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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1章 老迷糊的小秘密(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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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严!”老迷糊也顾不得那只已经打了石膏的脚,扑过来捂住庄严的嘴。

“别吵吵!”

庄严扯开他的手,说:“还别吵吵呢!老迷糊,你这是在犯错误!忘了部队规定了?连和驻地女青年都不准谈恋爱,你特娘倒好,女兵你都敢招惹?我可当你是战友才这么跟你掏心窝子说话,从前我们连队有个姓杨的班长,他当年被留队当了教练班长,本来前途一片大好,后来就是跟水厂的女工搞在一起被发现,结果呢?人被赶回连队,还挨了处分,啥都完蛋了!”

老迷糊急满脸通红,一连嘴地申辩:“事情根本不是你想的那样!你别特么乱扯犊子!”

“我扯犊子?”庄严不屑道:“老迷糊,我可没瞎,刚才那个女兵,叫杨梅那个,就是那次在我们教导队八百米收放线跑过的那位,还有,你揍大嘴,我一直都没弄明白是啥原因,现在我可明白了。”

老迷糊赶紧从床上下来,单脚蹦蹦跳跳一直跳到门口,左右看看,确定没人了才转身关起了门,回到床边坐下,说:“庄严,杨梅不是我的……”

“不是你对象?呸!什么鬼对象,你就直说了,你们是不是相好?”庄严说。

老迷糊说:“不是相好!没你想的那么龌蹉,我们之间纯洁得很!杨梅只是我以前的同学!”

“嘿!同学?真是不熟不吃啊你。”庄严说:“老迷糊,我可真没看出来了,平素里你可是号称咱们区队最老实的一个人,没想到啊没想到,你比咱们区队所有人都鸡贼。”

老迷糊说:“你想到哪去了?”

庄严道:“那你说说,是咋回事?”

老迷糊坐在床边,似乎很不愿意开口谈这事,半天没说话。

“行了,我信你们是同学还不成,你告诉我,我一定替你保密。”庄严开始给老迷糊大派定心丸,“我就是好奇,你怎么认识了个这么水灵的女兵?”

“杨梅是我初中同学……”

老迷糊终于开口了。

他一五一十将自己和杨梅之间的关系告诉了庄严。

原来,老迷糊初中的时候曾经在老家县城里读书,杨梅是他们班的纪律委员,而杨梅的妈妈则是他们班的语文老师。

杨梅的性子刚烈,而且极富正义感,在班里算不上最漂亮的,但却是让老迷糊印象最深刻的一个。

老迷糊家在农村,能出县城读书还是因为成绩好考上来的缘故,不过从家里道县城有二十多里路,为了方便求学,就在学校寄宿。

县城中学的寄宿条件本来就不怎么好,米都是要自己带,饭堂只帮忙蒸熟,菜也是自带。

老迷糊是地道的农民家庭,加上孩子也多,全家一年就指望着那几亩地吃饭。所以,在整个初中时期,老迷糊在班上都是最简朴的一个,吃的菜都是腌的豇豆加一点点咸菜之类。

到了冬天,洗澡都要去饭堂拿热水,热水每天就那几锅,迟了去打水就被人抢光。

有一回,老迷糊洗了冷水澡,第二天就发烧了。

杨梅的妈妈,那位善良的语文老师见状,下课之后把老迷糊带回了自己加里,又是捂汗又是煮了一锅的姜汤让他喝了发汗。

语文老师也怜惜又喜欢这个老实的孩子,老迷糊更是知恩图报,有事没事就跑到学校的教职员工宿舍给已经守寡的老师干点家务重活。

一来二去,老迷糊隔三差五就成了语文老师加里的座上宾,虽然老师家也不是什么富裕家庭,可饭菜比老迷糊从自家带的那些腌菜要好多了。

所以,老迷糊和杨梅早已经像兄妹一样熟络,俩人也没有那么多歪念头,只是单纯觉得对方挺好,有种安全和温暖的感觉。

之后老迷糊中学毕业之后,家里的环境已经不允许他再读高中,何况就算读了高中,考大学又是一笔支出,老迷糊的成绩虽然不差,可也没到那种牛逼地可以拿到奖学金的程度。

作为家中长子的老迷糊最后做出了一个艰难的决定,出门打工,供弟弟妹妹上学!

和中国绝大多数农村贫困家庭的长子一样,老迷糊十几岁就扛起了养家糊口的重担,远走他乡南下打工。

这几年里,每年回到老家过年,老迷糊都要上门拜谢恩师,也顺道见见杨梅。

杨梅一直在县中学里读到了高三,她的脾气一直没变,还是那么乐观那么刚烈,那么的大大咧咧又乐于助人。

不过,他没想到,杨梅居然会选择去当兵。

几年后,老迷糊的妹妹考上了大学,弟弟也上了高中,他觉得自己的任务已经完成了。

于是,在出门打工后的第三年,老迷糊回了老家,去村长那里死缠烂磨了好几天,送了一条烟,终于拿到了一个当兵的指标。

没想到的是,在应征入伍时老迷糊居然意外地在武装部里遇到了杨梅!

杨梅告诉他,自己考大学成绩不理想,靠了个不靠谱的自费大学,所以干脆去当兵,锻炼锻炼。

老迷糊喜出望外,他仔细查询了一下,发现自己和杨梅居然去的是同一个部队。

那几天,老迷糊连睡觉都睡不着,翻来覆去煎烙饼一样难受。

他唯一担心的就是自己体检没过关,被人刷了。

还好,最后的结果公布,他应征成功,正式入伍。

可惜,百密一疏的是,老迷糊根本不知道,就算去的同一个部队,也许不会在同一个地方。

老迷糊分兵的时候被分到了273团,人家杨梅去了师部直属队。

俩人就这样再一次分开,但期间一直保持着联系。

老迷糊在连队里像老黄牛一样勤勤恳恳,为的就是争取进入教导队,除了军校梦,他还有另外一个目的,毕竟教导队就在通讯营旁边,去到那里,就能见到杨梅。

足足熬到第二年兵,老迷糊付出了比其他士兵多几倍的汗水,这才成功被作为预提班长的苗子,送来了教导队。

“噢!”庄严听完老迷糊的故事,这才恍然大悟,“原来你跟杨梅怎么熟,还有这么一段故事。”

他觉得自己挺佩服老迷糊的。

相比起老迷糊,自己真的太幸福了。

从小不愁吃穿,更别说被迫辍学了。

可是,自己又把自己的人生经营成了什么样子?

抽烟喝酒***打架,庄严比同龄人真的不省心多了。

而和自己差不多年龄的老迷糊,在自己整天浪荡街头打游戏泡妞的时候,人家已经是加里经济上的顶梁柱了。

他觉得心头有些沉重,这个世界上,并不是每一个人都过得十分富足,自己只是幸运一点点而已。

庄严忽然觉得,父亲庄振国把自己坑来这里也许早有预见。

他是个老兵,在部队待了十几年,他知道这里是一个怎样的情况,知道中国人民解放军的精锐部队是个怎样的环境。

庄振国相信部队是个大熔炉,也许可以将自己儿子这块烂铁炼成真正钢!

“庄严,我的事,都告诉你了,答应我,不要告诉别人。”老迷糊央求道。

庄严将自己的胸脯啪啪地拍得山响,大声保证道:“你放心!我又不是王大嘴,我可没那么多嘴。”

忽然又问,“老迷糊,原来你当兵的理由还那么浪漫啊,为了爱情!啧啧啧,我怎么觉得自己是在看电视剧一样!”

老迷糊的脸色瞬间又严肃了起来,说:“不!当兵对我来说,是很神圣的!我是去了武装部才知道杨梅也去当兵,之前我并不知道这个消息,她也没告诉过我。我来当兵,是另有原因的。”

庄严的好奇心瞬间洪水泛滥,抓住老迷糊的胳膊一顿摇:“说说,说说!告诉我嘛!我保证不泄密!我对军旗发誓!”

老迷糊叹了口气,说:“行,反正杨梅的事你都知道了,这事告诉你也不是啥丢人的事。”

于是,他将自己为什么来当兵的原因开始向庄严一一道来。

庄严这才知道,老迷糊来当兵,原来还有这么一段曲折的故事。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第171章 老迷糊的小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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