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稚在硬拖着谢珩腻歪完后,心满意足地往回走,一路上他侧着脸观察谢珩,脸上是掩饰不住的高兴。
乌木廊桥下流水清浅,竹影倒映在其中犹如黑色浮藻,每走一步,脚下都有木头嘎吱的轻微声响传来,这座四百年的老宅在雪夜中显得格外清寂古朴。李稚没有丝毫睡意,心血来潮想要跟谢珩在园子里多走两步,故意绕了点路。
池水中忽然响起了一两声扑棱声,一只鹜鸟栖落在了不远处的水中,像一片灰绿的绒叶子浮在水面上。李稚一把拉着谢珩过去,靠在了栏杆上观察起了那只鹜鸟,他扭头对谢珩很是兴奋地道:“大人,那里有只野鸭子!”
谢珩也看见了那只鹜鸟,冬日天冷,鹜鸟会往南飞,时有落入各家庭院中,梁朝人认为这是自然风流的一种,一般没什么人会把它们叫做野鸭子,虽然说叫野鸭子也没错。
李稚观察着那只小小的野鸭子,跟谢珩聊了起来,“我家乡那边一般把这个叫做凫,就是会浮水的野鸭子,盛京人一般是如何称呼它啊?”
谢珩道:“孤鹜。”
李稚听见充满了文雅气息的称呼,扭头看向谢珩,“孤单的野鸭子。”说完他忽然笑起来了,说不上来是哪里好笑,但莫名笑得止不住,手撑在栏杆上,整个人倚靠在了池水边。
谢珩看着因为一只野鸭子能这么开心的李稚,不自觉也被那轻松的笑声所感染,也跟着笑了下。
李稚一双眼睛继续望着那清池水,他低声道:“那只孤单的野鸭子在看我们。”说完突然又笑起来。
谢珩确实感觉小孩子挺有意思的,池中的鹜鸟原本飘在水上,听见了这边的人声,梭的一声起身飞走了,只留下一串涟漪。
李稚低下头看自己与谢珩倒映在池水中的影子,他带着笑容扭过头来看向谢珩,正好对上他的视线,他停下来,两个人安静地对视着。
谢珩的酒量与酒品向来不错,何况他今晚其实并没有喝多少,但他确实感觉到自己要比平时略昏沉些,不是说醉,而只是说要更为慵懒随性些,李稚大约也已经看出来了,打量着他脑子里不知道想些什么。一阵卷着雪的风吹过来,两人的衣襟与头发都飘浮起来。
谢珩低声问道:“在想些什么?”
李稚忽然想到了那些深山雪夜遇到神仙的风流传说,他觉得眼前的谢珩像一个无所不能、温柔博爱的神仙,无论世上的人说什么,神仙都会认真地倾听,再将他们的心愿一一实现,“大人,我觉得你是我在这世上见过的最好的人,完美无瑕。”
简直让人惊叹于碌碌世间竟然还有这样的人,若非遇见了是不会相信有的。
谢珩听着他的表白,感觉这孩子到底还是天真了些,将什么都想象的很美好,“人无完人,世上没有真正无暇的人,我也不例外。”
李稚莫名又笑起来了,“我没有看出来您有哪里不好,我觉得您就是这个世上最好的人。”
谢珩看出这孩子这会儿心里正高兴得不行,哪里听得进别的话,于是只由着他胡说八道。
到底是大雪纷飞的冬天,李稚其实很怕冷,两人在廊桥边看了会儿雪景,还是回屋去了。
窗户半开着,立架上的灯不知何时被风雪吹灭了,屋子里很黑,只有屏风后的暖炉烧着炭发出些许的亮光。
谢珩原本想要去将灯点起来,谁料一进屋李稚就猛的抱住他亲上来了,他算是发现了,这孩子特别喜欢在漆黑看不清脸的地方亲他,被宽纵得胆子越来越大,如今随心所欲为所欲为,完全没有顾忌了,他抬起手放在了李稚的背上,原以为李稚像从前一样亲完就松开了,却没想到李稚这次却一直抱着他不松手。
谢珩道:“好了,我去把灯点起来。”
李稚忽然又亲了上去,好像要将他的嘴堵住不让他说话一样,谢珩切身地感受到了热恋中的小孩子在释放天性后能有多黏人,永远用不完的亢奋与激动,稍微被刺激到就浑身发抖,抱着亲都不够,简直是想要发狠将他勒死在自己怀中才好。
谢珩原本是由着李稚的,可李稚一直也没有停下来的意思,手还放在了他的腰上,慢慢地顺着他的腰带在摸,停在玉带钩的位置上,呼吸也跟着凝滞起来。
“大人,你身上真的有股香味,不像是酒的味道。”李稚也说不上来自己到底想要做什么,刚刚在园外,他就有下意识的冲动,想要离谢珩更亲近些,忽然他抬起眼睛,在一片黑暗中盯着谢珩的脸。
谢珩在看见那道眼神时,脑海中有根弦跳了两下,“好了,别闹了,我去把灯点起来。”
李稚哪里听得进去他说什么,重新用力地亲了上去,手同时环抱紧了谢珩的腰,他亲着谢珩,像是在慢慢厮磨,动作并不熟练,但他显然很享受这个过程,炉中的炭火烧得通红,窗檐上有水珠流淌下来,就在他想要尝试着深吻下去、手也不自觉重新插到谢珩腰侧衣服中时,谢珩抬手牢牢地按住了他的后脑勺,低头吻了下去。
相比较于李稚那种磨一下、碰一下的亲昵,这是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吻,带着些许的清酒气味,以及罕见的放纵与强势,或许还有那座深山古寺中陈年的白桂花、茶香和雨水的气息,李稚感觉到唇齿瞬间被撬开,舌头被推回去,他整个人都懵了,近似窒息时眼前有白光闪过,一种名为“快感”的浪潮瞬间冲刷了他整个脑海。
谢珩停下来,他低头望着大口喘着粗气的李稚,而李稚甚至连自己是什么时候被圈在对方怀中都没察觉,浑身都软了,背用力地靠在书柜上,与他对视着。
谢珩的眼睛看上去比平时要昏暗很多,他静静地注视着李稚的脸,很久之后,他才后知后觉地明白过来一件事,如谢晁所说的世间情爱有个七八分就够受用,并不是人间的常态,情深情浅并非人心所能够控制,一切风花雪月儿女情长,等回过神就已经太迟了,所谓的一见钟情并不是指见到即肝肠寸断,而是说有的故事从初见时的第一眼就已经注定了结局。
情之所起,比一阵风吹过还要没有缘由。
晚上睡觉时,李稚似乎格外的亢奋,躺在床的内侧,一直翻来覆去的睡不着,窸窸窣窣的发出各种很小的声响,直到谢珩转过身去,伸手将人拦腰捞过来,按着后脑勺将人压在了怀中,屋子里顿时安静了下来,之后再没有任何的动静。
每年二月中旬份,是谢氏的祖祭月份,按祖例,谢氏子弟都要回老家建章拜祭先祖,所谓的建章就是盛京的古称。谢晁去世后,为了纪念这位家族中最德高望重的先辈,谢照与同辈的谢氏族人商议好,将未来五年的祖祭地点放在了宁州邺河,谢珩也同意了。
所谓的祖祭,除了祭祀先祖外,常年在各地当官的各脉谢家人也会趁着这个难得的机会聚在一起交流政事、沟通人情,这才是祖祭对大家族而言真正的意义所在,将所有人都凝聚在一起,若是有落魄的旁支便伸手帮衬一把,谢氏一门煊赫了六百年,深谙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道理,若是不能够相互扶持,再大的家族也是说散就散了。
谢珩作为谢家如今的家主,又与谢晁祖孙感情深厚,于情于理,今年二月他也要前往邺河祖祭,来去一趟大概要一个月左右,届时徐立春也会跟着去。
谢珩动身前已经命人将所有事情都提前安排妥当,也早就和李稚说了这事,临行前,他看见李稚欲言又止,于是停下来与他单独待了会儿。
李稚这两个月日子过得确实滋润,每日跟在谢珩身边做事都快养成习惯了,谢珩怎么想的他不知道,他自觉正如胶似漆蜜里调油,这忽然一下子要分开这么久心中还真的有些舍不得。二月份初,天气刚刚逐渐转暖,阳春又小雪,谢珩站在庭院中与他告别,“有事可以写信给我。”
李稚点了下头,他也没说什么“希望你早点回来”的话,打量了一圈见四下无人,上前去抱住了谢珩,手轻轻地摸了两下谢珩的后背,然后松开了他。
谢珩看着李稚良久,眼中仿佛有风吹过而起的波澜,他伸出手去揉了下李稚的脑袋,转过身走了。
站在原地的李稚望着雪中那道背影,慢慢笑了起来,他此时此刻才明白,心意相通原来是这世间第一等的快乐,甚至不需要多说什么,一个眼神、一个动作,就足够拨动心弦。
作者有话要说:小孩子的快乐总是这么朴实无华。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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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43 章 第 43 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