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志昂笑道:“得了,队长你就别卖关子了,说说你的高论看看。”
韩自诩说:“其他的硬性条件之类你也是知道的,但是咱们PLA特种部队其实也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都是各搞各的,例如视力、身高、体重之类,也是根据自己部队的需要自己定,但有一个地方是所有会挑兵的特种部队军官都会特别留意的。”
“啥地方?”章志昂问。
韩自诩伸出两个指头,指指自己的眼睛:“看这里,眼睛——眼睛是灵魂的窗口,所以,一个人的眼睛可以看出这个人的内心。眼睛还可以看出一个人的智力状况和性格偏向。在我挑过的兵里,没有一个是双目无神那种。一个合格的特种兵,必须是那种看起来十分随意、放松,其实内心时刻警惕着周围一切,外松内紧型的人物。”
“这次的这批兵和其他新兵预备队选过来的不同,不光是补充大队的骨干队伍,最好的兵我是要挑到我的‘猎人’小分队里去的,这个小分队是我好不容易磨了大队长一年才同意我建立的,所以必须优中选优,强中选强。”
“队长,我觉得你好像挺喜欢庄严那小子的。”章志昂说:“就因为他的枪法好?”
“枪法好当然是其中一个条件。”韩自诩道:“更重要是这小子的内在的精神内核十分适合当一个‘猎人’。”
章志昂说:“又是你那个神经类型的理论?”
“当然,这套理论是我在国外集训的时候听到的,而且我也做过研究,认为很有科学基础。”韩自诩说:“因为人的神经类型是天生遗传的,后天几乎没法子改变。有胆汁质,有多血质,还有粘液质和抑郁质四种。这些精神类型和人能够胜任什么工作,在什么岗位上能够发挥最大的能量是有着很大的关联。”
“例如,我要选一个‘猎人’狙击手,那么我必须选择一个粘液质精神经类型的人去担任,而绝对不会选择一个抑郁质的人去担任;如果我选择一个突击手,我当然会尽量选择偏向多血质和胆汁质的人去担当。我之所以对庄严有兴趣,是因为他身上有粘液质精神类型的特质,也有一点点多血质的特性。我发现他内心其实十分渴望成功,做事也认死理,说要赢你,就一定要做到。上次在1师教导队遇到他的时候,实际上第一次比赛,他已经赢了,可是当别人提出异议,他就犯了倔,后来居然用了三天时间熟悉我们的95式,在综合射击项目里赢了姜诚。”
“三天时间,赢了姜诚?”
对于姜诚,章志昂当然不陌生。
他是罗平安培养出来的得意门生,也是特种大队新组建的“猎人”小分队的热门人选。
如果说庄严在短短三天的时间里能够熟悉95式自动步枪,击败姜诚,这人的潜力是十分惊人的。
难怪一向眼光和要求极高的韩自诩能看上他。
“没错啊,其实说成绩俩人一样,不过姜诚玩了差不多两年的95,人家才玩三天,虽然庄严本身就是A集团军的射击冠军,但这种极短时间里能够将一把从未接触过的新枪熟悉到如此程度,只能用天赋来形容了。”
章志昂本身就是特种大队的狙击能手,参加过国外的猎人集训,本身就是一名极其出色的射手。
对于庄严,他也有一种敏感的直觉,这个兵是块好料,雕琢一下肯定能成大器。
而在韩自诩的眼中,在PLA目前的所有特种部队里,仍旧在很大程度上延续着从前侦察部队的味道,尤其在狙击专业这一块,更是缺乏专业的人材。
韩自诩本身就是陆院里侦察专业毕业,在陆院的时候就是全院出了名的神枪手,因缘际遇之下迷上了狙击这个科目,因此在毕业之后来到特种大队担任队部参谋和射击教员后,一直就想着组建一支能和西方先进国家比肩的“猎人”小分队。
和大队长磨了足足一年,这个愿望才得到了最后的首肯。
可以说,这是他的梦想,必须实现。
而对于特种大队来说,这也算是一块试验田,成不成,就看韩自诩操作得怎么样。
当两人俩人在侉子上聊着庄严和未来的“猎人”小分队的组建、训练等等的时候,庄严正狼狈地奔跑在山间的土路上。
太阳已经西斜,山里的气温降得快,这对于庄严来说当然是件好事。
可是,从中午到现在,他就在这种不断奔跑,然后不断进行各种科目测试的状态下保持者高度的神经紧张,体力和精神都到了临界线附近。
其他队员当然也不会比庄严好到哪去,10公里武装越野46分钟内完成,这放在任何部队都是一件高难度的挑战,尤其是这种已经处于体力透支的状态下去完成,更是考验一个士兵最终极的体能基础。
果然,当所有人回到基地大操场的时候,这一次的越野足足有三十人超时,被拦在了终点线旁。
“所有人,不要休息了,马上到自己的小板凳上坐下!”韩自诩对那些留在大操场布置一切的班长们挥手:“把试卷给他们。”
很快,所有人坐在小板凳上,每个人都领到了自己的试卷。
庄严觉得自己有些晕乎乎的,巨大的体力消耗让人有一种飘起来的感觉,仿佛灵魂都在头顶游荡,没有归位。
但现在只能靠意志力集中精神,因为又要进行考试。
妈的!
又是考试!
庄严心里哭笑不得,自己是来当兵的,没想到比考大学还难。
“这次的测试需要你们在15分钟之内完成,谁能先做完,就可以先去食堂里吃饭。”韩自诩手里拿着武装带,背着手踱着步,说:“但是我要提醒你们,食堂今晚的饭菜可不像你们之前那样丰盛,因为现在已经是六点半了,在这里集训的其他连队的士兵早已经吃了饭,到底剩下多少饭菜没人能说得准,谁迟到,谁就准备饿肚子!”
已经有些昏暗的大操场上,唰一下打开了白炽灯。
整个操场通亮通亮的。
庄严坐在小板凳上,汗水从衣服缝隙里流出,顺着裤子流到地上,流到靴子里,也浸湿了小板凳。
看来,要命的地狱式选训,终于要来了。
对于韩自诩这种军官来说,他要做的就是像挤压一块海绵,用最大的力量挤出水分,留下精华。
只要行差踏错一步,哪怕是一个小项目没达到要求,毫无疑问是要被赶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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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新
第441章 选兵的奥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