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吹灯会”的事,庄严没跟任何人提起过。
那是属于一群爷们的隐私。
当兵的也有眼泪,当兵的也有伤心的时候,当兵的也不是真的铁打的,谁没个七情六欲,谁没点亲情爱情和友情?
庄严知道,这种“吹灯”的事情在扫雷队里不是第一桩,肯定也不会是最后一桩。
那就让这些扫雷的爷们保留一点点自己的小秘密,让他们有个发泄的地方,在夜深人静的时候哭过了,也就过去了,第二天可以轻装上阵,不至于在雷场上分神。
两个礼拜的探雷基本训练之后,进入了实拆的阶段。
这天晚上,韩自诩和扫雷一队的队长孙泽文宣布,明天“猎人”分队可以跟随一排去12号雷场,先看看,如果有合适的机会,可以让他们尝试一下亲自上阵排雷。
消息一经宣布,那天晚上不少人都睡不着了。
上雷场。
这就是所有猎人分队队员期盼的,但是毕竟是性命攸关的事,难免也有紧张。
特种兵,特就特在必须比普通的士兵懂得更多,学得更精。
庄严觉得自己如果不能亲自拆下一枚真地雷,还真不敢跟人吹自己就是什么鬼特种兵。
年轻人总有英雄情结,庄严也不例外。
他崇敬扫雷队的那些老兵们,那些在雷场里,在死神身边穿梭而过,安然归来的英雄们。
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
庄严对进入死亡雷场排雷的理解就是这样,牛逼地进去,然后全身而退,牛逼地出来。
作为一个特种兵,一个真爷们(至少庄严自己是这么认为的),不经历过一点玩命的事,怎么敢挺起胸脯挂上闪电利剑的臂章?
不配!
第二天一大早,庄严没等起床号吹响,早已经穿戴整齐,而且洗漱完毕,站在营地里静静地等。
山里的风从庄严的耳边吹过。
庄严觉得今天自己的感官变得比往常敏锐不少,他能听到风掠过树梢发出声音里的每一丝变化。
这令他十分高兴。
感官变得敏锐,这可以避免更多的危险,尤其在雷场。
其实庄严不明白的是,之所以变得敏锐,是因为他处于一种紧张和亢奋交织的状态下。
亢奋就会刺激人的感官,让它们变得更灵敏。
“哟!”罗兴起床走出帐篷,一眼就看到了庄严,说:“你小子今天那么早?”
“班长早啊!”庄严说:“睡不着了,今天要上雷场。”
罗兴拿着口缸牙刷,肩膀上搭着毛巾,从炊事班里打了点水,挤上牙膏,蹲在路边开始刷牙。
一边刷,一边说:“12号雷场是新雷场,不过难度不算大,地势相对平坦,你们是新丁,还是不要去太复杂的地形上扫雷,12号雷场适合你们。”
庄严说:“那就是说,没什么挑战性的?”
罗兴吐掉口里的牙膏水,抬头看了一眼庄严道:“说是难度相对低,但是对于排雷工兵来说,每一颗雷都必须用最谨慎的态度去对待,别掉以轻心,记住,如果掉以轻心,那会让你丟命的!”
庄严点头道:“我明白,老大。”
“嗯,孺子可教!”罗兴经常用这句口头禅表示他对训练的满意程度,这已经是最高的夸奖了。
“你是分在我们一班,到了那里,跟好我,记住,就算走路,也要踩着我的脚印走,我没踩过的地方,你就别踩!”
庄严心想,罗兴这人虽然说话粗粗鲁鲁,但是要说人是真没话说。
从这句简单的话里就能听出来,我上,你们跟着。
危险都留给了自己。
难怪他手下的一班的兵都喜欢叫他老大,果然是有大哥的风范。
很快,整个营地都热闹起来了。
由于是第一次上雷场,所以韩自诩也放不下心,早餐过后还没登车,先是把人集合起来,好好训了一番话。
其实说来说去,就是要服从命令,听从指挥,不乱走,不添乱,老老实实,别在雷场里摆特种兵的臭架子。
八点二十分,车来了。
12号雷场距离营区有21公里距离,去那里之后,中午就地吃饭,不回来,到晚上四点半再收队。
早收队的原因是因为排雷是细致活儿,尽量要在光线充足的时候进行。
不光是光线,还有人在光线昏暗的时候进行细致作业也不适合,因为精神上容易产生倦怠。
明亮的光线会让人更容易集中精神,对于排雷很有好处。
搬了器材上了车,已经是八点四十分了。
车队浩浩荡荡朝着西南方向开,一路上都是熟悉的“洋土路”,在黄尘滚滚中,庄严干脆将脖子上的野战围巾拉起来,罩住自己的脸。
九点半,车队达到指定位置。
下车,卸下器材。
庄严朝周围一看,没看到什么雷场,只看到脸面的群山。
“雷场在哪?”
他问罗兴。
罗兴指指自己的左侧,说:“在那里,距离我们两百米。”
庄严本来想过去看看,却又想到了韩自诩强调的雷场纪律——不要乱跑!跟着扫雷队的兵一起走,服从命令,听从指挥。
这里说不准哪里就有雷,自己还是小心为上。
“班长,能带我去边上看看吗?”他问。
罗兴说:“好啊,带你去看看,庄严,你以前没见过雷场吧?”
说着,领头就走。
庄严跟在罗兴身后,走了百多米。
最后,罗兴停下,指着前面说:“看到没有,12号雷场。”
庄严顺着他指向的方向望去。
之间不远处有一排铁丝围栏,铁丝围栏延续着,将山脚的一片杂草丛生的地方为了起来。
一个巨大的白色警示牌上,吐着黑色的骷髅头,上面有中文,写着——雷区!危险!严禁进入!下面还有某地方扫雷办的落款。
“这就是12号雷场,它的面积并不大,但是卡着一条以前通往边境的交通要道。从今天开始,我们要排掉它,大约一个礼拜时间必须完成,然后移交给地方政府。”
他的手一指,指着远处一片石头水泥矮墙道:“看到那边没有?这就是封围?”
“什么是封围?”庄严问。
“就是暂时不列在排雷名单上的雷场,所以将它围起来,禁止人进入,也防止牲口进入踩雷,等扫完重要部位的雷场后,往后会轮上它们。”
庄严朝着封围的水泥墙望去,也有像12号雷区一样的警示标牌,上面的骷髅是红色的,给人一种狰狞的感觉,好像盯着自己狞笑。
空气中,飘荡着一股死亡的气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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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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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86章 第一次上雷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