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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七章 新军第一营(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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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亦隆设想的标营从营制看来确实很像曾国藩创立的湘军,在张亦隆看来,现阶段的以冷兵器为主的新军,真要直接套用使用现代火器的三三制才是最不现实的。

新军标营的基本战术单元是队,每队设什长1人,正兵12人,长夫1人,共14人;8队为一哨,远射和肉搏各占一半,第1、2队为远射队,现装备弓箭,未来换装火器,第3、4队为肉搏队,原计划全装备长枪,但现在张亦隆则有些犹豫,毕竟要带着标营去太平堡,城镇作战,长枪并不是最好的选择。

这个还要和董、岳、魏、方等人商议一下,到底是全用长枪还是要杂以短兵。

第5、6队同样是远射队,第7、8队为肉搏队。

每1哨设哨官1人,副哨官1人,护兵5人,长夫1人,合计一哨共120人。

标营强调的是精兵,所以标营下辖3个哨,暂时命名为左中右三哨。

标营设标统一人,副标统二人,另有帮办、医官、书办等数人,原则上不能超过10人。

标统自辖有亲兵哨,营制与左中右三哨略有不同,那就是亲兵哨中的第1、5队将装备45门小型火炮,至于说装备什么样的火炮,就要看于硕能不能把他的想法变成现实了。

如果于硕的设想能成为现实,那么标营就将成为一支决定战场胜负的力量,就算是因技术和工艺原因而制造不成,还可以用虎蹲炮将就一下嘛。

当然,要是能成功铸出18磅红夷大炮,也行。虽然那样每队最多只能装备2门,但无论是射程还是威力,红夷大炮都完全可以秒杀虎蹲炮。

说到底,所谓的虎蹲炮不过是为了适应南方水网地形而专门研发出来的轻型火炮,打打霰弹,对付个步行为主的倭寇还行,能不能对付快速冲击的蒙古骑兵,张亦隆也心中没数,之所以是想用虎蹲炮将就一下,纯属是因为这种火炮制造简单、成本低、耗时短。

除了要有小型火炮以外,标营还要优先配备火器,这也是张亦隆看中这些明军逃兵和军户的地方,相比那些从来没摸过火器的农民,他们中肯定有人会使用火器,就算不会用新式的鸟铳,也应该用过三眼铳之类的旧式火门枪。

虽然没和苏木沁板申的金炉社打过交道,但张亦隆相信以他们的实力,打造出三眼铳或是神枪一类的火门枪是完全没问题的。

没有鸟铳,就只能先用这些东西将就凑合一下了。

除了更好的待遇和装备以外,标营与新军诸营最大的区别就是,它将全员装备战马,虽说张亦隆设想的标营仍是一支步军营,但由于要跟着自己三人在战场上高速机动,所以必须是全营骑马,长夫可以驾马车。简单的说,这是一支骑马步兵。

基于这样的考虑,张亦隆才在每队中都设了长夫一人,这名长夫不仅要帮着全队做饭,还要负责战时照料马匹,临时充当马桩子。

之前穿越三人组在私下商议时也想过要把新军步卒全部转化为骑马步兵,这样才能跟得上蒙古骑兵的移动速度,但这样一来,不仅需要达阳提供大量的战马,还需要新军自己耗费大量的人力和财力来饲养五千匹战马,穿越三人组不能肯定自己会拥有如此财力和物力。

所以这个宏伟的计划只能暂时搁置,在抵达苏木沁板申前,三人计划未来新军中会有10002000人是骑马步兵,其余步卒仍将步行,但会配备有尽可能多的车辆以提高机动性。

可这就引出了另一个问题,那就是新军需要大量的马拉大车,而在整个土默川平原和河套地区,唯一能大量制造马拉大车的就只有太平堡了。

看来,不管从哪个角度来说,太平堡都是必须掌控在自己手中的。

要想将太平堡掌控到穿越三人组手中,那就需要标营,这支新军中最精锐的部队将是新军最先投入实战的部队,它不仅要成为模范和标杆,还要成为具备最强的实战能力的部队,没有之一。而这一点恰恰是张亦隆最担心的。

理论上来说,标营的士卒将全部来自明军逃兵或是军户,多少都会些技击之术,其中甚至会有一些人能排出整齐的队形,并能听懂旗帜和鼓号的指挥。但这些从军中逃出的老兵对于部队的纪律却有着致命的破坏力,他们不仅会对穿越三人组的命令阳奉阴违,还会私下结伙以便在战场上获取个人最大的利益,却全然不顾这种行为有可能破坏整个军队的组织和纪律。

这也是为什么明代的戚继光和清末的曾国藩在创立各自军队的初期都极其排斥来自原有军队士卒,就是怕他们将各自新军的风气带坏。

张亦隆也想从老实的农民中挑选出标营士卒,可时间不允许他这么做,如何让这群老兵油子服从命令听指挥,如何让他们遵守军纪,这才是张亦隆和于硕面临的最大考验。

头疼啊。张亦隆伸手揉着太阳穴,时间,时间,说千道万,还是自己三人太倒霉,如果穿越提前一年,那么时间就充裕的多了。

那样自己就能靠着掺沙子的办法把这些老兵油子稀释到新军诸营中,使他们形不成了气候。

可现在没这个条件啊。

实在不行,那就只能先用这些老兵油子将就一下了,自己和于硕一边训练他们,一边将那些实在不服管教的淘汰出去,再从小胡训练的普通步卒那里挑选一些,采用这种反向掺沙子的办法来改善标营的风气。

只是这种方法到底行不行,还是个未知数。

把营制写完,张亦隆把自己放倒在舒适太师椅中,让自己的思绪自由的飞翔着。

靠着480余人能不能快速拿下太平堡?张亦隆自然没有100的把握。

不过,如果杨大乖提供的那本关于太平堡的小册中的情报不出现大偏差的话,张亦隆自信可以有八成把握,至少。

太平堡的军事力量不值一提,无论是堡丁还是四大家族的私兵,本质上都是类似保镖或是保安的存在,拉到太平堡外与新军野战,就算是自己创建的新军只经过了基础训练和有限的实战演练,照样能轻松击败他们。

真正的问题在于,如何既控制太平堡,又不伤及太平堡的根本命脉,即商业价值和手工业。

这就有点像是在瓷器店里打老鼠了,不得不说是个麻烦事。

更要命的是,穿越三人组对于权谋一事实际上都不擅长,想在四大姓中游刃有余确实有些吃力。

所以当初三人谋划如何夺占太平堡时,于硕就提议,搞什么权谋吗?直接带人过去,不服就砍。反正四大姓控制太平堡这么多年,吸的血和得罪的人都足够多了,既然他们不想和平过渡,那就换新人来管理。

胡新明是不太认同这种意见的,杀人夺权确实是最快的,但后遗症也是最大的。太平堡最有价值的就是其高度发达的商业活动,四大姓控制太平堡这么多年,其爪牙肯定已经遍布整个太平堡,平时还好说,一旦爆发战争,这些人肯定会在后方搞破坏,甚至有可能危及前方战事,所以在胡新明看来,杀人是下策,攻心才是上策,应该尝试着和四大姓建立合作关系。

于硕当场就嘲笑了小胡的天真,四大姓是什么人,商人。商人最重的是什么,钱!穿越三人组到太平堡是干什么来的?是强迫这些商人加入到一场他们压根就不想参与的战争中,中小商人也许还可以从这场蒙古人内战中获利,但对于四大姓这些已经赚得盆满钵满的巨富来说,参与战争绝对是亏本买卖。

于硕说的斩钉截铁:“商人是宁做杀头的买卖,也不会做亏本的买卖,所以穿越三人组和四大姓之间是没法合作的。即使双方达成暂时的合作,也会在战事稍有变化时发生意外,到时候三人征战在外,四大姓在太平堡后方搞事,穿越三人组极有可能会落得一个死无葬身之地的下场。”

面对着于硕的坚持,小胡也有些犹豫,毕竟自己来自21世纪,到底该如何与明末巨商们打交道,自然也是心中无底。

好在小胡是穿越三人组中对太平堡小册子看得最多,最透彻的,他转而指出,四大姓并不是铁板一块,而且四大姓中真正的决策人有些也不在太平堡而在口内,那么是不是可以结合于硕的想法,以雷霆手段将不服的四大姓中的一部分人除掉,团结另一部分,形成一个亲近穿越三人组的太平堡商会。

对于二人的争论,张亦隆始终保持了沉默,直到听到小胡的建议,觉得此计可行。只不过还不够,这才有了要用马匪从外部切断太平堡巨商退路的想法。

至于说这一系统操作之后,能不能保证三人顺利控制太平堡,实际上是一件天晓得的事。

有时候就连张亦隆都要感叹一句,尽人事听天命。

思绪飘飞了一会儿,丫鬟小红就端着盛着温水的铜盆走进来。

张亦隆一边任由她伺候着自己洗脚,一边好似无意的问道:“胡守常在板申多年就没有雇佣什么护院武师?”

“回大人,”丫鬟小红清脆的声音问道:“主……胡守常平时是有专门的武师保护的,有六个人,其中身手最好的是赵三良,他有二个徒弟,分别叫邱十一和杨廿四,身手都不错,能挥动大关刀。”

张亦隆一愣,“那这几天怎么没见这三人?”

端着水盆走出去的小红也是一脸惊异,“大人不知道?他们三人跟着商队去了巴岳特部,大人刚才在客厅里还见着他们三人的后辈了。”

“什么?!”张亦隆差点从太师椅上跳起来。

“那个漂亮的姑娘就是赵三良的女儿赵钰儿,小一点的是她的表妹常淑娟,那二个半大小子是邱十一和杨廿四的儿子,好像是叫邱成和杨为。”

张亦隆紧皱起眉头,自己大意了!

枭雄之明末争霸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第九十七章 新军第一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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