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在此时此刻的达阳还不知道张亦隆手中的把玩的是一个真正意义上的要命玩意儿,所以还能堆出一脸笑容邀请张亦隆一行三人到自己的临时营地去暂住几天,聪慧如他自然看出了三人现在是露宿野外的窘境,只不过他不敢问个为什么。
从自己安全的角度考虑,达阳也不想在这片草地上露宿,还是回到自己的营地更加安全,而且乐木吉也肯定调集了周边部族的人马,现在的营地肯定是最安全的。
对于达阳的提议,张亦隆三人毫不犹豫的答应了。事实上,他们也没有别的选择,继续留在草原上当然可以,但是逃跑的金人会不会回来报复,谁也不能肯定。诚如张亦隆先前所说,他们收集到的子弟是极其有限的,而且他们只有三个人,继续露宿野外实在是太危险了。
于硕和胡新明拒绝了达阳派亲兵帮着收拾营地的提议,自己动手迅速把营地东西收拢了一下,一会儿肯定有马可骑,至少也会有马帮着驮行李,所以不需要过多考虑背负问题,直接一股脑塞过去就是了。
张亦隆则是礼节性的陪着达阳聊了几句,却注意到了一个奇怪的地方,达阳手下的蒙古亲兵把已经跑散的战马基本上都找了回来,却分成了两队,忍了一会儿,张亦隆还是问了出来:“达阳兄弟,你手下为什么要把这些马分开?”
达阳用很真诚的态度回答道:“这是因为这边马的主人是三位大哥射杀的,按草原上的传统,无论是马匹还是武器、财物都是三位大哥的,剩下的那几匹马的主人是我杀的,所以分成另外一队,回了营地我会赠送给三位大哥。”
张亦隆瞬间有了一种一夜暴富的感觉!自己和于硕当场射杀九人,这就有九匹马了,加上达阳会把其他的马匹也赠送给自己,这一下子就有了十几匹马了!要是按现代一匹蒙古马三万起步的话,这相当于一下子手上有五十万啊!
而且听达阳这意思,这些马还是战马?!那应该比一般的牧民的马更值钱吧?可惜的是,张亦隆对马真是没什么了解,完全是书本上的一些死知识,见于胡二人把营地收拾完了,就把他们二个叫过来,他俩生活在半农半牧区,应该比自己更了解蒙古马,三人由达阳陪着一起去看看这些健壮的蒙古矮马。
相对来说,无论是在嘎查里扶贫的胡新明还是平时就要深入牧区的于硕,对于马都不陌生,虽然算不上精通,但比起两眼一摸黑的张亦隆来说还是好了太多,两人看着远处的马群,双眼都开始放光了,真是好马啊。
达阳一看这二人的眼神就知道碰到行家了,这就好办了,天不怕地不怕,就怕恩人没爱好啊,爱马好办啊,堂堂土默特部一年光马就能收个几万匹,从中挑几十上百匹好马来送给恩人,还是小事一桩。
而且达阳还自信算是有识人之明,这三位别看穿着打扮都特别怪异,但却有着一种超然物外的镇定。别的不说,看着自己和那些金人杀的人头滚滚,这三位还能一脸镇定的跳出来大喊,还能用火铳像宰羊一样把金人一个个射杀,就这胆识和杀伐之果断,放眼整个右翼诸部都是超一流人才啊。
达阳当然不敢想着要把这三位奇人异士招到自己麾下,但真要是结成安答,说不定以后还能助自己一臂之力呢。
多年以后的达阳一直在感叹,自己当年的直觉真是太准了,在那一天中,长生天一定是特别照顾自己,除了冒失的追杀逃跑的金人这一点错误以外,自己所有的选择都是正确的,简直是如有神助!
达阳一边向三人介绍着战马的情况,一边引着他们走向马群,他当然一眼就认出了这其中有几匹是自己部落里的好马,估计是金人逃跑时抢的,但是为什么这几匹好马都装好了全套的鞍具?
张亦隆对马没啥兴趣,一直在暗中观察达阳的神态,这个土默特部小台吉脸色的变化自然瞒不过他:“这些马有什么问题?”
达阳迟疑的摇了摇头,“马没问题,但是这几匹马是我部落里挑选出来的战马,之前一直是在我营地里放牧。”
张亦隆就更加好奇了:“是那些伏击你的人从你的营地抢走的马?”
“对,”达阳指着离他们四人最近的一匹,“但是你看,这些马的鞍具是全的,这就不对了,宴会之前所有战马的鞍具就应该已经全部卸下了,后来打的那么激烈,他们是不可能有时间备鞍的。”
“哦?”张亦隆也发现了这其中确实存在着某种解释不了的现象。他的职业病开始有爆发的苗头了。
于硕和胡新明没有理会后面二个人的小声嘀咕,二人兴奋的快步走向这些虽然略显矮小却健壮英俊的战马。
就在二人离马群还有十余步时,异变突生!
一名中弹倒地的卡伦兵突然暴起!手中雪亮的短刀直刺那个用火铳把自己打成重伤的胖子!这个该死的胖子必须为自己的轻敌大意付出代价!
于硕做梦也没想到有人会在胸部中了一发苏制M43式步枪弹后还能暴起伤人!
为了表示诚意,于硕和其他二人一样,恢复成了标准的肩枪势将,还关闭了保险,众所周知,想要快速打开AKM的保险是极其困难的。但再困难也不能等死,于硕用一个胖子所能达到的最快速度闪身后退,没有去费力摘枪,而是右手在腰侧飞快一抹,一柄同样闪着寒光的AKM多功能刺刀就已握在手中。
虽然说没受过专业的格斗训练,但于硕作为曾经的中国人民解放军一员,该有的军事素质还是有的,就算手中只有这柄全长278毫米的刺刀,却也要体现出刺刀见红的解放军优良传统,一定要让对方为他的愚蠢的行为付出生命代价!
可惜,人算不如天算,于硕做足了心理准备的刀战却没有发生。
“嘭”身边传来一声略显沉闷的枪响,22粒直径6毫米的铅弹丸全部射入了卡伦兵的胸膛,粉碎了他的肌肉、胸骨和内脏,巨大的冲击力瞬间就制止他的前扑之势,矮壮的身躯仿佛被抽离了灵魂般软倒在地。、
于硕吃惊的扭头看着身边的胡新明,小胡眼神坚定,但脸色苍白,手中的虎头牌单管猎枪的枪口飘过一缕轻烟。
没有理会于硕惊讶的眼神,胡新明的手指轻微颤抖着从腰侧的皮制弹药袋里摸出一枚12号霰弹,然后将枪管向下回转到位,退壳挺将空弹壳弹出,被他接在手中,同时手指间的新弹被迅速的装入枪膛内,枪管向上回转,这支虎头牌单管猎枪就完成了退壳和装弹。
虽然动作还不够利索,但全程小胡都没有看手上的动作,而是继续机警的扫视着四处。
于硕顾不上说什么感激的话,迅速把肩上的AKMS自动步枪摘下来和小胡并肩站在一起,警惕的看着四处散落的尸体。
张亦隆和达阳一个摘枪一个抽刀,同时快步赶到。被枪声惊动的胡德尔金也率着十几个亲兵赶了过来,一边抽刀警戒,一边安抚着有些惊慌的战马。
看着翻倒在不远处的尸体,达阳的脸色极其难看,他一方面是后悔没有让胡德尔金及时把尸体检查一遍,让恩人差点受伤。另一方面则是一种暗自的幸运,自己从一开始就认定三人手中的火器绝对要比自己见过的明军各种火器要犀利无数倍,所以压根就没有一点要动手偷袭之类的想法。现在看来,自己当时还真是明智啊,这一铳,就把一条壮汉直接放翻在地,死的不能再死了。自己当时要是敢乱动一下,现在的下场不会比这个金人更好。
张亦隆见于胖子没受伤这才松了口气,尽管三人都带了急救包之类的东西,但真要是在古代受伤的话,救治是个非常大的问题,毕竟三人都不是学医的,这里也不具备抢救大出血伤员的条件。
达阳气急败坏的把胡德尔金叫过来,让他马上派人检查所有尸体,割下首级。胡德尔金领命而去,一时间草原上传来了浓重的血腥味。
张亦隆重新把枪背好,叫过来于硕,压低声音问道:“你挎包里不是有手枪吗?怎么不用?你还想和后金人近距离拼刀子??”
于硕伸手重拍了一下额头,力道之大,差点打出火星来:“哎呦,我忘了!张哥。平时出警时都是全套装备,枪放枪套里,这次和你出来时这不没枪可领嘛,就把那些东西都扔背包里了,我都忘了挎包里还有你的手枪呢。”
张亦隆也没有责怪他的意思,毕竟大家现在还处于穿越后的心理冲击期,别看一个个表面上镇定自若,实际上内心都是翻江倒海的。这时候出任何错误都是可以理解的。
到是小胡这次的表现让张于二人有士别三日当刮目相看之感,反应迅速,开枪果断,射击精准,都没怎么瞄准就一枪命中了,小子心理素质可以啊。
小胡的脸色恢复了一些血色,重新把猎枪背好,挤出一丝笑容:“我之前没分到卫生局的时候,去过几次射击俱乐部,那里有打飞碟的项目,就是用这个。”
于硕双手竖起大拇指,就几次打飞碟的经历就有如此表现还是很人佩服的。
张亦隆则轻拍了一下胡新明的肩头,从警多年的他知道人在实战中开枪射杀有生目标后会有较为沉重的心理负担,有时候甚至需要专业的心理干预,只是在这个明末大草原之上,是不可能找到什么心理医生的。
至于说自己,张亦隆自认为没有安慰男人的本事,所以想了好一会儿才憋出一句勉强算是安慰人的话:“小胡,尽快适应吧,我们现在已经不在那个熟悉的社会了,和平可能真的离我们远去了,我们都要适应这个充满铁与血的时代了。”
胡新明点点头,没再说什么。
旁边的达阳则是听得一头雾水,反正也已经习惯了,见怪不怪,回头找杨大乖问问,看看见多识广的他有啥看法。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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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 准备回营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