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希父母用生疏的中文跟江父江母做简单交流。
当然只能说点简单的,稍微难一点的就得让南希在旁边翻译了。
寒暄一阵后,大家一起进屋。
老婆们都很自觉的一来便开始在家做家务,厨房烧菜的烧菜,清洁的清洁,有条不紊。
也不是第一次来了,众女早已把这里当成第二个家。
江司明则任由她们去了,自己抱着小洛妤,第一时间去找爷爷奶奶。
老两口早就盼望许久,见到重孙女,那是喜欢的不得了,立马抱过去过过瘾。
江司明失笑着摇头,以前他回家爷爷奶奶都是冲着他这个孙子去的。
现在好了,爱转移了,全家重心都在小洛妤身上。
江司明把小洛妤交给爷爷奶奶,本想去厨房帮帮忙。
却发现江婉婉这丫头坐在院子里,摸着香香的脑袋,兴致缺缺,垂头丧气。
旁边赵潇潇正在跟她说着什么。
“怎么了这是?”江司明走过去,好奇的问。
赵潇潇马上回答:“老爸,我怀疑小姑在学校谈恋爱了,失恋了才这么难过。”
江司明眼睛一瞪,立马朝江婉婉问道:“是不是真的?你个小不点才多大就早恋啊?对方是谁,哪个班的,家里干什么的,快告诉我。”
都说长兄如父,江司明听见自己妹妹才高中就早恋,当然是不能接受了。
谁曾想江婉婉又羞又气,脸上冒烟,朝赵潇潇说道:“潇潇你别乱说,我什么时候说我谈恋爱了?”
“那我问你你咋不说,我看电视剧里那些早恋的男生女生都是这样啊。”赵潇潇说道。
江婉婉翻了个白眼,道:“我才没有,学校每天作业都做不完,我哪有空谈恋爱嘛。”
江司明一看妹妹不像说假话,便问道:“那你怎么摆着一副苦瓜脸?”
江婉婉叹了口气道:“阿黄不见了。”
“阿黄?你是说家里养的那只小金毛?”江司明想起来了。
家里重建别墅之后,老爸是养了条狗狗来着。
“它不小,都一岁了,长得可大可乖了。”江婉婉难过的说。
“怎么会不见呢?”江司明问道。
“不知道,前天不见的,两天没回来了,我听爸说最近过节,狗肉卖的很火,所以农村最近经常有陌生车辆过来偷狗,阿黄估计就是被他们偷走卖掉了。”
说着,江婉婉更难过了,只能抱着香香找点安慰。
阿黄虽然只是条狗狗,但养了一年了,毕竟也是有感情了。
再说江婉婉特喜欢这条狗狗,现在丢了自然开心不起来。
这让江司明倒想起以前他小时候家里的那头牛了,牛死的时候他可哭了好几天,那时候妹妹都还没出生呢。
江司明用神识将整个云南省扫了一遍,看有没有阿黄的身影。
一般偷狗的都是在就近饭馆杀了后卖掉的,不可能跨省,因为安检他们就过不了。
所以云南没有的话,那就说明真不见,大概率就是被做成狗肉摆上餐桌了。
要真是这样,江司明也有办法,他的动物再生丹可以复活一切非人动物。
家里那条莽子鱼就是他复活过来的,现在在家里活得老快乐了。
当然,除了每天看到阿囡垂涎的眼神会胆战心惊以外...
不过江司明却在扫一圈后,发现了阿黄的身影。
此刻的它正关在一个特大狗场,一个暗无天日的铁笼当中。
和它一样被关起来的,还有几千条狗狗。
屠夫正在一条一条的将它们从笼子里抓了起来,挨个宰掉,然后有车子会将它们送去许多饭馆销售。
这狗场是一个无形的黑暗产业链,从偷狗、杀狗再到卖狗一条龙全包了。
一看这笼子里的狗,就知道绝对不是他们自己养的,什么品种都有。
但都逃不过屠夫的屠刀。
看到这一幕,江司明有些生气。
他倒不是什么圣母,见不得别人吃狗肉什么的。
吃狗肉毕竟自古以来就有,狗在古代也是属于家禽的一种,很多地方喜欢吃狗肉。
自古就有闻到狗肉香,神仙也跳墙。
还有什么冬至御寒狗肉煲,五仙风雨乐逍遥。
等等。
而且华夏的法典也没说不能吃狗肉。
所以有人爱吃狗肉他管不着,有人买卖也无可厚非。
主要看你对狗的看法是什么,如果你只是把它当家禽,当成食物,你狠的下心去吃,那没啥好说的。
但如果你当它是朋友,是护卫,是伙伴,那就另当别论了。
其实现在随着社会越来越进步,人们生活越来越好。
狗确实不该再成为餐桌食物。
以前的人是穷没东西吃,才会想着吃狗,那时候还吃老虎吃熊吃鹿呢。
只不过这些动物被越吃越少,所以成了保护动物。
但狗狗因为数量多,所以仍然有很多人将它们当成美食佳肴。
现在谁家还吃不起饭吃不起肉啊,所以真的没必要再去吃狗了。
江司明就从来不吃狗肉。
因为他怕吃到别人从小到大的玩伴,怕吃到别人看家护院的忠犬,更怕吃到别人精神寄托的宠物。
而且,你自己养的,你拿来卖或者吃是你的自由,但是你特么偷别人家的狗拿来卖,就太没人性了。
“别难过了,哥帮你问问看,有没有附近的监控什么的看到阿黄。”江司明安慰道。
江婉婉眼睛一亮,重燃希望:“真的嘛?哥你太好了!”
江司明没犹豫,拿出手机拨通了个电话。
没多久,这家狗场便被突击搜查,果然查获一条黑色狗肉产业链。
涉案人员全被逮捕,所有狗狗被送到了流浪宠物***,广贴告示,让大家认领或者没认领的可以供人领养。
而江司明偷偷跑过去,把自家的阿黄给顺了出来。
免得让人家还特地跑一趟送过来。
再说江司明也不想让别人说闲话,认为自己身份崇高,发动这么多警力只为给自己家寻找一条狗狗。
所以还是他自己偷回来的好。
“汪汪汪~”门外头,阿黄的叫声传来。
江婉婉欣喜的冲了出去,果然见到了失踪两天的爱犬,开心的鼻涕冒都要出来了。
“哥!不用找了!阿黄回来了!它没丢~”
江婉婉还以为是阿黄自己回来的呢。
····
【作者题外话】:第一更~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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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49章 阿黄丢啦?