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崇祯元年,三月二十七日夜。
苏木沁板申。
板申首领胡守常的院门被人砸的篷篷响。
“谁啊?这大半夜的。”负责应门的是老家人王十五,他一边披衣起来,一边向着院门走去。
“是我,快开门,冻死我了!”门外传来一个中年人不耐烦的声音。
“哟,是郑副领啊,马上来,马上来。”王十五一边开门,一边换上了一副笑脸。
“胡大哥睡下没有?”塞上的冷风吹的身穿皮夹袍的郑富贵有些发抖。
“没呢,还在书房里算帐呢,您快进来吧。”等郑富贵进来后,王十五赶紧把院门关上。
郑富贵是苏木沁板申的副首领,自然不用通报,他自己大步走向书房,伸手掀开棉布门帘,推门而入,“胡大哥,我进来了啊。”
“富贵啊,快进来。”年过五十的胡守常放下手中的帐本,没有起身,只是示意一边的丫鬟给郑富贵送上一碗热奶茶。
“今天这天真冷啊。”郑富贵一边吸溜着奶茶,一边感叹着。
“你这么晚来找我?有事?”胡守常有些奇怪,现在已经过了亥时,板申里的百姓应该已经都睡下了。
“胡大哥,先给我弄点吃的,我从午时到现在都没吃东西呢。”郑富贵又让丫鬟给自己倒了一碗奶茶,利用这机会狠狠的盯了一眼丫鬟苗条的腰肢,自己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拥有这么好用的丫鬟。
胡守常吩咐道:“小红,你去让厨房把火捅开,给你富贵叔做点羊肉汤面。”
“还是胡大哥体贴兄弟。”看着丫鬟小红出去后,郑富贵放下茶碗,“胡大哥,这商队都去了七八天了吧,没一点消息。”
“哦?”胡守常压低了声音:“你今天去太平堡了?”
“没有,今天我去了归化城,在那里和沈先生的一个眼线碰了面,他们的人也没回来。真是急死我了!”郑富贵嘴上的急,实际上心里却没那么着急,带队的副首领常允义要是有个三长两短,那自己就是整个板申里一人之下万人以上的唯一副首领了。再推选新的副首领,起码也要半年后。
“我算算啊。”胡守常闭目心算,好一会儿才睁开眼睛,“按说昨天小常就应该回来了,就算是有所耽误,今天也是应该到了,沈先生那边的人应该比他回来的更早。难道说,商队出事了?”
“不应该啊,沈先生做的中保,一向很可靠啊。”郑富贵压下心中的兴奋,附和着胡守常的说法。
“今天太晚了,明天一早你派几个人以买马和牛的名义去趟巴岳特部,别靠太近了,打听一下。”说着,胡守常提笔写了个路引,递给郑富贵。
在草原上一般是用不着这东西的,也没方面的规定,只不过现在整个蒙古右翼三万户都处于战备状态,随便在草原上乱逛风险太高,有板申首领开出的路引能省去很多麻烦。
两人又讨论了几句板申内的日常事条,丫鬟小红就送上了一大碗热气腾腾的羊肉汤面和一盘腌萝卜。
“胡大哥,那我就不客气了。”郑富贵是真饿了,抄起筷子,吹了下热气就开始把面条往嘴里扒拉。
胡守常是读书人,多少有些看不起吃相粗俗的郑富贵,但这人有把子力气,能骑会射,还能把一口腰刀舞得呼呼生风,确实也是自己的得力助手。这次本来是想着让他带队去的,可惜他婆姨生病了,就没走成,最后还是另一名副首领常允义自告奋勇带队去了。
郑富贵风卷残云般的吃下一大碗羊肉汤面,一盘子腌萝卜也被他一扫而空,直吃的满头大汗。
一旁的丫鬟忍着笑,给他送上热手巾。
郑富贵一边擦汗一边道:“小红姑娘,麻烦给我倒碗清茶。”
丫鬟小红白了他一眼,“今晚没沏清茶,您还来白开水将就一下吧。”说着就给郑富贵倒了碗白开水。
郑富贵对茶本来也没啥想法,就是刚才贪嘴,腌萝卜吃多了,有点口渴。一碗白开水灌下去后,郑富贵舒服的长出了口气,正要起身告辞,却被胡守常叫住了,“对了,昨天我听说有支蒙古骑兵到了咱们板申附近?”
郑富贵一拍脑袋,“看我这记性,本来是要和您说这事的。昨天来的是大成鄂托克的骑兵,一共三百骑,赶了不少马匹、牛羊,应该是出来放牧的。”
“放牧?”胡守常皱起了眉头:“出来放牧的,怎么会有三百骑兵跟着?”
“那是您没看到他们的牧群,我今天早上去归化城之前专门到他们营地附近的山包上看过,起码有五六百匹马,二百多头牛和上千只羊,这还不算他们自己骑的马,我觉得派三百骑兵守着也没啥。”
“嗯,他们派人和我们要粮草没有?”听到郑富贵这么说,胡守常也就放下心来。
“没有,别说粮草了,连个派差都没。”郑富贵说的很肯定,“再说了,要是派差或是要粮草,哪儿能不让您知道啊。”
“那这样,你明天上午辛苦一下,亲自送一千斤粮食过去,再送十坛红薯烧,和他们领头的百户说,现在正是春耕时节,尽量不要给我们派差,如果实在需要的话,粮食可以多送些。”
“一千斤粮食啊?是不是太多了。”郑富贵是真不舍得,现在正是春荒,一千斤粮食值不少钱呢。
“舍不得孩子套不得狼,万一他们派差了,有人跑到营地里乱说怎么办?你脑袋不想要了?”胡守常见丫鬟小红出去提开水,这才压低声音怒喝一声。
“是,那就听胡大哥,我先回去了。”郑富贵脸色一变,马上起身抱拳,告辞而去。
胡守常只是起身把他送到了书房门口。
返回书房坐定后,胡守常却有些心神不宁,翻看了几页帐册,还是集中不了精神。不由得叹气了一声,明天常允义要是还没回来,那可能就真的出事了,要是被马匪运劫杀了还好说,要是被大成鄂托克的人马发现了,后果不堪设想啊。
“老爷,好好的叹什么气啊?”丫鬟小红提了壶开水进来,用小泥炉煮好一壶蒙古奶茶,把奶茶放到书桌上后,见四下无人,用身子轻轻一蹭胡守常。
胡守常心弦一动,一把将小红搂进怀里,一边嗅着少女特有的体香,一边伸手轻抚过姑娘的背脊。
“老爷!让大夫人知道了又要用鞭子抽我了!”小红作势欲推,实则已经全身贴进了胡守常怀里。
“怕什么?等夏天了,我就把你正式收了房。”说着胡守常抱起小红就往书房的木榻上走去。
很快,书房的油灯就被人吹熄了。
郑富贵的家离着胡宅有不短的距离,等郑富贵走到自己门时,手脚又有些冻的冰冷了,把门砸开后,直接一头扎进了正房,脱鞋上炕。
郑富贵的妻子王氏身体不好,早就睡下了,给他开门的是义女郑瑛,关好门后又从厨房端来了一壶烫好的红薯烧和一碟切好的疙瘩头咸菜。
“明天一早还有事,不能多喝,就三盅。”郑富贵自言自语道,这种红薯烧是土造烧酒,酒性极烈,着实不好喝,只不过,在这草原上能喝到这个就不错了。
红薯烧就疙瘩头,一会儿功夫就三盅酒下肚了。郑富贵让郑瑛把吃食收拾下去,看着姑娘窈窕的背影,郑富贵暗暗咽了下口水,这妮子今年十六了,也到了该嫁人的岁数了。要是按自己的意思,干脆就直接收房得了,正所谓肥水不流外人田嘛。这么水灵的姑娘还能便宜了外人?
只不过王氏性情刚烈,在板申内的婆姨中又有那么点声望,自己旁敲侧击过几次,都被王氏直接骂了回来。
可如果这小妮子自己愿意,那王氏就没话可说了吧。
想到这里,郑富贵笑嘻嘻的对着正在擦桌子的郑瑛说道:“闺女,等过些日子,爹带你去归化城,给你打个金溜子,咱们家好歹也是板申里有头有脸的人家了,不能让别人轻看了。”
郑瑛有些吃惊,“爹,你哪儿来的钱打金溜子?”
郑富贵自然不能正面回答,只是学了句戏文中的话:“山人自有妙计”。等常允义回来,他们俩名首领就能各自分得30两砂金,30两啊,打一个金溜子还不是和玩一样,只要这妮子动了心,剩下的事就好办了。
只可惜这一美梦还要等到常允义回来才行,也不知道这小子为什么到今天还没回来,不会真出什么事了吧?入睡前的郑富贵多少有些心绪不宁。
尽管很不情愿,但第二天郑富贵还是起了个大早,赶到板申公所后,一边让伙夫赶紧做饭,一边叫人去找几名自己的亲信过来。
等到五名亲信到了,早饭也做好了,郑富贵请他们每人吃了一碗肉丁哨子面,一边吃面一边吩咐他们马上准备行李,一个时辰内必须出发,以买耕牛的名义前往巴岳特部打听私贩商队未能及时返回的情况。
为了节省时间,郑富贵让他们直接去管仓那里领取十五天的口粮,每人还将得到二两银子的盘缠和安家费。同时,他还会派人帮着五人把各自地耕种完。
五人没有多说什么,默默吃完饭后就各自回家准备行装了。看着五人的背影,郑富贵长出口气,看来自己在苏木沁板申这几年还是没白干,总算是培养出了几十名亲信。
郑富贵吃饱喝足,开始让人往大车上装粮食,主要就是糜子米和面粉,本来这一千斤粮食用一辆大车就能装下,但现在是春耕时节,所有健壮的牛马都被用于耕种,剩下几匹瘦弱的老马拉不动千斤大车,无奈之下,只能将粮食分装在两辆大车上。
送礼这种事,用不着太多的人,所以郑富贵只带了七个人就驾车直奔30里外的蒙古骑兵营地。
富贵险中求嘛。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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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一章 富贵险中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