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亦隆却没理这两人脸上的表情,只是看着周洪新一人:“周大人,我想请您表演一下骑枪术,可以吗?”
周洪新脸上的惊讶表情被他迅速收起,很明显,这人有着非常好的自控力,“我已经辞官多年了,自然不是什么大人。既然张大人想看,我等自然尽力。”
说着,周洪新对着杨大乖身后的十四名亲兵比了个手势,其中四人马上策马赶到他身边。
他没有否认张亦隆口中的百户称谓,看来此人还真曾经是明军百户。
达阳则让乐木吉把五条毛毡挂在远处树枝上,勉强能当个靶子。达阳指着毛毡:“周兄弟,只要你们能刺中毛毡,而毛毡不落地,我就一人赏羊二头。”
然后达阳转头看向张亦隆,“当然,这羊得由张大哥出。”
张亦隆微笑点头。自己三人现在好歹也是坐拥一万五千头羊,就算五人全部刺中,也不过区区十头羊而已,九牛一毛不值一提。
想这里,张亦隆差点笑出声来,原来有钱人的感觉这么爽啊。
周洪新等五人在马上对着达阳行了一礼,这才一起转向挂着毛毡的树枝。
五匹战马开始缓缓加速,慢跑,快跑,五支长达一丈二三尺的长骑枪被他们夹持在腋下,枪身平举,柳叶型的枪尖微微颤动。
五马整齐的从树枝旁掠过,五支长骑枪闪电般的刺出,缩回,再刺出,再收回!
五条毛毡只要微微飘动,确实没有被枪尖带下来。
一息之间就能刺出二枪?!还能枪枪命中?!
穿越三人组脸色齐齐大变,这就是大明百户的实力?!
可有着这样实力的百户怎么会跑到这塞外草原给一位公公当亲兵。
想到这里,穿越三人组都用异样的眼神看向正面带微笑的杨大乖,这位杨公公到底是什么来头。
待五人驰回,已有亲兵去检查所挂毛毡,并把毛毡带回禀报达阳,每条毛毡上都有一二个枪洞。
达阳哈哈大笑,下令五人去乐木吉处领羊,也可以等回到部落后自取。
于硕让亲兵取过一条毛毡,检查了片刻后对身边二位战友道:“这位周大人,骑术枪法俱是一流,在奔驰的战马上能刺中随风飘动的毛毡,刺击有力,收枪迅捷!难怪敢自夸以一敌四。”
张亦隆看向他手中的战锤,“你行不行?”
于硕回瞪了一眼:“都是大老爷们,什么行不行的?伤感情啊。我就算一打四差点意思,一挑二还是有把握的。”
张亦隆嘿嘿一笑,不再理他,策马走到杨大乖处,“杨先生,我有一事相求。”
坐在轿车上车辕上的杨大乖一笑:“哟,张先生,你是达阳大人的安答,我是达阳大人的下属,什么求不求的,您只管吩咐就是了。”
张亦隆到也真没客气,提出了自己的要求,要求说来简单,就是让周洪新帮着自己训练20名枪骑兵,要求不高,达到能夹枪冲锋就行了。如果能达到刺中毛毡一枪而毡不掉那就更好了。
杨大乖有些奇怪的问道:“这要求确实不高,只不过,张先生,区区20骑是不是太少了一点?”
“不少了,”张亦隆看向远方的草原,“这20骑不是用来打仗的,而是帮助我们在太平堡站稳脚跟的。当然,如果能比20骑再多点,那就更好了。”
“帮你们三位在太平堡站稳脚跟?”对于张亦隆的答案,杨大乖非但没有明白,反而更加糊涂了。
“太平堡是财富之源,但是商业太过发达,而且恐怕已经被各方势力渗透的不像样了,真正想干点事情很容易被各方侦知,所以我想着要在太平堡外再建一堡,专门用于练兵,这样一来,我们就需要一支能够快速机动的骑兵。但在我们真正掌控整个太平堡之前,我们又不能做得太过分,所以20骑是个比较理想的数字。”
当然,张亦隆没有把话说全,在他的计划中,20枪骑兵只是快反部队的一部分,至少还要配合20弓骑兵或是火枪骑兵,这样就能稳压太平堡的堡丁或是四大姓的护院武师一头,保证让他们生不出非分之心。
杨大乖把周洪新叫了过来,问他训练20骑需要多长时间。
周洪新估算了一下,给出了一个让张亦隆有些吃惊的时间,两个月。
二个月就够了?张亦隆用询问的眼神看向周洪新。
周洪新很明显是误会张亦隆的意思了,他解释道:“张先生,两个月时间确实是长了些,但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您可能不太了解,想在草原上找会骑马的人很容易,之所以需要两个月是要训练他们能整齐的列队冲锋,而且还要让他们习惯使用长枪,时间不太再少了。”
他这么一说,张亦隆反而不好说什么了,只能问他需要什么。
周洪新对于这个问题早就胸有成竹,提出了一个详细的章程,除了人、马、枪这三项以外,还重点提了要求,那就是达阳得同意让他在整个大成部内挑人。当然,他不会跑到达阳的亲兵中去募兵。
张亦隆听到需要在整个大成部内招募时感觉到有些不可思议,达阳是大成部的台吉,而大成部又是土默特十二部中势力最大的一个。区区20骑兵需要从上万人马中招募?
周洪新看出了张亦隆的吃惊,无奈的道:“张先生有所不知,”说到这里,他特别压低了声音:“蒙古人喜欢骑射,素来不喜欢近身肉搏,尤其是讨论排成一队挺枪冲杀,之前我们不是没想过要大量训练枪骑兵,只是根本招不到足够的人手。也就是您只要20骑,我勉强还能凑出来,您要是要100骑,我就直接拒绝了。”
张亦隆就更加奇怪了,“喜欢骑射和讨厌长枪,这二者有什么关联之处?”
周洪新还是用极低的声音说道:“现在的蒙古人喜欢轻骑劫掠,弓箭和标枪更好用一些,您想啊,弓箭在三四十步外就能射出,标枪也能抛出一二十步。不仅自己省事省力,战功还大。可要是拿着长枪冲杀,既费力费时,又容易和被劫掠者同归于尽,得不偿失啊。”
张亦隆点头表示明白,看来这也是没办法的事。好在周洪新说是招募个二三十人问题不大,也算是勉强达到自己的要求了。剩下的事就要先到太平堡看看再说了,如果顺利能开矿炼铁,那就直接上火枪骑兵,要是不顺利,那就先从达阳这里借点蒙古骑兵也能凑合一下。
一直在旁听二人对话的杨大乖这时插了进来:“张先生,我提个小小的要求。”
“您说。”
“如果未来三位先生真的能顺利控制太平堡,也能顺利的组建起符合三位标准的军队,那么我希望到时候三位能允许我派周洪新等人去招募些汉人充当枪骑兵吗?”杨大乖犹豫了一下,还是补充了一个条件,“到时候训练出来的枪骑兵,我们双方平分就是了。”
“好。”张亦隆答应的很痛快,先不提平分枪骑兵的收益,就是这个要求本身也要等到自己三人掌控太平堡之后,对于未来才需要付出的成本,张亦隆自然无所谓。
不过张亦隆现在已经非常肯定,周洪新肯定不是出身锦衣卫,他必然出身一支擅长野战的明军,而且这支明军还擅长骑兵作战,实际上这个范围就已经缩小很多了。考虑到现在是崇祯元年,那么周洪新的出身很可能是蓟辽精骑或是宣大劲旅,问题是这样的出身怎么会和东厂的太监参合在一起?
把这个疑问抛在脑后,张亦隆抱拳谢过杨大乖后,转身回到于胡二人身边,一边向简单介绍了一下百户是多大的官。
大明的军制是卫所制,京师以外全国各地分设卫所,一般每个卫所约辖有兵5600人,分为前、后、左、右、中五个千户所,每千户所辖兵1112人,每个千户所下又有10个百户所,每个百户所辖兵112人,百户之下是二总旗,各有50人,总旗之下是10小旗,每旗10人。
百户所的长官就是百户,分百户和试百户两级,前者正六品,后者从六品。别看这个品秩不算低,比七品县太爷还要高一品,但由于明代重文轻武,实际上百户只能算是明军中的中下层干部。
不过看周洪新年不过三十,辞官前就已经是百户之职了,可见其很有可能是出身军人世家。
当然,此时的张亦隆只是单纯的照本宣科,他还没了解到明末军制会败坏到何种程度,各个卫所此时早就没有纸面上那么多人马了。
于硕感叹了一句:“不说这正六品是多大的官,就说这带兵人数,相当于一个连长了,妥妥的上尉啊。”
胡新明也点头,“此人应该是经历过战场厮杀的,而且待人接物极为老练,这样的人才怎么就变成了公公的跟班了?”
当然,这句话的声音小到只有穿越三人组能听到。
张亦隆微笑着没说话,他心中一直在感叹,这样能打能练兵的人才,大明却留不住,只能任其流落草原,真是让人不知道说什么好。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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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四章 大明百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