼仆役们把羊杂碎端过来。今天这几锅羊杂碎堪称豪华版,剔完肉的羊骨头全部加入了羊杂碎中,一点没浪费。
既然连羊肉和羊杂碎都敞开吃了,馍馍更不在话下了,在高志节的身前就摆了堆成小山似的黑面馍馍。除了肉和馍馍以外,每人还分到了一碗高粱烧!自愿报名参加选锋队之人,每人额外还分到一小坛!
有酒喝肉管饱,自然士气高涨,特别是选锋队员,个个喝得双眼通红,看向山包的眼神中也充满了鄙视。区区几十骑马匪,就算有些许火器,又能如何?现在报名参加选锋之人已经达二百有余,加上威力无比的火牛阵,就算最后不能把马匪围歼在山包之上,起码也能重创他们。
想想高老爷开出的赏格,一颗马匪人头就值50两!头目的脑袋更是值100到500两!战阵搏杀,除了本事,运气也很重要,要是运气来了,真砍下颗头目的脑袋,那就不用再来这口外草原上过刀头舔血的日子了。
几百两银子足够在口内买十几亩地盖几间房子再娶个姑娘的了,要是运气好还能省下点钱买头牛或是骡子,那可就是神仙日子了。
不少选锋队员幻想着未来的幸福生活,不由得口水都要流出来了。
相比山下的热闹,山上的马匪吃早饭时要安静的多,也要简单的多。
加了奶酪和炒米的奶茶,就着冷手把肉别有一番滋味。上到一丈红、张亦隆,下到在临时营地里帮着做饭的侍女,吃得都是一样的食物。
“大当家的,”肩上扛着三眼铳的少年凑近一丈红身边,小声问道:“那个张大人靠得住吗?”
少年有一个很有些诗意的名字,郭少白,只不过他对于识文断字没一点兴趣,只是喜欢天天摆弄火器。身为马匪中的六把手,他本来是要带着9名手下死守峡谷的,现在却被一丈红叫到了山包上,守峡谷的任务完全交给了还在布设导火索的张亦隆和他的部下。
“行也得行,不行也得行,”一丈红把一块啃光的羊骨头扔下山坡,“我们人手太少了,绊马索对发狂的牛群不一定管用。”
少年有些不以为然,“就凭他埋几个铁疙瘩,我是信不过。我觉得……”
“行了,你是老六,就别瞎操心了,管好你自己的事就行了。”一丈红打断了少年的抱怨,“火药做准备好了?”
少年一拍肩头的三眼铳,“大当家的,放心吧。”
一丈红没有再说什么,只是默默的注视着山下。
山上山下,这是最后的和平与宁静了。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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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三十三章 山上山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