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我个人一向不大喜欢写什么感言。为什么呢?搞得就像颁奖礼一样。人贵自知之明。这本书还没达到可以让我忘乎所以大发感慨的地步。
当然了,人要懂得感恩。
机会是别人给的,给你了,就要懂得说声谢谢,这是教养。
正如读者是我的衣食父母,同理,编辑们就是我的引路人和指导者。
在这里,要感谢我的前任主编饼干、责编橡皮和现任主编水墨、责编田七酱。
这本书,其实在十几年前我就准备写了,当时还写了十几万字的开头,不过当时工作很忙,一直没有坚持下去。
来军事频道写小说之后,我那点儿小理想在心底里沉渣泛起,在上一本书《绝对荣誉》积累了一点铁杆的读者之后,我终于鼓起勇气写这本书。
这本书里融入了不少我个人的情感,可以说是我最想写的一本小说之一,而且倾注了我全部的精力,力求将它写成经典(希望如此,可能笔力有限。)。
网络小说现在流行的风向并不是以写实为主流,所以写这本书我是经过了很多思考和犹豫的。
但是,我最终决定写,是因为我觉得大家都去写流行题材,也总得有人去写一些冷门题材。
百花争艳才是春,一枝独秀只是孤芳自赏罢了。
而且,我更想通过本书的写作,想别人传达点我们也许已经忘记的东西,一些本不应该失去的东西。
之前,我无聊的时候在Q上闲逛,搜索了几个军迷群加入进去,我本想写书之余了解下年轻人对军旅素材的想法,我搜出了很多很多群,挑了几个进去了。
我本来还挺高兴,现在这年头了,市场经济浪潮下的高速发展社会,居然还有那么多年轻人痴迷国防建设,实乃我华夏之大幸!
没想到进去蹲了几天,和里面的小年轻们聊了一下,发现自己大失所望。
跟他们提及军队和奉献、牺牲之类,人家一句就说,“顾自己都顾不来呢,还顾别人?”
有些说:“你今年多大年纪了,怎么思想这么OUT?”
我忍不住问小年轻们,我说你知不知道当年有些穿着绿军装的人是拿着几十块钱去替别人拼命,守着一份不多的津贴做着既危险又完全没有性价比的工作?
小年轻们说,这样是蠢,聪明人才不会这样。
最后有个管理员告诉我,咱们这群不谈军事。
我说,不谈国防不谈军事你建个军迷群干嘛?
那个年轻的管理员说,军迷群拥军群这个名堂嘛,只是一个幌子,实际上我们群只谈恋爱谈感情,不谈国防不谈拥军。
……
好吧,我哑口无言了。
我发现我很蠢,也许作为一个退役将近20年的老兵来说,我的思想和年轻人已经存在不可逾越的代沟了。
但是,这更加坚定了我要写下去的决心。
世上聪明人太多,像我们这种“蠢”人实在太少了。
可是,都做聪明人去了,没有“蠢”人去奉献,我想说的是,这个国家难道不是危险了吗?
我不能说自己当过兵就高大上,我只想说,人这一辈子啊,总得“蠢”一次,你为这个国家奉献过了,为别人奉献过了,至少一辈子也能理直气壮挺直腰杆子说话,说我无私过,我牺牲过!
这更坚定了我要写好这本书的决心。
熟悉我的读者都知道,如果我接着上一篇写佣兵,我的收入和订阅会高很多,选择写实军旅,而且是这种完全贴近现实、讴歌牺牲与风险为主调的小说在网络小说里简直就是异类,为数绝对不多。
可正如当年,总得有人去做“蠢”事。
做了,此生才无憾。
有些读者看了小说里的一些描写,例如异食训练,认为不人道……
好吧,我承认不人道。
当兵的都知道一条道理,平时多流汗,战时少流血。
当兵不是去野营,也不是去度假,当兵本身就不能用“人道”二字来作为衡量标准。
没有任何一个兵种要成为里面的佼佼者是依靠“人道”可以得来的。
虽然宣传上,很多人回避这点,可是反倒当兵的人里自己都承认这么一个规则。
什么叫“人道”?
把你当爷似的伺候起来,万一打仗了,上去就吓得大小便失禁,举手投降当俘虏又或者上去就吃枪子落地成盒送回家就叫“人道”?
当兵最大的“人道”是班长扯着嗓子朝你怒吼:“你他娘的达不到训练标准我回去罚死你!”
是你打不中靶子,让你在烈日底下反复联系据枪数千次上万次。
是武装奔袭的时候挥着腰带疯狗一样在你身后嗷嗷叫着:“跑跑跑!给我跑快点!不然我抽死你!”
这才是当兵的“人道”。
不得不说,这么多年过去了,偶尔在梦中我仍旧能够回到那种热火朝廷的场面里,背着我的背囊,背着我的枪和子弹袋,听着班长的皮带抽在背囊上的啪啪声,然后猛然醒来,发现自己是在家里的床上,看着黑乎乎的四周,蓦地潸然泪下……
我的班长。
我的排长。
我的连长。
我的中队长。
我的大队长。
我真的想你们了……
居然,我发现自己怀念起这种“不人道”来……
所以,请各位没当过兵的读者,静静地看,慢慢体会。
都说老兵的嘴,大海的水。可七官不是在夸张,里面很多情节都有出处,很多人物都有原型,我写这本书,不光向你们交代,也向自己交代,我不会对不起我自己。
好了,言归正传吧,书虽然写得也许很多人看不上,不过也是我自己的心血,敝帚自珍,爱护有加。
这本书能够熬到大风推,感谢的是我那帮子铁杆书迷,没有你们,我一个人默默地写,那真的太孤单,太无趣了……
例如那几位挂在粉丝榜上的盟主:清灵小子、看书打小怪兽吃鱼、曾经的名字叫军人、Joey0318、庄不平、书友151119162810223。
又如我的书友群里天天给我将文本里错字挑出来画好圈然后发给我修改的老暴。
又例如一直毫无怨言默默给我管理粉丝群的群主彗星小萌妹和永远的情义。
要感谢的人太多太多,不一一赘述。
能报答你们的,只是一本好的书,所以我会加油好好写。
今天五更吧!
不说了,我们书里再见!
推荐一本同行的书,写的是佣兵题材和军火商题材,《最强之军火商人》,作者:江山挽歌,喜欢看佣兵题材的是个不错的选择,写得很不错。
还有推一本汉唐风月1的《第一重装》,说实话,汉唐可是军事扛把子之一,但是也是个悲情人物,写抗日写了好几百万字最后被404,我看了都心疼。现在去写异界军事科幻题材,算是做开荒牛了,这真不容易,喜欢看异界军事题材的可以去看看,汉唐这厮我虽然鄙视他的不要脸,但他的文笔我是肯定的。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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