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烧啦,都烧啦!”刘德扬抽着烟,脸上映着火光,把信一封封地扔进了那口破锅里。
那种表情,仿佛烧的不是信,是自己曾经的青春。
刘德扬是第三年兵,现在教导队的预提班长集训结束,大队长温志兴之前宣布了退伍名单,上面有刘德扬。
庄严听文书廖晃稍稍提及过,说是刘德扬本来想留队继续考军校,按照往常惯例教导队想留队倒也不难,可是今年不同往年,由于兵役制的改革,过了年,到了明年底,部队就会实行士官制度。
按照新规,像庄严这批已经是中国人民解放军序列里最后一批三年制的义务兵,再当两年兵后如果想留队可以转签一期士官,继续服役二年;像王大嘴这样的第二年兵到明年底满三年,也可以转签一期士官,服役期两年。
这样,一期士官服役年限一共五年是不变的。
问题就在于像刘德扬这样的第三年老兵,按照原来的部队规定,他们可以选择超期服役一年继续考军校。可是兵役制一变,事情就变了,第三年度的老兵明年就第四年,无法转签士官,所以原则上是不允许留队,特殊情况除外。
老兵刘德扬的计划就这样被打乱,本来可以留队的他只选选择在今年底退伍。
教导队有的退伍老兵已经走了,刘德扬几天后会跟随师部直属队最后一批老兵脱下军装离开部队。
这就是命。
铁打的营盘流水的兵。
就像新陈代谢,有新兵来,就有老兵走。
留下了青春的印记,带走的是一段珍贵的回忆,带不走的是什么?
也许只有老兵自己才知道。
将信全部扔进了火中,刘德扬站了起来,默默凝视着火光熊熊的破锅。
“走了!你们慢慢烧!”他仿佛在向庄严和王大嘴告别似的,露出了略带伤感的笑容,然后转身离去,只留下一个孤独的背影。
刘德扬走后,庄严和王大嘴愣愣地看着他离开的方向许久。
许久之后,王大嘴才说:“继续烧吧。”
俩人又默默开始烧信。
忽然,王大嘴用朗诵一样的口吻念了起来:“……我对你的情感是真挚的,如果你觉得是我年幼无知,那么六年后,六年后我大学毕业一定来找你,如果君未娶,我未嫁,那时候……”
庄严猛地转过身,一把将王大嘴手里的信抢了回来。
然后瞪了这家伙一眼,说:“我说大嘴你这人还有没有一点儿廉耻之心?这可是我的信,你居然偷看?”
王大嘴一脸的无所谓,摊摊手说:“谁让你信多,我的信都烧光了,无聊就拿来看看……”
忽然,这家伙小眼睛一亮,凑上前来说:“这丫头是谁?”
“是你们班的女生,你难道不知道?”庄严将信重新塞回信封了。
王大嘴说:“哪个?我刚才还没看到落款呢!”
“能不能别那么八卦?”庄严说:“我连她是哪个都没印象。”
“让我看看,我来告诉你是哪个。”王大嘴说:“我这还有照片,全班的集体照,你告诉我名字,我指出来给你看。”
庄严想了想,还是告诉了王大嘴:“叫潘小兰的。”
王大嘴一拍大腿,说:“是这小姑娘啊!不错!漂亮!在我们班上,算是最漂亮的了,然后就是那个余慧君,也长得不错。”
庄严低头烧着信,说:“我不认识她。”
“你认识,应该认识。”王大嘴一边说,一边提醒道:“就是那个我拉肚子的时候,你替我带过半天时,回来的时候被你训哭的那个女学生。”
“噢!”庄严这下有印象了。
之前军训开始第二天的时候,王大嘴这厮不知道吃错了什么,当晚频频跑厕所,第二天拉得脸都白了,最后请假去了一趟师医院吊针水这才好了。
也就是那天,庄严是十五班的男生女生一起带。
印象中,潘小兰个子不算矮,是队列里第一列第二名的女生,刚好排在身高最高的余慧君后面。
余慧君那天肚子疼(你懂的)请假,所以潘小兰临时顶上了排头兵的位置。
可训练的时候,潘小兰居然走错步。
这对于排头兵来说是件十分严重的事情。
因为排头兵的步伐一旦乱,后面的很可能就会跟着走错,整个队伍就会乱套。
在用口令纠正数次无果之后,庄严一气之下将潘小兰单独拎了出来,在阅兵道旁好好开了半个多小时的小灶,教她怎么学会听口令挑步伐。
“原来是她啊。”
庄严忽然笑了起来。
这小姑娘还有个事让庄严印象挺深刻的。
最后一天实弹射击的时候,庄严负责保障的靶位上,潘小兰是第四个上来打枪的。
结果这姑娘开枪前还挺好的,姿势什么都很正确,看神情也不算紧张。
接过开枪的一瞬间,这小丫头居然直接松开了握住弹匣的左手,连握住握把的右手也松开了,直接双手捂住了自己的耳朵,叫得惊天动地。
如果不是庄严眼急手快,立即摁住了那支自动步枪,恐怕这小姑娘要闹出大事来。
就为这事,潘小兰被庄严狠狠地又训了一次。
对潘小兰的印象,就只有这两次,而且两次都是被庄严狠狠地收拾了。
后来收到潘小兰的信,里面说喜欢自己云云。
庄严连她是谁都记不住,更别说莫名其妙就被别人喜欢了,于是立马挥笔回信,从学习说到人生,再从人生说到感情,最后将潘小兰的表白定性为“对军人莫名的崇拜导致的错觉”。
可没想到,潘小兰很快回了信,说了刚才王大嘴念出来的那番话。
六年?
等六年之后?
连庄严都觉得这事要多不靠谱就有多不靠谱。
他更坚定了这个小姑娘不过是一时冲昏了头脑,这种对自己的喜欢不过是一种对绿军装的崇拜导致的朦胧感情,别说半年了,几个月之后估计这小姑娘自己想起来都觉得幼稚。
因此,他根本就没放在心上。
正烧着信,突然营房前面有人在喊:“庄严——”
王大嘴说:“好像有人喊你,是廖晃的声音。”
庄严赶紧竖起耳朵仔细听。
“庄严,马上出来!有人找!”
声音果然是文书廖晃的。
有人找?
谁找自己?
他看着王大嘴,一脸懵逼。
王大嘴则笑得一脸的意味深长说道:“该不是仰慕你的女学生吧?”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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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7章 六年之约?扯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