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天到了,南方的天气还像火炉一样闷热。
中午时分,庄严在大操场上进行着一种称之为“手指力量”的训练。
韩自诩搬了个小板凳坐在场边的树荫地下,就像个坐在田边看着佃户干活的土地主似的,目光扫过每一个在场士兵。
“哔——”
罗平安在队伍前,来来回回地走,走几步,含在嘴里的哨子有节奏地响一下。
每次吹哨,庄严都要将插在手上的两个20斤重的水泥块平举到胸前部位。
这种水泥块让庄严响起了在家时候跟着哥哥庄不平去海滨保龄球馆里玩过的保龄球。
这种水泥块有两种,一种上面有个拳头大的凸起,手刚好能抓住;还有一种上面有五个洞,刚好能放下五个指头。
很显然,这玩意绝对是“红箭”大队自己做的。
每次哨音响起,庄严必须将手中这俩个笨重的玩意平举起来,手臂不能有一丝弯曲才算达标。
“加把劲!张圯怡,你的手臂是不是伸不直了?要不要我来帮帮忙?”
B班班长闫冠军在队伍种穿梭,检查着每一个人的动作。
张圯怡的脸都发白了,汗水如同小溪一样沿着脸颊滴滴答答淌下来,身上的迷彩服早已经被浸透。
要说这种训练,张圯怡在庄严等几人之中是最弱的了。
毕竟之前是正儿八经的步兵,那练过这种幺蛾子般的训练?
刚才已经举了上百下,先不说手指已经有了抽筋的感觉,就连手指上的皮肤都磨破了,伤口刺痛刺痛的,每举一下,都是一种折磨。
“班长……我举不动了……”
张圯怡第一个松开手,抱着自己的手掌,蹲在了地上。
闫冠军走上去,站在张圯怡身边。
“举起来!”
“班长,真的不行了……”张圯怡摊开双手,伸到了闫冠军的面前。
站在张圯怡前面的庄严悄悄回过头去,目光落在他的两只手上。
其中几个指头上已经见了红,血从磨破的皮肤里渗出,地上的两个水泥块的指洞边缘都有着晒干的褐色血迹。
庄严的手也很累,好在没有磨破皮。
现在,他反而庆幸自己之前跟着杨松林打了足足一年沙袋。
这让庄严手上的皮足够厚,至少在这种训练中可以少受点罪。
韩自诩从小板凳上站起来,走到了张圯怡身旁,看了看他的手,对闫冠军说:“带他去卫生员那里清理下伤口,包扎好。”
张圯怡可以去卫生队,庄严羡慕的不行,这简直就是因祸得福般存在。
“其他人都有了!别看了!”等张圯怡一走,罗平安便大声说道:“你们是不是很羡慕张圯怡?”
没人敢吭声。
庄严心中暗道,为啥当班长的总要问一些别人不敢回答的废话呢?
想想自己当初做班长的时候,好像也会说这种不会有人回答的蠢话。
这班长职务还真的要不得,一当上班长,人的脑袋就有些秀逗了。
“别以为这种枯燥的训练没有用,告诉你,这里的老兵每个人的手至少脱过十层皮!”
他举起自己的手,展开对着众人。
庄严看到,罗平安的手指皮肤的确很厚很粗,就像戴了一层手套,上面的指纹都显得有些模糊。
“作为特种兵,攀登是一项必须掌握的绝技。就像在脚上挂沙袋做单杠一练习,这种抓举的训练有利于提高你们手指的力量。练好了你们的那双手,无论是将来学习攀登还是捕俘,都很有用。”
他举起右手,在空中做了个抓捏的动作。
“如果摸哨,你要确定能够在某些特定的情况下可以单手捏碎对方的喉结,令他发不出任何声音!”
罗平安说这话的时候,双眼中的目光忽然变得锐利起来,如同两把闪着寒光的利刃,一瞬间释放出腾腾的杀气!
庄严立马又起了一次鸡皮疙瘩。
从前当步兵,虽然枪也打了不少,可是还真没想过用手去徒手格毙敌人。
来这里,学的是红果果的杀人技!
完全和野战步兵是两回事。
一想到将来自己也许有机会生生用手捏碎一个敌人的喉结,将他送去见阎王爷,庄严的心忍不住怦怦跳了几下。
“红箭”大队培养的不光是特种兵,而且是在培养一个优秀的杀人机器!
“你知道为什么要让你们顶砖头和顶地板吗?因为下一步,你们还要学习抗击打。有句老话说得好,要学打架,首先要学会挨打。上了战场,你要杀掉敌人,首先要学会怎样不被别人杀掉!就像我刚才说的,你要想捏碎别人的喉结,同样你也要防备着别人捏碎你的喉结!怎么防?最蠢最笨最原始的方法就是先把你的身体练好,练得不说刀枪不入,至少平常人挨一拳倒下,你得挨上几十拳重击仍能坚持战斗!只有活着,才有机会反击!”
“报告班长……”
庄严忍不住举起手。
罗平安扬了扬下巴说:“庄严,允许你发言。”
庄严说:“我们最近这一个月,不是像疯子一样跑越野就是练这些基础的东西,我们的‘猎人’小组不是狙击手分队吗?啥时候让我们练练狙击枪?”
罗平安还没回答,韩自诩先走了过来。
“你想练狙击枪?”
庄严舔了舔嘴唇,大声道:“想!我来这里就是想跟着韩队长你学习下怎么当个优秀的狙击手!”
韩自诩撇了撇嘴,忽然扭头对罗平安说:“先把他交给我吧。”
罗平安点点头。
韩自诩说:“走,跟我来。”
说罢,朝三营方向走去。
庄严站在原地没敢动。
因为他不知道自己是不是闯祸了。
可是自己想要学狙击,好像听起来也没错,韩自诩当初招募自己的时候,说的就是要组建什么鬼专业的狙击分队。
这么说,又错了?
“来啊!”韩自诩走出七八米,回头发现庄严没跟上,“你怕我吃了你啊?”
罗平安笑嘻嘻地看着庄严,一副“你丫干嘛那么㞞”的表情又扬了扬下巴:“去啊!韩队不喜欢吃人,放心,你死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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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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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95章 我想练狙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