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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同一片天空下的生与死(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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顿巴希想的没一点错,就在阿斯嘎战死的同时,来自营地后方,真正的袭杀开始了!阿斯嘎的战死给了土默特部众心理上沉重的一击,他身边的蒙古亲卫瞬间就陷入了狂怒之中,嘶吼着冲向了顿巴希一伙,甚至有人把自己当成武器冲向对方的马匹。已经在小蒙古包前列阵完毕的亲卫们也出现了阵形松动的情况。

胡德尔金刚要下令重组阵形,一旦自己身边的亲卫全部冲上去,那么蒙古包里的达阳大人怎么办?就在他命令还没出口时,一声惨呼营地后方传来:“敌……”,话没说完就被什么人或是东西打断了,紧接着一颗带血的头颅划过夜空,落在了离胡德尔金不到十步的地方。

尽管死者的脸因惊恐和愤怒而表情扭曲,但胡德尔金还是一眼就认出这是他安排的专门负责守卫蒙古包后方的五名亲卫之一。他曾经对他们下令,不管营地内出什么事,他们五人都不能擅自离开岗位,违令者杀!现在其中一人的头颅飞到这里,其他人是什么下场就不用想了。

敌人也没给胡德尔金更多的思考时间,身着黑袍,面罩黑纱的人影从暗夜中仿佛幽灵般的冲了上来,没有呼喝,没有喊杀,有的只是眼睛中闪烁着的嗜血的光芒!

胡德尔金狠狠的把手中一直拎着没空放下的矮脚桌用力掷向这些鬼魅般的敌人,高喊一声:“敌袭!跟我来!”就率先冲了过去,在他身后是八十多名满腔怒火的蒙古亲卫。

不就是拼刀子嘛,蒙古汉子怕过谁?

如果说这个世界真有神灵,如果他正好此刻从天上经过这里,就会惊讶的发现,这个世界真是太奇妙了,同在一片蓝天下百余里外的蒙古土默特部临时台吉营地内,混战双方都已经杀红了眼,刀剑齐出,箭镞和标枪乱飞,真正意义上的血流成河,人头滚滚,就连几座蒙古包着火了都没人去管,也没人敢去管,一切都要等这场血腥的袭杀结束再说。

但在三名倒霉蛋级穿越者这边,穿越后的第一个晚上却是宁静而安详的,由于身处的位置更加靠北,而且在他们三人和那片诡异白雾出现时,无论是乌哈图还是顿巴希的人马都早已经过去大半天了,所以三人这才在白天碰到一个人一匹马,甚至没能看到草原上新鲜的蹄印。

在简单的吃完晚饭后,精神上极度紧张后总算有所放松的张亦隆赶紧钻进帐篷睡觉去了,三小时后就是他的班次了,胡新民因为今天呕吐的太厉害,在和于硕聊了几句后也钻进了帐篷,只把一个胖子扔在了帐篷外面。

怀里抱着那支EM-331狩猎步枪,于硕多少有了些安全感,不管胡新明说的是不是真的,这片草原都让他有些心悸。他到是不怕狼,别说是草原上的孤狼了,就是一个小狼群,在这支射程可达400米的狩猎步枪面前,也就是一砣会动的肉,

于硕看过某本吹捧狼小说,他很想知道草原上的老牧民要是知道有人这么吹捧牧民痛恨至极的狼,会不会用鞭子教他怎么作人?

记得自己刚从警的时候就听师傅说过,在上世纪八十年代末九十年代初,为了保护牲畜生产和牧民的生命安全,内蒙还有不少盟市的公安局要抽调警力组织打狼队深入草原猎杀狼群。在人类枪弹的持续教育下,草原上狼群总算学会了和人类如何和平共处的方法,那就是远离人类聚居区。

自己在草原上见过狼,狼离得人起码有五百米,看得出来狼对于人类步枪的射程已经有了清晰且明确的认知。所以就算真如小胡所说,现在自己穿越到了不知道什么年代的草原上,这个位面上的狼就算是不知道步枪的厉害,但只要挨上一发,死上一只,那么剩下的狼马上就会离得远远的。从这个角度来说,草原上的狼比人聪明多了,捕猎是为了填饱肚子,不是为了送命。

真正可怕还是人,于硕对此有着深刻的认知,他是从治安警转岗到片警的,在与罪犯斗争的经验上确实不及身为刑警的张亦隆,但也不是毫无经验。事实上老所长很喜欢于硕,把他调到片警岗也是因为他的能力够强,派出所里需要这样有独当一面的片警,不仅能深入各个嘎查和游牧点,在关键时候还能提枪上阵抓捕罪犯。

想到这里,于硕就不由得一声长叹,昨天自己的表现远远谈不上合格,手上没武器只是一方面,另一方面还是心理素质不过关,想想此刻正在帐篷里熟睡的张亦隆,人家那种面对持枪罪犯时的镇定让于硕很是汗颜。

以后碰到类似的事一定不能再畏缩了!暗自发誓的于硕此时还不知道,几个小时后,就是他兑现誓言的时刻了。

对于这片陌生的草原,于硕最担心的还是真如小胡所说穿越了,那么穿越到什么年代了呢?会碰到什么样的人和事?

很明显的一点是,这应该是一个工业不发达的时代,手机没信号只是一个方面,另一方面是从白雾中脱身后,整整一个白天,空气中没有一丝一毫工业时间的气息。

没有工业就意味着没有电,没有网络,没有游戏,没有网剧。于硕几乎要呻吟出声了,真要困顿在这样的时代里,这日子可怎么过啊?难道天天去听京剧?

不对!京剧是清代中后期才有的,要是自己穿越到唐宋元明四个朝代,漫漫长夜如何度过?难怪古代夫妻会生那么多孩子……

伸手擦了下不知不觉流出的口水,于硕把已经飞到天边的思绪拉回来,他还是不相信自己仨人已经穿越了,也许只是被那片恐怖的白雾带到了一个远离文明的外蒙草原深处,只要走几天就能碰到人,哪怕碰到外蒙牧民也行。至于说到时候怎么解释自己一行人出现在这里,到时候再说吧。

那时候好歹自己也算是外国友人了吧,就算得不到优待也不会有什么苦头吃。此外,背囊里那三支半截的AKM自动步枪完全可以证明自己一行人的清白。

可……真要是穿越到了古代,也不错啊!于硕忽的有些兴奋了,如果到了以胖为美的唐代,凭自己这一身肥膘肉,还不得吸引来众多美女的热情目光?

要是到了宋代也行啊,凭着自己怀中这杆狩猎步枪,不说能保住在大宋江山吧,起码也能混个一品大员了吧?到那时候,自己家里肯定有一堆风情万种的……

再次擦了擦流出的口水,于硕觉得自己可能想多了,一杆步枪是不可能改变历史的,别说这是支拉一下打一发的栓动步枪,就是那三支AKM自动步枪不坏,也有弹药打光的那一天。

万一穿越到明朝可就麻烦了,对平民不友好也就算了,看教科书里说,张家口外边就已经不归大明管了,是蒙古各个部落的天下,自己就三人一杆枪,会不会被一帮蒙古人围着射成漏勺啊?万一被活捉了,难道还要去当奴隶??

不行!坚决不行!大不了最后来个同归于尽,于硕的眼睛瞟向了一条被扔的稍远一点的蒙军腰带,张哥说过,他把收集到的手雷临时串到那条腰带上了,一共是七颗,型号说了,自己没记住。但手榴弹就是手榴弹,必要的时候,当光荣弹用用是没什么问题的。

只是想到自己还没有媳妇,真要这么死了也太憋屈了,于硕就不由得再叹了口气。要是不死,又回不去,那么自己是不是也来个三妻四妾什么的?

千万不要穿越到晚清或是民国啊,那时候已经有现代化步枪了,加上身逢乱世,会死的不明不白且一钱不值的。

“啊!”从帐篷里传出来的一声惊叫把于硕吓得蹦了起来!手中的步枪瞬间指向了帐篷方向,只是手指吃哆嗦了半天也没把保险打开。

“对不起,我做噩梦了!”张亦隆一脸苦笑的钻出帐篷,边擦着额头上的冷汗,边从于硕手中接过步枪,“我来守夜吧,你睡吧”

于硕长呼出口气,刚才那一声确实是把他吓的不轻,“现在几点了,要不你再睡会吧?”

三人中只有于硕和张亦隆带了手表,结果穿越后二块表显示的时间差了七个多小时,所以现在只能大概估算时间,不过于硕的感觉来看,应该不到三个小时。

张亦隆把于硕赶向帐篷,“没事,我睡不着了。”

此时被张亦隆那一声惊叫吓醒的胡新明也钻出了帐篷,手里还拎着那支单筒猎枪,一脸茫然的看着张亦隆,“张哥出什么事了?”

“没事,没事,你们都去睡觉吧。”把二个一脸蒙圈的家伙赶进帐篷,顺便把装着54手枪的挎包扔给于硕,身处陌生草原,不能把所有鸡蛋放在一个篮子里。

我可以被打死,但是不能蠢死,这是张亦隆的人生信条之一。

但会不会被噩梦吓死?张亦隆真的不确定了。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第十章 同一片天空下的生与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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