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严的担心很快得到了印证。
余慧君是一个倔强的女孩子。
从那天开始,每个礼拜六礼拜天,她都会到集训队找庄严,有时候开车,有时候坐车。
这让庄严头疼不已。
很快,队里不少干部都知道有这么一回事,某学校军训的学生经常过来看自己的教官。
庄严唯一可以做的,就是冷处理。
每次余慧君过来,他只是简单地交待一下,说自己要去训练,然后将她留在排房里干坐着。
事情往往是这样——庄严去训练,余慧君坐在排房里,有时候会跑到靶场边,远远地坐在那里,静静地看着远处尖子集训队的人训练,在一个个汗流浃背的背影里寻找庄严。
庄严一直没弄明白,余慧君为什么这么固执。
这种固执简直到了一种不可理喻的地步。
自从那天和余慧君在老油的店里吃了一顿饭之后,庄严再没留余慧君吃饭,总是让她早点回去,以免天黑路上不安全。
余慧君每次都没说什么,默默地来,又默默地走,来教导队找庄严,仿佛是每个礼拜双休日唯一可做的事情。
庄严曾经想过,像余慧君这种女孩子,也许内心是孤独的——虽然她不乏一大群志同道合的闺蜜,家庭条件也十分优秀,在金钱上绝队不会有什么欠缺。
不过,一切似乎都弥补不了她内心的空虚和孤独。
庄严给余慧君的感觉不仅仅是帅,而是一种可靠感。
军训的时候,有一回余慧君去三区队的排房里找庄严——那段时间,她有事没事就往三区队跑。
可是还没进门,远远看见庄严坐在床边的小板凳上,一针一线为裤子爆了线的游大海在缝裤子。
那天余慧君并没有进去打扰庄严,而是站在门口看了好一阵。
一个男人认真专注一件事的时候,是最帅的时刻。
一种莫名的感觉在那一刻重重地击中了余慧君的心房,从那天开始,她的脑子里全是庄严。
只要看到庄严,她就感觉整个世界都是阳光明媚的。
从军训回来,余慧君开始注意自己的言行,不再动不动就出口成脏,也不会动不动就和男生对骂,还把头发染黑了拉直了,头发也留长了,黑发披肩看起来要多清纯就有多清纯。
从前军训的时候,庄严给临时拉稀去了医院的王大通带过一天的女生班。
练习敬礼的时候,庄严看着余慧君十根涂成不同颜色的指甲一脸嫌弃,说你这是打算练梅超风的九阴白骨爪是吧?
现在,余慧君把十个指甲全洗得干干净净,回归了本色。
女为悦己者容。
她觉得庄严应该会看到自己的改变,从而对自己改观。
令她失望的是,自从第一天回去之后,再去教导队,庄严没再陪过她一分钟,永远都是那一句“我要训练了”,然后背着枪去了靶场,直到太阳要下山了才回来。
事情到了这里,一切似乎都停滞了。
余慧君想不明白自己到底哪出了差错,就连教导大队的哨兵已经十分熟悉自己这位“常客”,每次来,都笑眯眯地和她打招呼,可庄严反倒一天比一天冷淡下去。
她默默地看着这种逐渐趋向于冰点的关系却无能为力,然后默默地来,又默默地走。
不过,人生有时候十分奇妙。
就像《阿甘正传》里说的那样,你永远不知道盒子里倒出来的下一颗巧克力是什么味道。
那一天,是庄严觉得认识余慧君以来,他觉得她最好看的的一天。
此时已经是六月底,还有十多天就要去集团军里参加比武。
庄严觉得熬完了这十几天,和余慧君的事情就算是告一段落了——无论是去侦察营,又或者是回铁八连,总之未来余慧君都不会出现在自己的视线里。
当兵的得有当兵的规矩。
庄严清楚规矩,作为一个班长,一个连队的骨干,他不想违反规定。
那个中午是如此的措手不及。
天气很热,艳阳高照,大地如同一个巨大的蒸笼,南方特有的闷热而潮湿的天气就连家里的狗都不愿意出门。
中午进行了一次一个多小时的据枪训练,距离下午起床还有半小时。
今天是星期天,尖子集训队不安排训练,属于自由支配时间。
不过由于集训队都是尖子骨干,因此自觉性都很高,每个礼拜天下午,除了内务卫生整理之外,一般自己都会给自己加点训练内容。
浑身臭汗的庄严和自己的队友们懒得再回排房压坏叠得整整齐齐的内务,所以干脆在篮球场旁的一排树下躺倒,用战术背心做枕头,简单地想睡个囫囵觉。
迷迷糊糊睡着没多久,庄严感觉自己的鼻孔一阵酸痒,忍不住搭了个喷嚏,猛地睁开了眼。
一个精致漂亮的面孔出现在距离自己仅仅不到二十公分的上方,余慧君红润的嘴唇还有微微露出的两只招牌式小虎牙映入了庄严的眼帘。
她手里拿着一根长长的草叶子,正朝着自己微微浅笑,单纯而甜美,还略带了一丝恶作剧得逞的小得意,鼻尖上一层细密的小汗珠,脸颊红扑扑的,那是阳光晒的……
庄严突然发现余慧君黑了一些。
当然了,每个礼拜跑五十公里到这里,从不间断,不论骄阳似火还是风雨交加,从未缺席。
一瞬间,一股暖暖的感觉从心底不可遏止地涌了上来。
庄严坐起来,有些尴尬地问:“你来了?”
余慧君说:“对呀,我每个礼拜都来的,你又不是不知道。”
庄严忽然想起最近自己对余慧娟是那么的冷汗,感觉有些挺对不住别人。
突然,他咬牙道:“你来了那么多次,我都没带你去过白龙观看看,要不,下午我们去那边看看?”
余慧君没料到庄严会有这样的提议,在整整十秒的怔愣过后,她不断地点头,话都说不出来了。
那天下午,庄严破天荒向张大炮请了半天假,换上了许久没穿的常服和大檐帽,带着余慧君去了一趟白龙观景点。
那是余慧君最开心的一天,世上没有可以陪着庄严一起逛景点更快乐的事情。
她觉得自己就像山里的百灵,一路上,嘴边轻轻地哼着流行歌曲的调子。
但是,幸福来得很快,走得也会快。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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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5章 集训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