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一早,起床号吹响后,张和平一反以往晃荡在最后的习惯,早早穿了一身迷彩服等在集合地的草坪上。
队伍参加中队全队集合后带开各自组织训练,张和平把队伍交给八班长钱忠军,自己却跑进了士兵的队列里。
钱忠军愕然道:“区队长,你这是……”
张和平说:“以后集合的时候我是军官,训练的时候我是学员,七班长,下命令吧!”
钱忠军弄不明白张和平葫芦里究竟卖的什么药,怎么说也是个军官,犯了错误被整下连当兵的见过,可没见过自己还那么积极的。
从此,钱忠军在训练时多了个心眼——既然你自己让我这么干我就这么干,想看看张和平到底抽了哪根筋还是装模作样给大家看看作作秀而已。
那几天下来,张和平像是较了真,晴天雨天跟兵们风里来泥里滚,原本白净的脸被晒掉了一层皮,多了几分兵的猛气,少了几分原先的奶气。
真正的将军是从士兵升华而来的,想当好军官,就先当好士兵。
这句话是那夜在器械场长谈周湖平离开前的最后一句。
两个星期后,周湖平来到训练场,当时张和平正和自己手下的学员一起在障碍场上一次次翻阅高墙。只是一个很简单的动作,可是要求却是几近苛刻的。
两米高的木墙,先是空手翻越,然后武装翻越,助跑、蹬墙、腾空、转体、下墙,每一个细微的动作都有严格的标准,只要稍有差池就会影响整个动作的连贯性。
一个400米障碍14个障碍物,每个障碍物存在一个细微的差错,每个差错导致哪怕是0.1秒的失误,那么整体成绩就落后了1.4秒,这1.4秒在战场上或许就能要了你的命。
足足看了半个多小时,周湖平把张和平叫到训练场外,两人又沿着当夜的路线走了一圈。临了,周湖平在训练场边上收住了脚步:“两个星期了,你告诉我,体会到了什么?”
张和平眼睛闪烁了几秒,低头深思了一下,咬咬牙吐出一个字:“苦。”
“嗯,苦。”周湖平的笑容里有了许多深刻的味道,“苦就对了。”
是啊,谁不知道当兵的苦?
可是怎么苦?如果没当过兵,身出繁华盛世,谁曾有过深刻的体会?
都说当兵的每天要训练,很苦啊;当兵的吃得差,关键时刻还得提着脑袋上战场;当兵的住得差,管得严,出个门也得两证一条。
可是谁知道到底苦到什么程度?
电视上看到那些士兵们枪响靶倒,可你试过用跪姿端着枪口吊着几袋手榴弹瞄准目标一个小时动也不动、小腿上传来抽筋感觉的滋味么?
你试过背着40斤的装备在野外崎岖小道上跑上十公里、刚到目的地又让你在500米综合训练场上奔跑十个来回时候胸口那种火烧欲裂的感觉么?
你试过每天投一千次手榴弹,晚上吃饭发现小臂比原来大了一圈,筷子抓在手里直打抖连饭都扒拉不起的那种辛酸么?你试过亲人在医院里和死神争斗的时候自己却接到归队命令时抉择的痛苦和内疚么?
没有亲身体会就没有绝对的发言权。
周湖平翻开张和平的手掌,上面一片翻卷的茧花,撸起袖子,肘部一块块新疤盖旧伤。
“和学员们的关系处理得怎样了?”
“还不行,他们还是没怎么理睬我。”
周湖平朝训练场上看去,那些汗流浃背的身影依旧活跃在尘土飞扬中。
“在你之前的代理区队长叫做罗小明,他从去年开始一直代理区队长,在三区队学员的眼里,他才是三区队的领导者。就在你来之几天,他上军校去了。而你刚来的表现又实在令人失望,所以他们不可能在短时间内接受你。当然,你得从另外一个方面想,士兵的忠诚度越高,当他们接受你的时候,你会获得更多的尊敬和服从。”
张和平挺了挺军姿:“我懂。”
周队长的目光依旧停留在那些士兵的身上,凝视了许久才斜过脸来,认真地在张和平脸上琢磨了一会:“月底就是集团军大比武,蔡师长打电话来说了,如果你在大比武上能投出65米,他还是会签字让你调离。”
“队长,我……”
“别说了,军队这个地方不但要留人,更要留住你的心,如果你真的决定要走,没人阻拦你。”
周湖平打断张和平的话头:“不过你要记住,不论你将来会在哪个部队服役,后勤也好,省军区也好,毕竟你还是个军人,别把当兵的脸给丢了。”
周湖平说话的时候,张和平感到自己脸上有种火辣辣的烧灼感。从前自己也把后勤和省军区这些军队部门和这种陆军战斗部队打心眼地区分开来,那是两个世界,在他的观念里。在后勤部门或者省军区要比这里轻松许多,有时候甚至让人忘了自己是在从军,忘了身上还穿着这身人民解放军的军服。
当兵的第一天起,张和平就在父亲留下的光环里生活,部队是妈妈选好的,入伍就到了省军区司令部,后来才知道,司令员是爸爸的老战友——原273团团长王福来。
王福来出于对战友遗孤的照顾,把他调到了警通连,然后又担任自己的公务兵。
说是公务兵,实际上王福来是把他当自己儿子看待。
几年兵下来,跟没当过似的,跟着司令员跑跑基层,那些中尉连长、少校营长,见了自己笑成了一朵花似的,让人有种飘飘然的感觉。一路顺风走到了军校,在军校也没吃多少苦头,军校的政治处主任也是父亲的老战友,三年军校生涯居然立了个三等功,但这块军功章里有多高的含金量,没人比自己更清楚。
分配的时候,主任和自己谈了一次话,主要是想了解自己的分配意愿。
过于顺利的军旅生涯让张和平有了一种无往不利的错觉,只要自己愿意,那么在哪条军旅路上都能走得很顺畅。
在这种错误的想法下,他想到了父亲的老部队——这支被称作南国雄狮的陆军一线部队。
然而情况完全出乎自己的意料,这支部队根本没像以往自己所在的分队一样把自己摆在一个英雄儿女的位置上,父亲的光环在老部队里却没为自己带来任何的福荫。
蔡副师长在全教导队面前让他投弹的那一天,张和平很悲哀地发现,出生于军人世家的自己和那些普通的战士并没有任何的不同,不过是自己比别人多了一套军官制服而已。
要当好一个军官,首先当好一名士兵。
周湖平的话惊醒了在完全被忽略中意志消沉的张和平,这么多年他第一次好好咀嚼自己的军旅生涯,从当兵那天开始。得出的结论让自己都感到震惊——从穿上军装那天开始,自己只是形式上的入伍,骨子里根本没有当兵卫国的追求,彷佛在进行一次寻找父辈身影的旅程。
一个不是军人的军人,又怎会获得其他士兵军人式的尊敬呢?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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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6章 苦不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