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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9 章 第 9 章(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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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家宅邸中有一片内湖,长宽约各一千步,瘦长的乌木长廊立架在水上,湖中心是一方四面敞空的水榭,雨水挂在屋檐下犹如一卷晶莹的珠帘,这就是有名的湖心亭了,从前谢家的长辈时常在此会客,后来东南堪舆名家葛朴来谢家做客,指出这片幽冷的湖水压了这座宅邸的运势,重新帮着修改了风水格局,这湖心亭也随之废弃了。

谢家人原想填平这片湖,后来有长辈觉得家中小辈儿时常常在这里玩耍,留下做个念想也好,就一直保留到了现在。每年夏夜,这片地方格外的安静幽凉,谢珩偶尔会来这片坐坐。

雨水落在湖中哗啦得响,廊下挂着一高一矮两盏冰纹琉璃灯,木案上点着清静宁神的香。

侍者无声地走了进来,炉子上煮起了茶,没一会儿就冒出了白汽。

“想吃点什么吗?”

李稚闻声一下子看向谢珩,“我都可以。”

谢珩看了他两眼,让裴鹤去取些甜食糕点过来,裴鹤点头出去了。

李稚盯着那壶一直不怎么敢抬头,他意识到自己这样子做客实在有点无礼,又移开视线重新望向了主人,“上次宁州府道观中,多谢大人所赠的银两,我一直没有机会能够亲自道谢。”李稚停了一下,“多谢。”

“举手之劳而已。”

谢珩见水滚开了,抬手沏茶,李稚本能地觉得不应该让对方帮自己倒茶,立刻伸出了手去帮忙,他这会儿的脑子好像没了一样,“我来!”他从对方手中夺过了茶壶才意识到自己并不会沏茶,顿时又停住了动作,茶道在梁朝一直是贵族高门的专属,这里面是有许多讲究的,并不是往杯子里倒水就完事了。

谢珩看他抬着手半天没有动,“我来吧。”他伸出手从李稚手中重新接过了那茶壶,继续沏茶,雨前白茶的清香氤氲飘散开。

李稚从来没想象过自己也能蠢笨成这样,他尽力想让自己放松下来,却因为刚刚的岔子出了一头的汗。

谢珩道:“听你的口音,是京州当地人,到盛京这些时日,生活都还习惯吗?”

李稚立刻道:“习惯,这里一切都很好。”

“听上去你倒是很喜欢这里。”

“我确实很喜欢这里,这里各种东西都好。”李稚忽然没了声音,像是反应过来说错了什么话,改口道:“我很喜欢生活在这里的日子。”

谢珩将沏好的白茶摆在了他的面前,“平时在国子学当差还顺利吗?”

“顺利,大家待我都很好。”李稚答得很快。

谢珩笑道:“不必如此紧张,我不是你的上司,也不是在问你的话。”

李稚看着对方脸上的笑容莫名一晃神,他立刻反应过来,意识到自己过于紧绷了,重新道:“大家都很照顾我,我很喜欢这里。”

“若是这样倒是很好,想必家里人也能放心了。”

李稚点了下头,“是,我时常写家书回去,告诉我爹我在这里都好。”

亭子外落着雨,深夜听不见多余的杂音,这一方立在水上的水榭格外的安静,李稚觉得天地间好像只剩了他与对方两个人,喝着茶说着些无关紧要的话,心中变得无比的安宁平静。坐得久了,他有点莫名的恍惚,他总觉得这像个梦,抬手又慢慢地喝了口茶。

一旁的桌案上压着两本书,风一吹翻开了书页,一张纸从其中飘了出来,李稚正在喝茶,看见了之后立刻起身去捡。谢珩回头看了眼桌案,是两册《汉赋集注》,也不知道是谁落在了这亭子里没有收。

李稚在那张纸吹落湖水前将它捡了起来,纸张是上好的亭湖纸,被雨水打湿了也不晕墨,上面是篇只写了个开头的赋。李稚将那张纸拿了回来,因为湿了也不能重新夹回书中去,就小心地用镇石压了晾回案上。

谢珩扫了一眼,认出了这是谢玦的笔迹,他立刻明白了是怎么回事。

李稚一直盯着那张湿透了的纸看。

谢珩注意到了李稚的眼神,问他:“怎么了?”

李稚立刻回过神来,“没什么。”他解释道:“这篇赋的开头写的很好,我从没有见过这样好的开头。”没有用任何的生僻字也没有卖弄典故,只是白描的手法写了个景启了个头,短短几行字,字句精悍但意境汪洋肆意,而且最难得的是那种海纳百川的包容感,好像下面接什么样的内容都好。

谢珩看出他的喜欢,道:“这两本书放在这里很久了,他的主人怕是也已经忘记了这篇赋,你既然喜欢这开口,不如续写试试?”

李稚还在看那个开头,闻声一下子回头看去,“我?”

谢珩点了下头。

“不,我怎么能写?我怕是写的不好,冒犯了人家。”李稚下意识就拒绝了,未经允许擅动别人的东西极为失礼,何况这个开头写的实在是太好,他私自往下接也许会得罪其真正的主人,无论是狗尾续貂还是说偷人家的文章,在这圈子里都是大忌。若是真正的主人发难,沦为笑柄就算了,按照士族的规矩,他这种身份的人甚至可能会被活活打死。这在本朝不是没有先例。

谢珩却道:“试试吧。”

李稚放平时他绝对不会干这种忌讳的事情,可谢珩的那双昏暗的眼睛望着他,他不知道为什么突然说不出任何拒绝的话来。

“那、那好吧。”

侍者取来了笔墨纸砚,李稚又看了看谢珩,谢珩朝他点了下头,终于李稚还是提起笔慢慢续写了起来。

谢珩望着低头默默续写文章的李稚,这孩子说话做事虽然有点怪,也许是因为紧张所以这样,但能看得出来这孩子性格很温柔,从内到外都是柔柔软软的,没有任何棱角,但心中又有自己的坚持,这点难能可贵。而且这孩子的眼神很干净,大约是年纪小没经过什么风浪,他整个人的气质看起来尤其的干净,怎么说呢,光明磊落。

谢珩见过的人太多了,若是暗藏着心思,他一眼就能看穿,但这孩子看穿也没有什么。

裴鹤取了两只食盒回来,他将几碟糕点摆在了案上,余光看见了李稚正在写的东西。他立刻记起了这是什么。前阵子大公子给出的题目,二公子抓着头发写了小半个月愣是一个字没写出来,央他找了几本《汉赋集注》打算铤而走险一抄了之,结果被徐立春一句“大公子什么书没读过,抄了一眼就能看出来”给吓得愣是没敢动手,后来也不知道是怎么给他糊弄过去了。

裴鹤看了这少年写的东西两眼,赋不赋的他一眼看不出水平,不过字倒是很端正。他记得这个少年出身不好,能读书识字也是难得,毕竟公认读书写字就是奔着仕途去的,世家子弟文章写的好,有了才名就能做大官,但是没姓氏的人读书识字纯粹是不识相,自科举废后,贫贱书生百无一用,文章写的再好,不过多遭几份白眼与讽刺而已,规矩就是这样。

李稚写了小半个时辰,谢珩喝着茶一点声音都没有,大约是不想打扰到他,可他越是如此李稚却越是紧张,他对面坐着的那可是十二岁就写出《望树台赋》的人,他这辈子写东西就没有这么心神不宁过,又加之这篇文章的开头实在是太好,珠玉在前他确实不怎么敢下笔,一时就有些卡住了,他觉得这是他有生之年写的最艰难的一篇文章。

好不容易写完后,他看了两眼。

横看竖看,毫无疑问,这就是一篇糟糕至极的文章,“通顺”已经是对它最高的评价。

他是在写什么啊?李稚心想这还能改吗?这大约只能重写了?简直是多看一眼都觉得脏了眼睛,一想到这是他刚写的,他顿时有种想要直戳双目的冲动,然而他的耳边却响起了一个声音。

“我能看看吗?”

李稚抬头看向了谢珩,“我……我写的不大好,我再改改吧。”

谢珩点了下头,“你慢慢来,不用着急。”

李稚又埋头改了小半个时辰,此时已经是深夜了,他却没有任何的睡意,甚至还开始浑身冒汗,也不知道浪费了多少张纸,终于他看了眼改完后的文章。

……为什么感觉还不如没改之前的?

李稚抬头看去,发现谢珩正在看着他。

“改完了吗?”

李稚满头是汗,终于道:“我、我写的不大好。”

“还需要再改吗?”

李稚的气场肉眼可见的迅速弱了下去,他低头看看那篇文章,拿不出手啊,他下意识追问道:“你真的要看吗?”他这会儿已经埋头连续写了一个多时辰,把自己都给写懵了,这一句话甚至有点耍赖的感觉了,难得的少年一点心性流露出来,两只眼睛可怜地看着人,“我觉得我没有写好。”

这简直是他平生写过的最烂的文章,烂到他甚至不想承认是自己写的。

谢珩看了他一会儿,“那我可是有点好奇了。”

李稚:“……”

谢珩手中拿着那篇改了三个来回的文章,他慢慢地往下看,一直也没说话。

李稚连礼数都忘记了,一双眼睛紧紧地盯着他,观察着他的表情变化,然而那张脸上却看不出任何的东西,眼见着他的视线往下移,李稚的心像是在油锅上翻来覆去地煎熬,他甚至有种伸手把纸夺回来的冲动,却打死他也不敢动手。

谢珩读完了那篇文章,他抬头看向了李稚,李稚的心咚的一沉。

谢珩并没有对文章本身做任何的点评,而是问了他一句话,“你认识亳州卢氏的人吗?”

李稚一愣,他听都没听过这个士族,摇了下头,“不认识。”

谢珩打量着他,李稚还以为他是不相信自己的话,“我真的从没有听说过亳州卢氏。”他下意识重复了一遍,“我没有去过亳州。”

谢珩点了下头,“别怕,我只是问一问。”

“大人,我……是不是做错了什么。”

“没有。我随口问问。”谢珩望着他,“你文章写的挺好的。”

李稚一听这话眼睛不由得睁大了,实在没想到这篇东西会得到这么个点评,他下意识有点心虚,连话都没敢接。他自然知道这话是对方的安慰,这更让他无地自容了。

谢珩看他这副样子,很轻地笑了下,“吃点东西吧,你也写了这么久了。”他将裴鹤取来的糕点放在了对方的面前,“尝尝吧。”

李稚看向盘子里精致的糕点,他伸手拿了一块,默默地吃了起来,也不作声。

谢珩将那篇文章折了随手夹在了书页中,李稚看他这么做,又看他一眼。

谢珩随意问道:“这糕点还合你口味吗?”

“我觉得很好吃。”

“慢些吃。”

“嗯,好。”

看起来这篇文章的事情就这么过去了,谢珩也没有再提,李稚心中对自己微微有点懊恼,本来若是写的好了,或许能有机会给对方留个好印象的,他想归想,但是也不敢再提这事,更不敢说让他再写一篇,刚刚那篇东西已经够丢人现眼了,他还让对方坐着等了一个多时辰,想想都想死。怎么会这样呢?

谢珩看着内心饱受煎熬的李稚,他脑子里却在思索着另一件事。

李稚吃完了糕点,这天色实在太晚了,谢珩就留了他在府上住下了,李稚刚听见时有点意外,但是也没有拒绝的理由,他就答应了下来。

等李稚跟着侍者离开后,谢珩对裴鹤道:“去查查卢贺的那篇《春时赋》是怎么回事。”

“是。”裴鹤立刻应了下来,但又没有明白具体查什么,“大公子这是……”

谢珩放下了手中的茶盏,“那篇文章恐怕不是他自己写的。”

《春时赋》是盛京家喻户晓的名篇,以春时为题,写的是春江、春山、春月、春花、春草五景,一共两千两百字,从千年前旺盛烂漫的春景写起,一直写到了千年后抱明月而长终,洋洋洒洒,言随意遣,浑然天成,最难得是满纸深情,一度被誉为“奇情第一”,两年前,亳州卢氏家的二公子卢贺在长公主寿宴中信手写出了这篇文章,传阅过后震惊了四座。

梁朝的文人从没有这么写文章的,这里的世家大族信奉清谈和玄道,人要绝情忘欲,文章要清且玄,这里的文人自称白玉楼人,恨不得字字冰清玉洁,要模仿仙人的笔迹才好。然而卢贺那篇满纸深情的《春时赋》却打动了几乎所有人,甚至是那些目下无尘的老学究。

为什么?因为人生而有情,追求至真至善的情是人性的本能。

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少年人自有这种真诚豁然去拥抱天地万物。

万物皆有情,原来他眼中的世界竟然是这样的?所以见者无不震撼动容。

这篇文章做到了,它就是“奇情第一”,卢贺这个名字也随之传遍了盛京士族圈子,短短两年间他一路高升如今已经是青州府尹,可以说,他仅凭借着一篇文章就将自己的士族门第从二流抬入了一流之中,虽然这与卢家在青州的数十年谋划也不无关系,但不得不说,那篇文章为他敲开了荣华富贵的大门,而且或许是最难的一道门,毕竟在这之前亳州卢氏青州谋划了几十年也没有被盛京士族接纳认同。

谢珩见过那篇名噪一时的《春时赋》,名副其实,确实是奇情,虽然也能挑出许多的毛病,比如明显是少年人的手笔,不够凝达干练,用典也不够,但瑕不掩瑜。卢贺从那之后再也没有写出过这样的文章,他觉得也正常,毕竟这种以情动人的文章,或许真的只是灵光乍现一挥而就,惊鸿照影不可再寻,但少年人这点灵气难得。

直到今日,谢珩看见了另一个孩子写的东西。

怎么说呢?文章这种东西,尤其是有情的文字,确实是会认主的。因为写情即写人。李稚今晚写的那篇赋确实是一言难尽,但那股贯穿全文的气还在,谢珩虽然已经许多年没有正经地写过什么东西了,但他这点眼力还是有的。

《春时赋》,和今晚他看得那篇赋绝对是出自同一人之手。

说起来,那篇这么糟糕别扭的赋,难为他能写的出来,想来那孩子也不知道紧张成什么样子了,难怪要改了又改,不肯拿出来给人看。

谢珩想了想,不自觉有些失笑,那孩子暗中紧张地观察他的脸色,一副名节不保的样子,确实有几分可爱。

《春时赋》写在两年前,日子虽说久了点,但要说难查也不至于,裴鹤很快查了个一清二楚,回来向谢珩通报。

“这事同京州府尹林良隐有关,那篇文章原来是林良隐在两年前寄给好友卢束星的,说是自己的一个学生,才华横溢但是出身不好,想要借卢束星的门路推荐他去做官,并随信附上了这篇《春时赋》,卢束星见到文章后觉得很好,正好他的二儿子卢贺要去赴长公主寿宴,他就让他把这篇文章背下来了,后来卢贺果然凭着这篇文章声名大噪。”

裴鹤补充道:“我派人去京州问了,还没收着回来的消息,不过林良隐说的那名学生应该就是李稚,年纪、籍贯、出身都已经对上了。”

事情的来龙去脉就是这样,和谢珩猜的几乎没差多少,他轻点了下头,倒也没多说什么。

一旁整理着香案的徐立春听着他们说话,思索道:“林良隐这个名字倒是有几分耳熟。”

“不为斗米折腰的林氏公子,二十年多前的事情了。”谢珩看向了窗外,暴雨之后天色刚刚开始放晴,好像是少年的脸,没有任何的阴霾,只有磊落的光明和深情,少年人有这样的面貌,难怪林良隐会另眼相待。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第 9 章 第 9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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