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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章 阅稿(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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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湖〉杂志社!

此时,这个破落的杂志社和往常一样气氛低迷。

张华云正一脸苦涩的坐在办公室,心中充满了悲凉与无奈。

是的,乔弘恩辞职了,这个在〈江湖杂志〉干了好多年的主编终于熬不下去,向总部提交了辞呈。

因为《江湖杂志》的经营确实已经到了油尽灯枯的地步,所以总部那边也是十分干脆的批准了乔弘恩的辞呈。

本来辞职流程需要一个月的时间来交接工作,但是考虑到实际情况,总部那边直接就将乔弘恩给放行了!

乔弘恩已经订好了明天晚上的酒店,临走前要和兄弟们好好吃顿饭!

他是拍拍屁股,两手一摊,一身轻松的走人了,可就是苦了张华云了!

因为继任主编的,正是张华云。

不过张华云知道,自己只能当一个多月的主编,因为总部那边已经明确的表示,如果这一个多月杂志依旧只有百来本销量的话,就让这个叫做《江湖杂志》的分社彻底解散。

张华云很有自知之明,也认得清现实,他不认为自己有能力创造奇迹,扭转乾坤。

“倒是体验了一把末代主编的凄凉与无奈啊,唉!”

随后张华云揉了揉微微有些头疼的脑袋,又想起自己今天下午在侄子面前喝醉了,不由得苦笑连连!

起身给自己倒了一杯水喝后,张华云再次回到电脑桌前,继续查看起投稿邮件!

没办法,虽然现在已经半夜了,杂志社也就只剩下张华云一个人,有些事情虽然已成定局,但是他就是不甘心,多么希望在这些投稿的邮件之中,找出一部好的作品!

不过,这份期望在看到邮箱里稿件的数字时,就化为了落寞。里面仅仅只有二十几封稿件,依稀记得《江湖杂志》刚刚成立的时候,这个编辑部的网络邮箱每天都能收到几百部投稿,可现在……

强行压下各种不良情绪,张华云开始认真的审稿。

哪怕最后一个月了,自己也不能对不起自己的这份工作,多少年的兢兢业业,不能因为杂志社濒临倒闭,就撒手不管。

只是,因为杂志社规模有限,所以自然不会有什么名家向《江湖杂志》投稿,张华云收到的投稿大都是些质量低劣的练手作品,作者也大多数都是以没什么经验的新人为主。

很快,张华云便看完了第一部投稿的作品。

果然不出他所料,模式和往常一样没变化,故事还是一如既往的乏善可陈……

连续审了好几封稿件,张华云都没有见到什么有意思的投稿。

“难道最后一个月,还要和之前一样矮子里面挑将军,强行选出一个逻辑还算通顺的故事?”张华云有些不甘心,提着一口气,继续一封封的看着稿子。

接近一个半小时后……张华云颓然的倚靠在椅子上,双目无神的看着这些稿子,他感觉到了深深的无力感。

此时的邮箱中,只剩最后一封投稿,张华云却忽然没有了继续审阅的兴趣。

前面的所有稿件,都是些毫无新意的流水线作品,看完就忘,甚至记不清刚刚那些稿子到底写了些什么,而且这还是张华云生怕自己错过好的作品,看的非常仔细的情况下,还是如此的不堪。所以张华云认为这最后一封稿件也不会有什么不同。

张华云强忍着疲劳,起身给自己泡了杯茶,喝了一口之后,叹了口气,还是点开了最后一份来稿……

刚点开正文,一首耀眼的诗作就跃入眼帘——天上白玉京,五楼十二城。仙人抚我顶,结发授长生。

“砰!”的一声!

读完这两句诗,张华云激动的不由拍了下桌子!

幸好杂志社现在没人,要不一定被这声响给吓一跳!

“好,此诗甚妙,什么样的故事,才能用这么一首佳作来作为故事的开头。”这种新颖的开头,让张华云稍微提起了些兴趣,他还特意回头看了一下作品的名字——《长生剑》。

要知道,前面的那些作品,张华云甚至都没有看书名就直接审稿的,这是唯一一部让张华云愿意回头看一下书名的稿子。

继续看下去,张华云才明白为什么作品的开头用这么一首诗作为开头,因为这部作品的男主角,名字就叫做白玉京。

而男主角白玉京的佩剑,同样摘自诗句,叫做“长生剑”。

看到这里,张华云不由赞叹,因为一个人物,一柄兵器,竟然创作出这么一首精彩耀眼的诗句,可想而之,此人文学造诣绝对深厚!

“陈旧的剑鞘,缠在剑柄上的缎子也同样陈旧,根本看不出来他有什么杀气。然而这陈旧剑鞘中的剑,却锋利得可怕。这本就是江湖中最可怕的一把剑--白玉京的长生剑!”

“江湖中的人怕白玉京,怕白玉京的剑。因为只有他杀人,从没有人能杀死他。”

当看到这一段,张华云已经坐直了身子,呼吸也是微微急促起来,眼神,变得越来越亮!

侠客小说的编辑也当了这么多年了,张华云对于侠客小说那种陈腐的套路早就感到厌倦,所以这种登场就是无敌的设定,一下子就击中了张华云的心房。

“接下来会怎么发展,求求你千万不要写崩了!”张华云现在既是忐忑又是期待。

因为主角登场就几乎无敌,没有目标没有方向,所以剧情很难掌控,一般人还真的不容易写出来。这样的创作非常考验创作者的功底!

张华云继续往下看去……

寂静无声的房间里,只余下张华云不算平静的呼吸之声。

时钟的秒针发出滴答滴答的声音,泡好的茶水已经凉了。

逐渐的,张华云仿佛忘记了自己的编辑身份,开始以一个纯读者的角度欣赏着这部叫做《长生剑》的作品。

而随着时间一点一滴的过去,剧情也在一次次鼠标翻页中不断的深入发展,张华云也终于明白书中真正想写的东西到底是什么……

“其实白玉京最可怕的不是他的剑,而是他的笑。因为他的笑使许多江湖大腕败在了他的剑下,他的笑也无数次使自己从别人的剑下死里逃生。”

这部作品,看似在写剑,实际上写的,却是微笑的力量。

人生永远是一场骗局,任何事都会发生,没有人知道谁能笑到最后。

“一个人只要懂得利用自己的长处,根本不必用武功也一样能够将人击倒。”

《长生剑》的女主角是袁紫霞,和白玉京拥有着恐怖实力不同,她是一个没有什么武功的弱女子,她的长处是笑——因为笑,大大小小的武林高手被她轻轻松松地置之死地,无论多么锋利的剑,也比不上那动人的一笑。

“所以说《长生剑》,写的并不是剑,而是笑,只有笑才能真的征服人心。所以当你懂得这道理,就应该收起你的剑来多笑一笑!”

当看完这部叫做《长生剑》的作品,张华云只感觉侠客的世界,仿佛被打开了一扇崭新的大门。

是这部小说让他明白,原来侠客还可以这样写,也是这部小说让他看到了一丝……侠客小说崛起的希望!

“一部中短篇的侠客小说,竟然能够将哲理蕴含其中,不仅故事性完整,让人看了情难自已,哪怕从文学角度来看也是无可挑剔……”

“此书开创了另类侠客小说的先河!”

张华云激动的坐在椅子上手足无措,他看到了希望,看到了以后的道路!

就在他激动的准备看看此书作者是谁的时候,突然发现,这封稿件还没到底,《长生剑》这部作品下面竟然还有一部作品!

而另一部小说的名字,和《长生剑》有着异曲同工之妙,叫做——《孔雀翎》。

“能写出《长生剑》这么经典的作品,想来这部《孔雀翎》因该不能太差……”

惊喜的同时,张华云也有些担心,担心《长生剑》是昙花一现。

这种事情不是没有出现过,有的作家灵感乍现,写出了一部极为优秀的作品,而往后很长时间内,这个作家的作品都无法超越自己之前的那部灵感之作。

所以张华云担心,这部《孔雀翎》也会出现这样的情况。

“想再多也无用,还是先看吧。”张华云迫不及待的点开了《孔雀翎》看了起来,毕竟他也是很期待的!

天下暗器分为三百六十余种,但其中最成功、最可怕的暗器就是孔雀翎。

从外表看来,孔雀翎是个由纯金铸成、闪闪发光的圆筒,上面有两道枢纽,筒里的暗器便飞射而出,据说这些暗器发出来时,美丽得就像孔雀开屏一样,辉煌灿烂,然而,就在你被这种惊人的神灵感动得目瞪神迷时,它已经要了你的性命。

孔雀翎系由孔雀山庄的主人耗尽心血打造成功的。

当时,三十六名无敌于天下的黑道高手为了毁灭孔雀山庄,竟结下血盟,联手进攻,结果全部丧生在孔雀翎下,从此,孔雀翎名扬天下。在此后的三百年间,也有近三百人死于孔雀翎,他们不是一流宗主,就是一代绝顶高手,都因进犯孔雀山庄而毙命。

张华云几乎是一口气读完《孔雀翎》的故事的,读完全篇,只感觉胸中有种畅快的感觉,精妙设计的剧情,无限的反转,让他如同普通的读者一般深深的沉浸其中。

这是一部完全不比《长生剑》差的经典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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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第三十二章 阅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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