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爷爷奶奶知道你要回去,一定会很高兴的。”
“我们回知青院吧!”
沈心欣有些不知道怎么回答,她一向冷清惯了。
沈博文看她有些抗拒和不知所措,心里想着慢慢来,以后多相处相处就好了。
父女俩前后脚回到知青院,欧阳薇已经在厨房里忙活起来了。
沈心欣见状捋起袖子,就走进厨房去帮忙做饭了。
进厨房看见欧阳薇正在蒸馒头,笑着打了声招呼。
她便去柜子里拿出一只风干鸡和前两天买的肉。
现在天凉,所以她都会多拿一些肉出来,留着慢慢吃。
“欧阳,你等会出去买点鸡蛋和萝卜白菜回来。”
“好,我这就去。”欧阳薇塞了两根柴火进灶膛口,就跑出去买东西去了。
过了一会,沈博文就走了进来,坐在灶膛口开始烧起了火。
“你还是出去休息吧,这里脏。”
“没事,以前出去做任务的时候,哪里没钻过。”
沈心欣听见这话,心里对他还是有一丝敬佩的,毕竟军人是值得人们敬仰的。
随后就是满室的寂静,两人都没有再说话。
沈心欣本来就不是一个很喜欢找话题聊天的人,现在她更不知道说啥。
沈博文是太紧张了,所以也不知道从何说起。
所以两人都各自忙着各自的事情,但是这个画面还是感觉挺和谐的。
期间欧阳薇把买了的菜什么的洗干净拿进来,随后又马上退了出去。
沈心欣把晚饭都做好,他赶紧起身去端菜,端桌子,坚持让她坐着休息。
沈博文想的是,做饭他帮不了忙,其他的事就不需要自己女儿动手了。
沈心欣看着那个忙碌的背影,心里有了丝不一样的感觉,暖暖的酸酸的。
等到沈博文他们把桌子菜饭都弄好了。
大家就都坐在桌子上开始吃了起来,沈博文夹了一筷子菜放到女儿的碗里。
“你多吃点!”
同时沈文轩也夹了一筷子菜给沈心欣。
沈心欣看眼碗里的菜,又看了看两人,笑着说道。
“你们也吃,我会自己夹的。”
沈博文笑着点了点头,夹了一筷子菜塞进嘴里,一口惊艳,他没想到自己女儿还有这手艺,心里有自豪,更多的是心疼。
以后他一定要让她轻轻松松,高高兴兴的,万事有他来顶着。
沈文轩吃着菜,心里不住了自豪。
萧莫言来了以后,就是一个透明人,安安静静的吃着饭,也不说话。。
沈心欣对于这个原书中的男主,还是有些膈应的,所以非必要她不想接触。
吃完晚饭,沈心欣想帮忙收拾碗筷,被沈博文拦下。
然后给了欧阳薇一个眼神,让她跟他一起去洗碗。
欧阳薇:“…………”舅舅,你这也太偏心了有木有。
她也很疼自己这个新鲜出炉的表妹好不,不需要你喊。
哼!
心里微微吐槽一下,就笑着跟沈博文去洗碗了。
沈博阳看了看,也跟着过去一起帮忙洗碗了。
沈文轩看着洗碗的沈博文,满意的笑了笑,轻声对自家孙女说道。
“心欣,你看有爸爸是不是挺好的。以后会多一些人疼你。”
沈心欣看着洗碗的三人,微笑的说道。
“爷爷,我会试着去接受他…们的。”
“好,那爷爷就放心了。”沈文轩见她这么说,心里也踏实了许多。
沈心欣突然想起那个睁瞎眼萧莫言,有些以疑惑的问道。
“爷爷,为什么萧莫言会跟你们一起来?”她怎么也没想明白,他一个外人跟着来干嘛?
难道是闲着没事干?
“还不是你萧爷爷不死心,不要脸的非得让他跟着来,美其名曰保护我。”
沈文轩也是一脸无奈,要不是多年的老朋友,他都想揍他一顿。
一天天就想着怎么拐我孙女。
不要脸的老头!
沈心欣一听这话,额头顿时一排黑线。
这都叫什么事啊!
收拾完了沈博文就出去给沈心欣和欧阳薇请假,他们来的时候就提前商量好了。
今天下午回县城招待所住,明天一早去市里坐火车。
对于这件事沈心欣觉得无所谓,反正已经答应要去了,所以早点去晚点去没啥区别。
仇勇成看着远走的人,抹了抹额前的冷汗。
“这沈知青来头不小啊!”说着便转身推着自行车,就往朝县城公社里去了。
郑云飞一听沈博文的名字,顿时一惊。
向荣这还真的是追妻路漫漫咯。
他可听他哥说过,这个沈博文绝对是个传奇人物。
一个人就干掉了敌人一个营,而且连续十天不吃不喝,可想而知这意志力得多强。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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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一章 睁眼瞎萧莫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