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下来的三天时间里,烈火帮南下的消息在整个天圣自治区传得沸沸扬扬,这让不少势单力薄的小帮派趁机跑来拜码头,意图在烟雨路分一杯羹。
烈火帮这次总共派来了上百名精锐成员入驻进了烟雨路,并一口气瓜分了野狼帮的所有地盘,虽然起初遭到了不少野狼帮成员的反抗,但最终都被逐一被攻破,而其中表现最为突出的人无疑是田正雄。
这位曾经修因的左右手为了赢得新主人的认可,凭借自己巧舌如簧以及处事圆滑的手段,不费一兵一卒就游说了不少修因的忠实部下加入了烈火帮,还让每个夜场老板心甘情愿地接受了烈火帮的成员作为新的看场人,在这短短数日内烈火帮俨然成为了烟雨路新的主人。
不过最让人没想到的是作为天生自治区的秩序管理者,飞车党这次竟然没有对烈火帮的入侵做出半点的反应,这不由让其它的组织猜想万分,难道烈火帮的实力已经强大到足以让天门都不敢轻举妄动了吗?
晚上七点,作为烟雨路上新的地下皇帝,罗子杰正在金玉满堂酒楼大摆筵席;在座的人有除了烈火帮的干部外,还有野狼帮之前的几个堂主以及这次洗牌的最大功臣田正雄。酒席间大家都对罗子杰报以了极高的评价,说他青出于蓝的程度已经超越了罗永烈,纷纷感言说其是虎父无犬子。
酒桌上的罗子杰正可谓是春风得意,才当了几天的黑帮老大就让他感到忘乎所以,这显然要比在学校做了半年的体育老师还过瘾;不管他去到烟雨路哪个娱乐场所,无一不是被众人从门口吹捧到了包间
。更重要的是这一切的特殊待遇都不是来源于他的父亲,而是靠自己一手创造的,这让罗子杰自信心爆棚打算一黑到底。
罗子杰率先举起酒杯朝在座的众人说道:“来,感谢兄弟们的支持,让我们为烈火帮再创辉煌干一杯。”
大家听后将杯中酒一饮而尽,脸上喜形于色,口中豪言壮语说个不停,喧嚣中唯独只有严闯面无表情,罗子杰凑过去问道:“闯哥你怎么一脸不开心啊,是不是嫌这里不好玩,要不饭后我给你安排个刺激的地方?”
严闯不以为然地说道:“罗公子,现在还不是沾沾自喜的时候,烈火帮占领了烟雨路这种鸡肋之地没什么值得庆祝的,我们应该把眼光放长远点。”
“嘿嘿,闯哥说的对。那对烈火帮接下来的发展,你有何高见呢?”
在罗子杰的示意下,其他人停止了叫嚷,放下了碗筷和酒杯,全都以一副洗耳恭听的模样望着严闯。
“那我就简单说几个大的方向,首先需要彻底摸清在天圣自治区内除了飞车党以外盘踞的各大势力,这其中有多少组织愿意归顺我们,又有哪些组织会成为我们最大的对手,知己知彼才能百战不殆。其次,这次飞车党对烈火帮进驻自治区的事儿不闻不问,相比以往的争锋相对有了截然不同的态度,这让人感到意外,事出反常必有妖,必须提高警惕才行。最后就是要强调下一步的计划,烈火帮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尽可能拿到更多的地盘,最好可以从相邻的街道入手,哪怕之后飞车党派人对烈火帮进行反攻,也能让我们有更多的筹码进行抗衡。”
严闯的话赢得了全场的掌声和支持,罗子杰更是以崇拜的目光投向严闯,犹如在欣赏一位绝世的尤物,他带头说道:“闯哥不愧是从巨兽军团出来的人,说的话针针见血,让大家的心境豁然开朗,充满了动力,烈火帮在你的指导下真是有如神助啊,哈哈。”
这时,极少吭声的田正雄补充道:“是啊,闯爷轮谋略和身手真乃熙宁黑道第一奇才,您犹如我们组织的未来的指路明灯,在您的引领下烈火帮必将会在天圣自治区内披荆斩棘,战无不胜。”
田正雄不愧是拍马屁的高手,三言两句就让平日里不苟言笑的严闯有了些飘飘然,脸上和颜悦色了不少。
之前,在白胜雪下令让他去烈火帮支援的时候,严闯一度充满了怨言,自尊心也极大的受辱。但他不敢违抗主人的命令,况且当初天门内乱之时,正因为他和黄三千办事不利才会导致之后一系列的败局,现在他只想趁这个机会戴罪立功。如果能带领烈火帮一口气击溃飞车党,拿下天圣自治区的地下掌管权,那他在巨兽军团的地位甚至能超越陆子霖。
田正雄见两人心情不错,趁机说道:“罗公子、闯爷,对于烈火帮下一步的发展方向,在下有一拙见,不知当讲不当讲?”
罗子杰早已把田正雄当成了心腹大将,大手一挥,说道:“小雄啊,在这次烟雨路洗牌的过程中你功不可没,充分向大家展示了自己的才智,你心里有什么好的想法不妨大胆说出来就是了,用不着多虑。”
田正雄谄媚地说道:“呵呵,多谢罗公子谬赞,那我就直言不讳了。虽然烈火帮现在接管了野狼帮所有的地盘,但从收益上看只有金玉满堂酒楼能赚得上大钱。而在烟雨路上有一家人气颇高的夜场叫做野百合夜总会,如果我们能够拿下那家店,不仅能让烈火帮进一步地巩固在烟雨路的势力,还能顺势入侵隔壁的青木街。”
罗子杰疑惑道:“想要拿下一家店不难,但这和你说的青木街又有什么关系?”
“罗公子有所不知,野百合这家店的虽然坐落于烟雨路,但实则是青木街的红莲会在管理。而红莲会又青木街最大的黑帮组织,我们不如借这个机会正式向红莲会宣战,一举击垮它们,再拿下青木街的地盘,到时候烈火帮的威名必定会响彻南城。”
严闯喃喃自语道:“等等,这个红莲会好像听着有点耳熟……”
下一秒,罗子杰和严闯同时放大了瞳孔,异口同声地说道:“程一龙!”
“对啊,程一龙就是野百合夜总会的老板,两位大哥听说过这个人?”
罗子杰冷哼一声:“岂止是听说过,这个混小子还让我多次在大庭广众下丢了脸,看来是时候报仇了。”
相比之下严闯更为谨慎,他在思考这个阶段就和程一龙对上会不会有点操之过急?但转念一想,如果能打败那小子,就能在白胜雪面前重新证明自己的实力。
田正雄见气氛不对,急忙说道:“如果两位大哥认为现在拿下青木街有困难,那我们就暂时忍段时间吧,程一龙这个人的确不好对付,之前修因派出了泰国拳王都打不过他,因此才把原本属于野狼帮的店拱手相让。哎,算了,之前的提议当我没说。”
罗子杰脸上流露出了极度的愤怒和不甘,说道:“有屁的困难啊!以烈火帮现在的实力还会怕他不成?妈的,在学校我不敢弄他,就不信在外面收拾不了这混蛋!”
严闯心里也不服气,但并没发太大的火,只是冷静地分析道:“其实要拿下青木街的地盘并非必须与程一龙正面对上,据我了解红莲会除了他以外再没有人能够对烈火帮造成威胁。也就是说我们可以通过人数的优势拿下青木街的地盘,任程一龙打架再厉害,我就不信他能以一敌百。”
罗子杰兴奋地叫嚷道:“闯哥,你的意思是?”
“明晚先派人去野百合夜总会探探风,如果没遇到什么阻碍收了这个场子,再看下红莲会和程一龙的反应,顺便为日后拿下青木街铺个路。”
饭局上一位留着络腮胡子的中年人主动请缨道:“闯哥,这件事能不能给我去办。之前烈爷安排我去野百合夜总会营救钱斌的儿子,我就跟程一龙打过次照面,当时他仗着人多势众嚣张得很,直到现在这口气我都咽不下去。”
罗子杰拍手称快道:“那就这么说定了!明晚田正雄和阎王带些人手去把野百合夜总会拿下来,如果这件事办得好,你们就是烈火帮在天圣自治区新的堂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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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边,在位于青木街的朱洪武馆内,学员们正在如火如荼地进行晚上的课程。场馆里大约有三百多名身着不同武道服的人聚集在了一起,众人都在专业教练的指导下挥舞着拳脚。
如今的朱洪武馆成为了继左岸和野百合夜总会后,红莲会最重要的收入来源之一。武馆的学员中有在校的学生、有附近的白领上班族、也有从事安保行业的工作人员……
每一次的课程学习中,即使学员们练得全身大汗淋漓,也丝毫不会减弱口中的叫喊声;在他们心里学习武术不仅是为了防止自己受到伤害,更最重要的是能够强身健体,保护自己重要的人,这也遵循了朱洪武馆最重要的习武精神——练武即是炼心。
此刻,在朱洪武馆二楼的会客室内,一龙和洪照扬正在对桌前的几份纸质文件进行着讨论,突然一阵急促的短信铃声响起,一龙瞥了眼手机后说道:“田正雄发来消息了,烈火帮打算明晚就去野百合夜总会闹事儿,让我们提前做好准备。”
洪照扬怀疑地问道:“姓田的这个人可靠吗?我担心明晚把大部分的人员都调入到烟雨路上,烈火帮再来个声东击西,全都跑来左岸闹事儿那就不妙了啊。”
“嗯,洪老大说得有道理,毕竟田正雄还不是自己人。不过我多加了一份保险,悄悄让柳浩然潜入那边当我们的间谍。他那个人脑子机灵、胆大心细,又会笼络人心,一旦烈火帮有什么风吹草动便能迅速得到消息,等下我就去跟他核实下。”
洪照扬松了口气,说道:“一龙,还是你考虑得周到,看来在知人善任这块我要有很长的路要走啊。”
“呵呵,你别给我戴高帽子了。从性格上我比谁都要多疑,信得过的人不多,只不过看人的眼光倒是向来挺准的。”
接着,一龙又拿起手中的文件说道:“至少田正雄传来的这份人员名单很具参考价值,几乎覆盖了对手的所有信息,包括他们的车牌号、生活习惯、出入场子的时间、甚至还有家庭的住址,这给我们接下来的狩猎行动带来了极大便利。”
洪照扬摩拳擦掌地说道:“哼!隐忍的这几天可憋死我了,这次可是红莲会扬名立万的机会,我们一定要把烈火帮那帮跳梁小丑给赶出去,抢下烟雨路的地盘。”
一龙沉吟道:“洪老大,切记一点,明晚最重要的不是让兄弟们去跟烈火帮的人拼命,而是要逼迫罗子杰接受我们提出的生死拳赛。至于到时候如何让他屈服,我已经做好了计划,就看明天能否成功点燃这场战争的导火索了。”
洪照扬点头回道:“嗯,一切听你的就好。话说回来,让红莲会和野狼帮合并这件事我刚开始是比较反对的,毕竟野狼帮这个组织龙蛇混杂,人员素质低劣,不好管理。但我后来想了想,如果这些人真的能转变思想,为我们所用,那便能成为红莲会迅速壮大的一股力量;无论如何,作为兄弟我都愿意陪你赌这一把,赢了我们一起狂,输了咱就一起扛。”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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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0章 导火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