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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回忆(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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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着从身旁匆匆而过的吕宋汉民,

那干瘦的躯体,一双双畏惧的眼神,刘煜一阵失神。

自己来吕宋,没有带来希望,却给吕宋的华人带来了又一次的灾祸。

如果不是自己的出现,这些吕宋华人不会经历历史中本不该出现的第五次迫害。

而这些明军大都也可以活下去,不是吗?

“叔,如果不是我们来到吕宋,这些人现在应该在田间劳作而不是待在明城担惊受怕吧?”刘煜忽然开口道。

“什么?”刘全眼珠子扫了过来,

“你悔了。”刘全问。

“不知道,只是我们南下吕宋本意是反清,却连累了这些海外明人。”刘煜喃喃自语。

“哈哈。”刘全放声大笑,

那笑声惊得来往的行人惊骇不已,见刘全身着明甲不禁面露畏惧,惊恐的逃离。

“煜儿。”刘全一只手搭在刘煜肩上,一只手指着在街道四处游走的吕宋华人,

“如果没有我们,这些汉人有活路吗?”

“那些拿着弯刀的生番会放过他们吗?”

刘全死死盯着明城西门一处坍塌的墙身,

“你知道那些生番兵的刀有多锋吗,那些生番是一群怎么样的畜牲吗?”刘全看着一脸凝重的刘煜道,

“我们攻下了生番的大营,你知道我们看见了什么吗。”

“什么?”刘煜嘴角蠕动。

“人头,”

“几十颗人头,就那么活生生的插在木桩上,挡在大营外,有老人,有小孩。”刘全看着城墙,呼出口气,

“知道这些都是什么人吗?”

刘煜低下头,叔父的话让他极为难受,仿佛像有万千蚂蚁在心头上钻来钻去。

“知道为什么我们要反清吗?”刘全忽然看向刘煜,

“嗯。”刘煜神情一滞,

“反清,反清复明啊。”刘煜下意识的说道。

“哈哈,”刘全哈哈大笑。

“如果真的是这样,那么也不会有这么多人跑到吕宋了。”

“什么意思。”刘煜不解。

“当年国姓爷攻南京失败,我和你父亲一道和国姓爷去了台湾。”刘全抬头看向天际间,仿佛是回到了那个年代。

“那个时候你爹和我都望着海峡,为什么?”

“因为那才是咱们的家啊?”

“我们多想回家啊,种个地娶个媳妇什么的,也好比留在这个破岛强啊。”

“那一天,我们跑了,跟着一群叛逃降清的郑军弟兄们抢了一艘快船就往海峡对岸冲去。”

刘煜不可置信的看着刘全,“你们降清了。”

“我们不想投降那群鞑子,也不想留那恶心的金钱鼠辫子,但我们想家,想回家。”刘全叹了口气,

“后来,快船被附近岛屿上的郑军炮台上的火炮摧毁了,我和你父亲几乎是游回对岸的。”

“煜儿,你可知道大陆是什么景色吗?”刘全忽然问道。

作为现代灵魂的刘煜自然不知道明末清初的大陆是什么情形。

“差点忘了,你是在东宁出生的,长这么大还没回过大陆呢。”刘全笑了笑,又自言自语道;

“可我们不一样,我们打小就是在扬州长大的呀。”

“呵呵,你知道吗,在叔叔小时候啊,那扬州可繁华了。”

“那可时候但凡过个节什么的家家户户张灯结彩,寻常百姓家呀,如果遇到个娶嫁往往要大宴宾客,不摆个十七八桌说不过去啊。”

“寻常百姓家还能大宴宾客?”刘煜哑然。

“那是当然啦,”刘全拍了拍刘煜,嘴角微微上扬。

“老百姓嘛,总是爱面子啦,遇上什么喜庆的日子要不摆个十七八桌宴席,邻家人都看不起你,老百姓们那怎么办呀?”

“只能东拼西凑呗,

往往大半年的收入就要赔在这宴席上,小时候啊,谁家要摆个宴席请宾客啊,全街的小孩都会跑过去,就为那蹭吃蹭喝点。”

“那是儿时记忆啊。”刘全眼眶浸湿了,

“你说不就是打仗嘛,虽然不想留那条辫子,但总不能不回家吧。”

“我们兄弟两人拼了命游,还真的给我们游到了对岸。”

“我想也该是游到了漳州,离家也不会太远。”

“我和你父亲都很兴奋,拼了命的跑想要寻一户人家歇息歇息。”

“可走了大半夜,方圆十里内哪有人啊。”

“到处都是废墟,被烧毁的茅草屋,被砸坏的船骸,放眼望去十里八乡,连条活狗都没有。”

“一连走了好几日,你爹和我都快饿的不行了,这才看到一处村庄,那个时候都快饿得受不了了,抹黑偷进一户人家想找吃的,但屋里屋外翻了个遍,什么都没有。”

“突然,整个村庄就喧闹起来,火光四起,你爹和我吓得连忙跳上那茅屋屋顶上。”

“原来是清廷派兵征粮的。”

“借着那火光,我才看见整个村落的人都被那些清兵围到了村头,”

“接着那火光,我看见一百多人被清兵围着,那些百姓饿的只剩下骨架子了,那皮都贴在骨头上了。”刘全像是回忆起了什么?

“煜儿,你可知酱缸。”刘全强忍住怒意道。

“酱缸?”刘煜诧异,摇摇头。

“之间为首的一名官员指着那些人骂,具体骂什么我记不清了,”

“就看见一个个大缸摆在那,一个个百姓被那群清兵压着,那些清兵拿着刀在被压着的人身上划着,一道一道血口子渗出血来,惨啊,那一声声惨叫声连鬼听了都怕。”

“被割的满身都是口子的人被那些清兵活生生的压入酱缸中。后来我才知道所谓的酱缸里头不是酱而是金汁。”刘全咬牙切齿。

“我们想出去,可我们饿的没气力了。”

“想喊又不敢出声,只能眼睁睁的看着,那哭嚎声像一把把尖刀刺进心窝。”

“一百多号人啊一晚上没了四十多个,剩下的一个个也是皮包骨头,饿得不成人形了,就这样他们还要催粮交税。”

“那一晚后,我和父亲拼了命的又跑回了台湾,当我踏上岛时,我感觉那种压抑感没了,那种血液又沸腾了。”

“从那以后我和你爹就再也没有想过降清。”刘全缓缓呼出一口气。

他看着那道破损却又被明军重新修建中的城墙,呢喃道:

“生番是牲畜,鞑子连畜牲都不如,”

“生番该杀,鞑子更该杀,”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第三十四章 回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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