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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0章 新枪不错(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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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大队是第一批装备95式自动步枪的单位之一。

庄严所在的1师虽然也在这次集训后的两个月内拿到了新枪,但庄严可以说是全师第一个玩95式自动步枪的人。

由于和姜诚之间有个赌约,庄严代表的也不仅仅是尖子队的脸面,更代表了1师最顶尖的射击水平。

其实庄严并不后悔向“红箭”特种大队的成员下战书。

兵嘛,就是要能战、敢战,连这点尿性都没,当个毛兵啊?不如回家早点结婚,老婆孩子热炕头的更好。

从第一天拿到95式自动步枪进行实弹训练之后,庄严已经感觉到这支枪的诸多特点。

首先,这枪的持握非常舒适。以往81-1式自动步枪由于延续了传统的栓动式步枪的动作——也就是所谓的右手抓握护木的持枪动作,这种姿势的产生,很大程度上是因为从前步枪的长度普遍较长,双手持枪并不利于快速跃进。

为了保持步兵单兵的机动性,所以教材上的动作规定了跃进时候右手持护木位置的持枪方法。

这个战术动作一直被延续了下来,从五六半到五六式,然后再到81-1式,多年未曾改变。

这就导致了一系列的动作是依照老式自动步枪的持枪动作为基础衍生出来的。

例如行进中卧倒。按照老方法,首先就是左脚向前迈出一大步,左臂伸出,左手掌向下,按照膝、手、肘的顺序卧倒,以身体的左侧、左肘支撑身体,把枪朝目标方向送出。

新兵训练这个动作的时候,庄严是叫苦连天的。

因为动作不熟练,又或者地面坚硬、碎石较多,加之动作上的不规范,导致经常手掌和肘部破皮,血淋淋的吃够了苦头。

并且最要命的是那个送枪动作。新兵时期,班长要求右手把枪送出之后,左手要有一个接握弹匣的动作。

这个动作,为了显示威猛,要求新兵一定要在接握弹匣的时候猛力拍打,发出清脆的“啪”一声,才算是合格的出枪动作。

新兵时期,庄严没有钻研过这些东西,班长怎么说,自己就怎么做。

当了老兵,去了教导队参加预提班长集训,慢慢地庄严就觉得这种动作实际上有着很大的问题。

例如接握护木的时候拍打弹匣,习惯之后,每次出枪都会下意识去拍响它,万一在战场上呢?万一夜间呢?这一拍,其实不是暴露目标了?

还有就是卧倒。

庄严觉得这种传统的卧倒动作实在有点不人性化。

某次,庄严发现其实用81-1式自动步枪同样可以双手持枪,然后在接敌的时候双膝同时跪倒然后迅速趴下,双手把枪指向目标。

为了证实这种方法的可行性,庄严还和自己的战友进行各种对比,一个采取老式,一个采取双膝跪倒出枪的战术动作。

最后发现,时间上相差无几,但是双膝跪倒出枪显然要比单膝跪倒要舒服不少,更不容易受伤。

不过动作上,也许看起来没有单膝那么威猛而已。

这个问题,庄严曾经跟老七说过,老七一句话差点噎死庄严,说:“你那么能耐你去改教材啊!下次首长过来考核你玩这种动作,看看不被大队长屌死你!”

这事当时就这么过去了。

不过这次拿到95式,庄严觉得当初自己的想法根本没错,因为使用95式之后,出枪如果按照原来的动作,是根本没办法有接握弹匣动作存在的,因此从前的动作已经不大适合现在使用,双手持枪和双手出枪,会更加自然流畅。

还有就是经常使用在短停顿射击上的立姿举枪动作。95式同样比81-1式更加舒适。

如果手持81-1式进行短停顿射击或者搜索射击的时候,首先要用右手抓握护木将枪交给左手,然后右手交替收回握住握把,之后再抵肩……

而95式全枪长度短,重量轻,重心后移,因此催生出一种PLA后来俗称“挂枪”的射击动作——背带挂在脖子上,枪托位于右胸偏上点点位置,在锁骨的下方,枪口自然指向左下方,遇到目标可以立即将枪提起,很自然便成了立姿瞄准动作。

相较于81-1式的老出枪动作,95式的新玩法更适合快速捕捉、瞄准和击发。

之前一次的比赛,龙政华之所以在第二组短停射击的时候比姜诚慢下一秒,很大的原因就在于这里。

这是枪与枪之间天然的优势差距,在高手过招的时候,会体现得十分明显。

现在庄严已经是射击尖子队的成员,在这种集训队里,士兵的自由度相对比较大,只要你不违反比武规则,你发明点小窍门什么的没人会说你什么。

其实这种事并不是之前没有发生。

例如多年后红极一时的单手换弹匣动作,很多人哇哇哇地惊为天人。殊不知,这是一种源自于南疆战役老兵时期的快速换弹匣动作,之后衍生到部队里,成为射击尖子比武其中一项叫做“对抗射击”的小诀窍,参加过尖子集训的老兵自然都知道这个动作,也会这个动作,只是没想到多年后红了起来而已。

张大炮问庄严:“你觉得你拿95式能干过那小子吗?”

庄严摸着手里那支95式,心里笑开花了,说:“能拿81-1式赢掉习惯用95式的人,队长你救放一百个心,绝对摆平那小子。”

韩自诩在一旁听见了,目光里自然有多了几分喜爱。

要说这个兵,自己是真喜欢。

肯动脑子,还有那种“舍我其谁”的气概,绝逼是个当特种兵的好苗子。

事到如今,韩参谋在心里是拿定了一万分的主意,回到特种大队,就向大队长建议,来1师挑人。

“庄严,为了显示公正,我觉得我亲自教教你怎么用95自动步枪比较好。”韩自诩自告奋勇,说:“我把你和姜诚放在一起教,咱绝不徇私,有什么教什么,你觉得怎样?”

对于韩自诩的提议,庄严颇为意外。

没想到人家特种大队的参谋是那么地心胸宽广,居然肯倾囊相授。

虽然95式也是一把自动步枪,琢磨一下总能明白怎么用,可是1师暂时没配发这玩意,张大炮虽然打过,可也只是摸到了皮毛,很多窍门恐怕没有韩自诩清楚。

现在韩自诩肯教,庄严当然不会错过机会。

让特种大队的作训参谋为自己当教官,那可不是每一个兵都有资格的。

尖子射击队里二十人,也只有庄严是蝎子粑粑独一份。

张大炮看着韩自诩带着两个兵去了一旁搞训练,心里又高兴又不高兴。

高兴的是,庄严本来就是他最看好的兵,现在能得到自己和韩自诩俩人的通力指导,就像学武的人,能同时得到两位名师指点,那可真是天大的福分了。

不高兴的是,他隐约觉得韩自诩这家伙不怀好意,心里总有那么点说不出的感觉,韩自诩之所以这么做,怕是盯上自家鱼塘里的鱼了。

PS:对于跃进时突然接敌,采取双膝下跪双手持枪这个动作的体会,作者菌当年是实实在在实验过,当时95尚未配发部队,我一直觉得老式的卧倒出枪动作已经不适合现代使用,尤其当年但凡搞战术射击,手上和膝盖上就没几块好皮肉的,苦头算是吃尽了。

当年还没有现在特种部队使用的那种护肘护膝,兄弟们啊,那可是次次到肉的感觉。所以,老油小店里的护肘护膝一直都是热销货。

写这个书的时候,我特地去网上看了看现在军事纪录片上士兵使用95-1的战术动作,很庆幸的是,他们很多都采取了双膝跪倒的战术动作,当然,也有很多不同的战术动作衍生出来,时代是在进步的,我们的PLA也在进步!

想起当年出枪要求狠拍弹匣的那个小动作,我至今都不知道有啥用,教材上没有强调这个,可是根据我查阅过的所有资料显示,无论南北部队,都存在这个“拍弹匣”动作,有些部队管这叫做“拍响儿”,希望从今往后不会再出现这种华而不实的动作了。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第400章 新枪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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