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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四章 险中无富贵(下)(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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伸手捂住大腿的年轻人面露戾色,刚要起身,就被指向自己心口的短剑逼的不敢有丝毫异动。

张亦隆手中的短剑轻轻敲打着箭杆,每一下敲击都让年轻人冒出一头大汗,“小子,你还空担心别人?就你这伤,再不治,别说一条腿要废了,命都得没了。”

年轻人紧咬着牙关,不让自己发出痛苦的呻吟。

张亦隆示意跪在旁边的姑娘,先用白布把伤口包住,别动箭杆。

至于说要不要请红伤大夫来看,再说。

这时董一振走了过来,抱拳施礼:“大人,问清楚了,门外的蒙古兵听到院里有人跑动的声音,过来打算看看,结果那个老门房拎着顶门杠就要打,结果被一箭射死了。这小子想翻墙跑,结果腿上中了一箭。”

张亦隆点点头,达阳亲自调教出来的亲兵确实训练有素,仓促之下仍能两箭两中,蒙古人的射术确实名不虚传。

张亦隆用短剑指向重新在一旁跪好的姑娘,问方布,“这是?”

方布抱拳施礼后,嘿嘿一笑:“这是胡守常最喜欢的丫鬟,叫小红。是胡守常的心腹之人。”

张亦隆再次点头,懂了。手中短剑又一指中箭的年轻人,问这个叫小红的姑娘,“这人是谁?”

姑娘回答的很干脆,“他是家中的仆役。”

张亦隆嘿嘿阴笑几声,“老董,有事麻烦你一下。”

董一振马上跑了过来,“大人,还麻烦我?您太客气了,吩咐就是了。”

张亦隆手中的短剑指向旁边的姑娘,“抽她五鞭子,让她清醒一下。”

“好嘞。”董一振伸手把那个目瞪口呆的姑娘直接拎到远处,一脚踹倒,刚要动手,一直站在张亦隆身后的方布嘻笑着对张亦隆道:“大人,看在我在这里吃苦多年的份上,能不能让我来啊?”

“随你。”张亦隆对这种细节没什么兴趣,重要的只是结果。

见张亦隆同意,董一振自然也愿意把这脏活交给别人干,说到底,出身于军户的董一振并不喜欢拷问别人,能不沾手是最好的。

可这位身着有些破烂的方布显然和董一振的想法不太一样,他从董一振手中接过马鞭,毫不犹豫的就狠抽了下去,正中小红的后背。

“啊!”剧烈的疼痛让姑娘满地打滚,方布却不急着抽下第二鞭,只等到姑娘刚从上一鞭的疼痛感中恢复过来,新的一鞭才会狠狠抽下。

张亦隆盯着眼前的年轻人,“你反正是要死的人,就不能爷们一回?自己招了,省得让别人替你受苦。”

年轻人从牙缝中挤出几个字:“你要我说什么?”

“说你去干什么,这些蒙古亲兵都得到了明确的命令,除非你想翻墙逃跑,否则根本就不会用箭射你,从你中箭的位置来看,你已经爬到一半了吧,墙上还有血迹呢。”张亦隆示意年轻人自己抬头看一下。

“我吓傻了,一心想跑不行吗?”年轻人还是没打算放弃抵抗,但随着第三鞭的抽下,姑娘的惨叫还是带给他极大的心理负担。

“大家都不笨,你要是再多说一句无关的废话,我就让手下多抽五鞭。”

年轻人沉默了。

这时第四鞭抽在了姑娘的后背上,这次直接把夹袍打开了花,姑娘已经疼的无力哀嚎,只发出了一声轻微的呻吟。

年轻人的脸庞不停的抽搐着,眼球在疯狂的转动,可见其心中正在进行着激烈的斗争。

蹲在初春的寒风里,让张亦隆很快就没了耐心,手中短剑再次敲击箭杆,“我们是奉达阳大人的命令来抄胡守常家的,家产抄没,家人罚为奴,你要是想当忠仆,我现在就成全你。”

“我家老爷年后曾经吩咐我们,一旦有蒙古兵包围院子,想要进来,就由老王头顶在前面,我马上翻墙,到应东召的铁佛莲花座下取出一个包袱,然后召庙里会给我备一匹马,我要把这个包袱送到太平堡,交给马记粮行里的胡少庆。”

“胡少庆?”方布已经抽完了五鞭,把快要昏过去的姑娘如拖死狗一般拖过来,正好听到了这个名字。

“你认识?”张亦隆头都没抬的问道:“这人和胡守常是什么关系?”

“大人真是厉害,这都能猜到,胡少庆是胡守常的大儿子,我说这小子自年后怎么就从苏木沁消失了,原来是悄悄跑到太平堡了。”

“方布,你负责把这人送到公所去,让达阳大人处置。”张亦隆暂时对胡守常藏在应东召铁佛莲花座下的包袱没兴趣,怎么处置是达阳的事。

方布叫来几个胡家的长工,用门板把受伤的年轻人抬着送到板申公所,自己则提着铁拐在一旁押送,他当然知道这是张亦隆送给他的一桩功劳,心下自然感激。把人送到后,方布马上快步跑了回来,他觉得跟着这位大人应该很有前途。

处理完这点小事,张亦隆就带着10名蒙古亲兵大摇大摆的进了胡宅的客厅。

张亦隆一进这三间客厅就感叹了一句,“这胡首领到还是风雅人啊。”

正中一间客厅中挂了一幅中堂,画的是个正欲御风而去的儒衫仕子,笔力极佳,人物冠带均被风吹走之感,当得起上书的“大风张风”四字。

除了这幅中堂以外,两边还挂了多幅字画,可惜张亦隆这个粗人对明代字画可以说是七窃通了六窃,但匆匆扫过一眼,觉得还是不错的。

居中坐定后,张亦隆让手下亲兵去把宅子里所有人都带来,主人跪在右边,仆役跪在左边。

很快随着哭喊声,内院的主妇、丫鬟、老妈子、长工、仆役等都被带到了客厅前,居然有四五十人之多。看来这胡守常不仅是读书人,还是个很会赚钱的。

张亦隆看了眼跪在右边的六人,四女一男,方布靠近一步,指着为首的妇人说道:“大人,这是胡守常的正妻马氏、她身后是小妾王氏和刘氏,马氏身边的是胡守常的小儿子,那个小姑娘是胡守常的大女儿。”

张亦隆面无表情的对着马氏道:“我是奉大成鄂托克台吉达阳大人的命令来抄家的,你们几个现在先去右边客厅里等着发落,不许乱跑乱动,否则格杀勿论。”

不容马氏说什么,一名蒙古亲兵就过来,手中的马刀一晃,吓得几人再不敢吭声,乖乖的被带到了右边的客厅里,那名蒙古亲兵就坐在他们对面,看着他们。

处理完主人,剩下的就好办了,方布直接从人群里把胡守常的管家胡丁拎了出来,扔在地上。

张亦隆同样懒得这样的吸血鬼废话什么,直接告诉他,自己是来抄家的,如果他配合的好,那么就能放他一马,不然等着他就二个结果,要么当奴隶,要么被砍头。

胡丁差点吓得尿了裤子,连连叩头,发誓一定会配合。

张亦隆让他马上交出自己那份帐册,同时在蒙古亲兵的监视下把胡宅中的浮财全部集中到客厅里来。

方布从旁走前一步,来到张亦隆身边抱拳施礼,“大人,对于抄家一事,属下还算有些许经验,能否让我协助大人?”

张亦隆点头微笑,说出一句让方布差点就跪地求饶的话:“方大人是锦衣卫出身吧?这抄家自是一把好手,今天就麻烦方大人,我在此处静候佳音。”

方布脸色一变,不敢多说什么,带着6名蒙古亲兵押着胡丁匆匆走向上房。

董一振和另外3名蒙古亲兵作为贴身护卫还守在张亦隆身边,看了眼方布的背影,叹了一句:“张大人,真是好眼光,好见识。”

张亦隆摆摆手,“从他刚才抽丫鬟小红的手法上就能看出来是受过专门训练的,加上他自己又说抄过家,自然是出身于锦衣卫。”

说到这里,张亦隆点手把一直跪在不远处的小红叫到跟前,问道:“知道为什么打你吗?”

小红“邦邦邦”的连叩三个响头,这才敢抬起头来:“大人,我没有眼色,该打。”

“聪明,”张亦隆眯眼一笑:“看来胡首领喜欢你也不是没理由的,既然你是聪明人,咱们就说点实在的。首先是胡守常死定了,其次是这里的大多数人要么强征从军要么去当奴隶,最后除了胡守常以外,你们所有人的生死,我说了还是算数的。”

小红眼睛一亮,再次叩头后指着书房说道:“我知道胡守常把重要的书信和帐册藏在什么地方,我带大人去拿。”

张亦隆示意董一振带两名蒙古亲兵跟着小红去书房。

别看客厅外边跪着三十多号人,张亦隆却没一点担心的,这些乌合之众如果没有领头之人,对自己构不成任何威胁。

不到半个时辰,各种浮财就从胡宅各个房间里开始向客厅汇聚,时不时就有蒙古兵过来叫起几个长工和仆役去抬大大小小的箱柜。

随着一个个箱子的搬入,张亦隆越来越惊讶于胡守常的财富,光是各种白银就有三千多两,而且看这意思还没搬完?砂金起码也有个一百多两,这还不算各种珠宝首饰。

此外还有上千张各样皮毛,上百匹绸缎布匹。

董一振那边收获也不少,抄出的地契、帐册和书信之外,还有人参、书画、兵器等不少值钱玩意儿,特别是还有几十根完好的人参和捧在董一振手中的一个小盒子。

“张大人,猜猜这是什么?”董一振一脸坏笑。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第七十四章 险中无富贵(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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