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算了,自己应该是先问清楚,大概在几点结束的。叶秋靠在侧门那边有些昏昏沉沉地想,虽然有建筑物的遮挡,阳光还是有一部分照耀在了他身上,九月份的天气逐渐凉爽起来,在太阳和缓风的努力作用下,他不止地打了几个呵欠,这种天气还是真适合睡觉。
他站了一会儿,眼尖地发觉就在在边不到几百米的地方有个小椅子可供人使用,想了又想,叶秋掏出手机来看了几眼,便踱步走了过去。
“……气死我了,那个老教授!”他刚坐上去,没等几分钟的时间,眼皮就缓缓地合上,正准备陷入舒适的小憩状态呢,下一秒就被清脆的声音硬生生从里面中拽了出来。
“我觉得他就是故意的!”门开了,沈溪溪打着电话,头也不回地经过了他身边,她梳着精巧的发型,西服外套随意的搭在肩上,从后方看去,一根黑色皮带挣脱了什么束缚,探头探脑的跟他打招呼。
“哎?沈姑娘,等一下!”叶秋连忙去追,没等他喊第二声,小姑娘就听见了,声源好像是来自后面,她下意识的转了个头,气的炸了毛的小兔子顿时把周围的气势一收,小皮鞋哒哒哒哒哒的走了回去。
“嗯,好的,我等会儿先去找你。”她挂了电话,挑着眉梢,“叶先生?你怎么会在这里?”
“呃,我只是随便走走。”叶秋当然不敢直接说什么真话,他想了想,也勉强强的给了个理由。
随便走走,能到这里?沈溪溪明显不信,她的眉头挑得更高,“啊,我知道了,你是来找我玩的是吗?”
“啊,对啊,我们是朋友吧?”这句话一出口,男人就后悔了自己为什么会说出这样的话,他的脸顿时染上了一层薄红。
“唔,跟我来吧,上次你来的时间太匆忙了,还没有带你完整的好好看过校园……下来有时间的话,还可以去带你吃一些周边的小吃。”小姑娘点了点头,把面前的这个人归为可以结交的朋友里面。
她的眉眼柔和了许多,整个人也放松了下来,“不过我得先去给我的舍友宿舍钥匙,这狗子又忘了带宿舍钥匙。”
“好,”叶秋做了个恭敬不如从命的手势。
眼睛附近痒痒的,沈溪溪刚准备伸手揉,突然想起来今天自己化了妆,万一花了就不太好看了,于是她迅速地把手握成拳头,放在嘴边咳嗽了一声。
“走这边。”少女一本正经的样子实在是太可爱了,叶秋心里痒痒的,和她走在一起的时候,也仿佛回到了自己的大学生活。
“叶先生本科念的是什么呀?我是文学一一”
“商科。”我当然知道你是文学的啦,他暗地里补充。
“哇塞!商科!”沈溪溪活络起来,开始问东问西,“商科好像挺难的,像我就特别特别不喜欢数学,然后就从此跟商科说拜拜了。我一直觉得学商的大佬头脑都好聪明啊。”
“也不能这么说,哪门学科想深入研究都挺难的,”叶秋耸了耸肩,他穿了白衬衫和黑裤子,样子帅极了,刚好与今天穿正装的少女的配色差不多。
如果这个时候有人从他们的身后路过,肯定怀疑这两个人穿的是不是情侣装。
“也是!”小姑娘若有所思的点点头,走过了一个比较较缓的下坡,树木开始逐渐多了起来,一个挨着一个,在阳光的沐浴之下,尽情地摇摆着身姿。
“碰一一碰一一”这条路快到尽头了,叶秋已经听见了篮球拍击土地的声音。
沈溪溪放慢了脚步,她站在栅网前面,安静的看着段谨练习她的三分球。
每个院都会有一只男篮队和女篮队,文学院嘛,本来男生就少,打篮球而且打得好的永远只有那么几个,所以每年院系比赛或者是跟其他学校进行友谊赛的时候,男生的名单总是固定的。
女生就人多了,要经过多重的筛选,才能成为队员里的一员。但是段谨凭借她高超的技术,在首发名单上永远都有她的名字。
天赋,努力,两者缺一不可。她目不转睛地盯着她,本来小麦色的皮肤上沾满了汗水,段谨站在场外,胸膛微微起伏着,她带球跨步,像一头灵活的豹子,一个急转身回来,手一扬,篮球应声撞进了篮框里。
“妙啊,”叶秋低下头对她说,“动作这么熟练,肯定是一个好手。”
他本人在大学的时候也参加过篮球队,要不是他老爹阻拦,他甚至都想去参加一把足球队。
“你开什么玩笑,你去参加运动项目,那不是能把别人打趴下?”
他老爹知道了他参加篮球队的时候,气势汹汹的跟他说:“虽然你是从军校直升到大学的,篮球队在你的带领下走向了辉煌就不用说,但是……”
叶秋叹了口气,在父亲的指引下,帮助自己的校队赢得了冠军以后,就退出了所有的运动项目。
在他看来,这个短发姑娘的动作无可挑剔,一看就是经历了几年以上的长时间的训练。
“嗯,她从初中开始打篮球,一直打到现在了。”沈溪溪认真道,“三儿!我把钥匙送过来了!”
小姑娘抬高了脚尖,努力的朝场内的人晃了晃她的钥匙。
段谨一听,随手把篮球找了个安稳的地方放好,立马跑了过来。“咱学校不是有室内馆吗,那里也能打篮球,你非要自己给自己遭罪?”
“那边的塑胶场地我总觉得怪怪的,”她接了钥匙,随手塞进了放在地上的运动包,又翻出来一块毛巾,擦着脸上的汗。
“得了得了我就不信,下个月不是要跟s校打友谊赛吗?那肯定是在室内场馆啊。”沈溪溪翻出了手机备忘录,确认过以后恨铁不成钢的对她讲:“多多注意你的脚踝吧,姐姐。”
“嗯嗯,”老三随手应了,她的眼神忽然落在了站在门口的男人上面,手里的矿泉水瓶咔嚓发出了一声响声,“溪?你朋友吗?”
“啊,嗯。”
“是咱们学校的吗?研究生?我怎么没有见过他?”叶秋无奈的笑了,自己已经二十五的年纪,一大学毕业就被赶鸭的上架入军了商圈,旁边的人夸他的时候总是说什么可靠啦,性格沉稳啦,总之什么符合老总的形象,就说什么样的词。
但是他被人第一次说的是研究生哎,果然,小姑娘的朋友也很有趣。
“不,我已经工作了,”男人伸出手来,“你好,我是叶秋。”
工作了啊,段谨猛的松下了一口气。“哎!不对不对,这位朋友,你玩荣耀吗?”
叶秋一愣,迅速地反应过来,眼前的姑娘也是一位荣耀的粉丝。不,很大程度上的来说,可能是他哥的粉丝。
他已经瞅到球包上挂着的一叶之秋小挂件了,一个走思的功夫,两个姑娘同时用闪亮的眸子看着她。
“不,我不玩。”
“啊!”老三抱起了她的篮球,“你们随便逛逛去吧!我要继续练习了!”
“好啊,”沈溪溪很高兴的回复,“很具有活力的一个女孩子呢。”
“是吧是吧!”听到别人夸她的朋友,少女笑得比听见别人夸自己还要灿烂。
“图书馆的话目前带你进不去,咱们就去看看我们学校出名的那个湖吧,”她兴冲冲的走在前面,即使是坑坑洼洼的小路,小皮鞋踩在上面也跟如履平地一样。
真好啊,叶秋感叹了一声。他们站在湖边,湖很大,每当微风吹过的时候,湖里便会掀起层层的水浪,他们甚至看见了摇摇摆摆的母鸭子后面跟着一群憨厚可掬的小鸭子。
“舒服吧这里,我每次没事干的时候总是到这个湖边来,”沈溪溪拢了下耳边的碎发,“看着它的时候心情总会平静。”
“大自然总有这样神奇的功力。”叶秋说,他的语速一般都是不急不慢,像流淌的小溪一样娓娓道来,“我闲暇的时候也喜欢到处去跑跑。”
“我也一样。”她站在那里,眼神却不在湖上面,不知道飘去了哪里。
叶秋知道她走神了,也不催,静静的看着由自然界创造出来的美景。
“哎,不好意思,我刚刚走思了一下,”少女愣怔了片刻,“你肚子饿吗?要不咱们去吃小吃?”
“好啊。”他把放在金属杆子上的手臂收回来,柔和的说。
“呃,因为要一大早上起来化妆嘛,然后我就没吃多少东西,所以到时候听到什么奇怪的声音,记得问我就行。”
“比如说?啊,不用了,我已经明白了。”叶秋已经听到了少女的肚子里很快的发出了一声哀鸣,仿佛在抗议,为什么到现在还不给她吃的?
“走喽!”她也没恼,两个人很快的钻进了学校附近的一个小巷子里。
小姑娘边走边吃,她已经把唇膏跟口红混着食物一起吃进了肚子里。
男人也跟着吃得满嘴流油,他已经想不起来上一次接触这些食品是什么时候了,他每天的饭菜都是由专人安排,盛着保温箱给他送到办公桌上的。
很放松,在沈溪溪的身边,很放松。一天下来,叶秋只注意到了这件事。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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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5 章 很放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