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这里学排爆排雷之前,庄严从没想到原来排个小小的地雷背后居然要付出那么的艰辛。
头一格礼拜,“猎人”分队的所有队员每天都趴在地上,按照“老大”罗兴的安排金星探雷针训练。
有人说,排雷是绣花的活儿。
这一点倒是让庄严深有体会。
罗兴给出的要求是,能依靠探雷针插进土里,用手感就能准确判断出雷种就算合格。
于是,庄严和其他战友开始了单调而枯燥的探雷针使用训练——10平方米的一块练习场,要扎上1万2千针左右。每天每个人必须完成20到30平方的训练任务,一共要扎上2万5千到3万针。
一个礼拜下来,庄严的手指在原来的茧子上又多了一层老茧,手指关节都隐约作痛。
这里的训练和排雷生活十分枯燥。
由于纪律规定不能乱跑,所以大家基本上都在营地里没出去。
天天在训练,看着别人排雷队的兵一大早就扛着各种器材和爆破材料登车出发,庄严总有些复杂的想法。
他既渴望能够亲自到雷场上试试自己的训练成果,但是又有些担心自己能不能胜任。
虽然自己现在好歹也是一个特种大队的兵了,什么针式和训练没见过?
但是这一次不同,排雷不是普通的任务,是玩命的任务,绝对不允许出错。
但是他又羡慕那些排雷兵,人家好歹是正儿八经去拆过真家伙的,自己和人一比,立马就矮半个头。
最令庄严佩服的是,这些排雷的工兵们看起来却似乎从来不会苦着一张脸,他们情绪乐观,表情轻松,每天仿佛不是去雷场,却像去搞个野营的小训练那么简单。
庄严不得不感慨,看来当排雷兵都是要天生乐观的,否则还真的承受不了这份压力。
后来在训练间隙,庄严忍不住问“老大”罗兴,说你们到底害不害怕?
罗兴说:“是人斗怕死,没人生下来就是英雄,可是咱们工兵干的就是这行啊,害怕也没用。我第一次上雷场的时候,排长指挥放最后一炮,点火站设在一块大石头后面,没有地方坐,我和点火手两个都是蹲着的,蹲久了就有些蹲不住了,觉得右脚有些麻,当时我就想换左脚,也就是往左后方挪了不到十公分,结果感到左脚下一陷,然后听到噗的一声轻响……”
“埋过雷的地方都有个特点,土质会比边上松软一些。我是经过培训的,当时脑子立马就空白了,想着完了,我踩雷了……你知道当时我多害怕吗?我魂都要吓出来了。你知道,我第一件事是干嘛吗?”
“干嘛?”罗兴的故事彻底勾起了庄严的兴趣,赶紧追问道。
罗兴扁了扁嘴,说:“我第一时间是伸手去摸自己的左脚,看看脚掌还在不在,看看是不是摸到血了,你要知道,一般爆炸的时动静不是很大,而且人也没有特别的疼痛感,那一定是踩上防步兵地雷了。很多人是炸了之后,低头看才知道自己的脚掌没了。”
庄严嘴巴成了O型,合不拢了。
于是问:“班长,你现在没断腿,是不是没踩到雷,虚惊一场?”
“当然不是,我踩上的可是一颗正儿八经如假包换的72式防步兵雷。”罗兴说。
“啊?”庄严满脸狐疑,忍不住又朝罗兴的左脚看了一眼。
左脚好好的,没问题。
罗兴说:“我运气好,我低下头看的时候,脚下冒烟了,白烟从泥土里冒了出来,引信被我踩爆了,扩爆药也炸了,只是雷体里的高爆药失效了,不然……”
说到这,他居然嘿嘿地笑了起来。
“不然现在我就是独腿大侠了。”
庄严半天才缓过神来。
这可真的是命大了!
“我天天看着你们排雷队的人出门,个个都表情轻松,你们排雷队所有人真的就没一个害怕的吗?”
“当然有人害怕,去年刚开始组建扫雷队的时候,我们连队有个家伙,咳,我也不想提他的名字了,听说要去扫雷,死活不肯来,躺地上打滚要求回家,最后还真的逃了,部队去了他老家做思想工作,还是不肯,宁可上军事法庭也不肯上雷场。不过,我们当年120人的排雷队,就出了一个这么样的怂包玩意,其他人都是好汉!”
说完,罗兴咂咂嘴,意犹未尽又道:“其实说到害怕……害怕有用吗?如果上雷场害怕有用,我天天去雷场之前都好好哭爹喊娘一次再去,其实排雷这事是越害越出事……你越是怕就越紧张,越紧张越容易出错,在雷场上,一点点小失误都会让你付出血的代价……”
说到这,顿了顿,继续道:“再说了,排雷这事,有意义着呢!”
“你知道我们当排雷兵什么是最开心最自豪的吗?”他盯着庄严,问道:“”
庄严说:“是成功排除一枚地雷?”
“算是,也不算是。”罗兴说:“去年我们在隔壁县清除了两块雷场,交付地方政府之后,那里重新开垦种菜,村民可以去打柴,可以通商,有人还建起了农家乐,收入增加不少,我每次经过那里都要去看看,然后告诉自己,这片雷区我有参与过排雷,这里面,有我的付出,那样我就会觉得自己做的事情特别有意义,我觉得……”
同一本正经地问庄严:“这事,算是有意义的吧?”
庄严赶紧点头:“嗯,当然!很有意义!”
罗兴听完就笑,好像庄严的肯定是在他胸前挂上了一枚军功章一样。
虽然罗兴对于排雷的事说得云淡风轻,似乎毫不在意。
虽然庄严看到排雷一队的百号人一个个都整天笑嘻嘻的。
但是庄严很快发现,其实排雷队的兵,并不是真的一点压力都没有。
这天晚上,庄严躺下之后,忽然听到帐篷外有人在低声说话。
庄严好奇心大盛,爬起来,走到帐篷边,掀起门帘开个缝隙朝外看。
只见黑灯瞎火的营地里,两个黑影在炊事班附近的棚子边说着什么,过了一会儿,另一个黑影从炊事班做饭炒菜的临时竹棚里闪出来,手里好像拿着什么东西,三个人低声又说了几句。
“搞好了?”
“搞好了,油焖大肠,好吃。”
“啤酒呢?”
“在桶里。”
“走吧。”
几个黑影左右看看,轻手轻脚朝营地外走去。
深更半夜,油焖大肠?
这帮狗日的自己偷偷加菜?
庄严忍不住了,肚子忽然咕咕叫了起来。
他套上迷彩服上衣,悄悄跟了出去。
——————————————————
欠下了二十多更,容我慢慢一天天还,天天都加更就是了。说书人大哥,五角星,还有懒猫MM,还有各位打赏的书友,七官鞠躬感谢!你们是天底下最好的读书人。
今晚有个书友从别的省远道而来,说要见见我,和我喝喝酒,今晚我就招待招待我的盟主五角星去,晚上群里发合照,嘎嘎。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新
第584章 这事有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