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于王一博,他同样也可以佯装在四楼教室中寻找蜡烛,他大可以找到蜡烛后跑回六楼,比他自己说的早那么几分钟回到实验室,趁机将毫无防备的刘灿杀害。”
“倒是没错,”宋宁点点头,“如果不考虑案发现场的门被人用门栓锁上了,这三名证人都有杀死刘灿的作案条件。但正因为有这扇门栓插上的门,这三个人都不具备杀人可能。问题还是在与凶手是如何从封闭的实验室逃走的啊。”
“可不。”
“你现在有什么想法吗?”宋宁将期待的目光投向黄梁。黄粱则是干脆的摇头,“啥想法都没有。”
“我说你能不能给点力!”
“这不是我想给力、就能给力的了的啊,大哥,我也很想帮你破案,问题是你这案子的确很复杂呀。”
叹了口气,宋宁从沙发上站起,冷冰冰的说:“要是不复杂,我能来找你?走吧,时间还早,去见下一名证人吧。”
“要去见谁呀?”
“就去见见王一博吧。”
和与父母下榻在宾馆中的苏群不同,王一博目前住在自己亲属家的房子里。他同样也是来京阳市读书的,好在有个混得比较好的亲戚就住在京阳市,暂时可以在这位叔叔家里留宿。一路无话,宋宁载着黄粱来到了王一博目前居住的小区。
一番沟通后,王一博同意这次突然的见面。只不过这场对话必须在他母亲的见证下进行。宋宁当然是想和王一博单独聊,但王一博的母亲说什么都不同意。迫于无奈,宋宁只能答应让对方的要求。
在这处小区外的一间无人光顾的快餐店里,四个表情凝重的人围坐在一张方桌旁。几名无所事事的服务员都向这桌客人投来好奇的目光,毕竟他们进店后只是点了几杯饮料,看样子似乎在聊极其严肃的话题。两个成年男人,一个上了年纪的成年女人,还有一个看样子还是学生的年轻人,这种组合总能让人浮想联翩。
无视那几名服务生的窃窃私语,王一博小声讲述起事发当晚的经过。
和苏群不同,王一博自从考入大学后,就定下了一定要考上研究生的志愿,因此从大一入学的第一天开始,他把自己的每一天都安排得井井有条,力求在每一门课程上都取得优异成绩,以此来让自己的成绩单更加亮丽。这对于他之后考取心仪大学的研究生专业至关重要。
对于大学生活,王一博算是比较适应,虽然他的家境十分普通,每个月的生活费不多,但也无需考虑利用闲暇时间去打工赚钱,他几乎把所有时间都耗在了去图书馆自习上。家里也非常支持他考研的打算。
时间就在忙忙碌碌中来到了大二的下学期。专业课多起来后,课设作业就不可避免的成了学习生活中相当重要的部分。只不过和优异笔试能力相比,在动手方面王一博就要稍逊一筹了。
为了能取得好成绩,他竭尽所能的去完成老师布置的课设作业。但心有余而力不足,课设小组的主心骨并不是他,而是刘灿。一开始被选入这个小组时,王一博感觉自己运气差到极点,虽然刘灿是整个院系都出名的风云人物,可他的女朋友李慧慧和那个无存在感的苏群却是完全帮不上忙的吉祥物。
苏群虽然从头至尾一直在划水,几乎不参与任何工作中,可至少他不像李慧慧那样,一直在旁边热心肠的添乱。好在王一博和刘灿配合得还算默契,两个人支撑起整个课设小组的运转。刘灿在理论方面弱一些,但动手能力却一流,这让他和王一博成了一对互补的好搭档,课设作业的进度算是稳中有进。
如果没有出后面这一档子事的话,这个课设小组本应该在获得优异成绩后解散,至于他们四个人的用来讨论的群是否会被解散,那就是之后的事情了。
由于刘灿的个人原因,导致他们不得不大晚上的去实验楼赶进度。对此王一博有些不满,但又无可奈何,只能把原本定好的安排打乱,来配合刘灿的时间安排。更让他感到无奈的是,实验进行到一半,突然就停电了。
眼看着这一整晚可能就要白白浪费了,不甘心的王一博提议去楼下查看一下情况,弄清楚电力短时间内能不能恢复。其余组员也都一致认同他的想法,王一博就叫上苏群,两个人结伴去下楼。
下到四楼,在路过走廊时,王一博偶然想起在一间曾用来上课的教室中,自己似乎见到过蜡烛的身影。在这种情况下,点亮的蜡烛无疑能给人增加安全感,所以就决定先找找蜡烛,让苏群独自一人去楼下询问情况。他自己则是走进一间乌漆嘛黑的教室。
在讲台下的抽屉里,王一博如愿找到了几根细细的蜡烛。找到蜡烛后,王一博立刻返回六楼,打算向刘灿借打火机。他本身并不抽烟,因此不会随身携带打火机,在课设小组中只有刘灿抽烟,他身上有打火机。
返回六楼后,王一博才发现实验室的门被关上了。他离开时,门只是虚掩着,并没有关上,可此刻他按下门把手时,眼前这道厚实的门却纹丝不动,这让王一博有些纳闷,怎么突然间这门就被人锁上了呢?
实验室的门钥匙就在王一博手中,他叫喊了几声后,就掏出门钥匙插进锁眼里,转动几下后,发现门还是打不开,他这才意识到应该是屋内的人把门栓插上了。
有这个必要吗?关门干什么啊?困惑的嘟囔了一句。王一博凑到窗玻璃前,向漆黑一片的实验室内张望,屋内仿佛是流淌着浓郁的黑暗,今晚的夜空本就乌云密布,暗淡的月光被厚重的云层遮挡,几乎没有丝毫光线能透过窗户照进屋内。
自然光是指望不上,人造光源也没有亮起,王一博搞不清楚屋内的人为什么不拿手机照亮。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新
第13章 证词(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